第六十一章(1 / 3)

楚江大橋工程項目合同簽定以後,朝旭回到了深圳。程佳運總裁聽了朝旭和丁克的詳細彙報後非常高興,他說的第一句話就是:“你們辛苦了謝謝非常謝謝你們不過,我認為這項工程成功與否還是第二位的,首要的,也是最重要的,是你回到了華宇,沒有被招安。哈哈我現在更深刻的理解到,用好一個人就等於打開一座金庫這個道理。你不要問我下步怎麼操作,其實都在你心中。我隻有一個要求,你在楚雲的時間隻能有三個月,工程上馬以後,我派人替你回來,華宇離不開你,一天也離不開你,我說的是實在話。”

朝旭看了一眼丁克說:“三個月恐怕太緊促,半年行不行?那邊工作才開了個頭,很複雜唷”

丁克著急地說:“不行啊程總,三個月太短了,還是讓朝總多呆一段時間的好啊”

程佳運笑道:“老丁,複雜不複雜你心裏有本帳,最艱巨的階段過去了,最難辦的你們已經辦完了。有這樣好的工作基礎,誰去都是撿現成的,這我還不清楚。不延長,三個月,僅僅一個戰役,不能長期陷住我一位帥才,不行,絕對不能延長。”

丁克望了一眼朝旭,他很希望朝旭和他一道,直至把這個工程搞完,他明知道不可能,哪怕多呆一些時間也是好的。朝旭很感謝他們的信任,又覺得挺為難,勉強表了個折衷的態:“既然程總定了,就按程總的意見辦吧三月就三月,以後有什麼事再說吧,反正又不是十萬八千裏,兩個小時就可以到。”

程佳運滿意地笑了。丁克無可奈何地說:“我還是希望朝總經常過去看看,當然,我會珍惜這三個月的,爭取在這段時間把緊要的事辦好。”

程佳運笑道:“老丁的要求也合理,從全局考慮,我隻能這麼做,他走這麼十來天,我感到缺少什麼似的,你們還是為我這老頭子鬆鬆肩吧”

朝旭從程佳運辦公室出來,回到自己離開十幾天的住所,先將門打開,尚未進屋又放下密碼箱,開開門邊牆上的信箱,取出一堆報刊、信件抱著,拎起密碼箱進到客廳,將行李和報刊信件分別往茶幾和沙發上一擱,回頭關上門,便去衛生間衝澡。

朝旭洗完澡出來,一邊梳頭,一邊坐在沙發上清理報刊信件。突然,他發現一筆熟悉的字體映入眼簾,“西安市……”他脫口而出,馬上又想,“我於西安沒有任何聯係呀啊對了,是她”朝旭快速反映出寫信的人是誰,“是玉芳,她怎麼走了?難怪今天總裁辦沒看到她的人影。”他心裏默默地念叨著。

朝旭放下梳子,將其他報刊信件暫時擺在一邊。緊張、嚴肅,聚精會神地拆閱玉芳長達6頁的來信,還有一張朝旭給她在“世界之窗”拍的照片。朝旭將信和照片平放在茶幾上,象欣賞兩件珍品一樣,盡情的閱讀、觀賞,他座在沙發上一邊看看信,一邊又不時的看看照片,漂亮的字跡,端莊俊美的照片,真是字娟人秀,文如其人啊看完信,左手拿著照片,右手抓著信紙,靠在沙發上。他進入了深情地回憶之中。

玉芳姓何,係中華美女之鄉陝西米脂人,現居西安市,22歲,人長得非常漂亮,聰明,特別是寫得一筆很好的硬筆字。中專畢業後在一家印刷廠當檢字工。當時廠長很看重她,並把她從檢字車間調到電腦製版室。

何玉芳並不清楚廠長將其工作調換是另有所圖。一次宴請廠裏的幾家老客戶,酒後,廠長在ktv包廂欲對她非禮,被她嚴詞拒絕。不久,就接到廠部通知,要她回原車間工作。這一進一去的原因不言而喻。她一怒之下,工作不要了,與幾個同班同學一合計,於是南下深圳。其時,恰逢華宇公司招聘一名女性文秘,程佳運民朝旭同時看中被錄取。

朝旭在華宇房地產公司是舉足輕重的人物,他的能力,人品,以及他那風度翩翩的氣質,特別是在華宇公司的貢獻,給員工的形象是一個非常了不起的人。因工作關係,何玉芳與朝旭的接觸也很頻繁,她對朝旭在內心的評價又更深一層,覺得他“骨子裏的成色”沌極了。遠離家庭的朝旭,在工作之餘也很願意和她說說話。朝旭持重、幽默的言談舉止,常常使她心馳神往,每每與之接觸後,時常心問口,“世間竟有如此優秀的男人?”她為有朝旭這樣的上司感到欣喜,又為朝旭不能和她時時在一起而憂傷。特別是八小時以後,獨自回到單身宿舍,未進家門先站在陽台,眺望公司那棟白色的高級職員住宅樓,很希望朝旭也出現在陽台上。

“他,還沒下班……”玉芳時常這樣心裏默念著,多次眺望著,雖然百次難碰到一次,可她從沒灰過心,每次隻到實在看不到他,才想到開自己的房門。

朝旭是一個多麵手,自幼喜歡音樂和聲樂,不但歌唱得好,二胡也不亞於科班,也善於調劑自己的精神生活。哪怕工作再繁忙,仍注意身體的保健,和員工們玩排球,藍球、桌球,照玩不誤。如果有段時間空閑較多,他便操起二胡盡情的演奏,從他的琴聲可以悟出他的心情。尤其是玉芳,簡直對他的喜怒哀樂了如指掌,她觀察他非常仔細。

朝旭工作繁忙,有時操琴演奏,隻是作為一種放鬆的精神調劑,而八小時以後的她,遠離家鄉,顯得十分地孤獨、寂寞,常常心意諳然的坐在桌邊,拿起筆來想寫點什麼,往往寫了又撕,撕了又寫,怎麼也不如意,後來也聯成了幾句。

她懷揣著這幾句詩,幾次踱步在白樓下猶豫再三,就是邁不開上白樓梯子的腳步。

朝旭是個事業型的男人。雖然,他對玉芳感覺極好,但終不敢越雷池一步。他那雙智慧的眼睛,對貌似正常,而心屬乎已的玉芳,早就留意到了。看人處事,有自己獨到之處的他,隱隱也察覺到玉芳對他,既便在某些細小事情上流露出來的關心,幾近初戀時的鳳玲。雖然每次都泰然處之,可心裏也與常人一樣,有一股不可抗拒的熱浪在渾身沸騰。當一想到美麗賢良的鳳玲,可愛的小斌斌,那熱量就自然而然的冷卻下來了。但是,一進到辦公室,玉芳春風桃花般飄然而至時,朝旭又無論如何止不住那搖曳的心襟。他有時想:人啊人怎麼不能分身,何不也來個“一截贈毆美,一截還東國”呢?

玉芳知道,朝旭晚飯半小時後有個散步的習慣。平時,她總是坐在窗前,默默地、目不轉睛地看著朝旭從那白樓下去,悠然地走在林蔭道上,直到他完成散步的全過程回到白樓,玉芳才去做她應該做的事。這天,她吃過晚餐,便匆匆回房梳洗打扮後,揣著詩稿,似乎不經意的也來到朝旭散步的地方溜噠著。街道上的行人車輛,路邊景色,她視而不見,隻是時而往白樓方向看看,時而摸一下口袋裏的詩稿,走沒多遠又返回出發點,再又回頭漫步走著。她今天象是下了很大決心,要單獨會會心中的他。

好,很好朝旭穿著一身雪白的休閑裝,走下白樓,出了院門,邁著她熟悉的那種特有的製式步伐,宛如一朵潔淨的白雲,乘著薰人的春風向這邊飄來。嗬他那身後隱隱約約一道道是什麼?象是一簾瀟灑的瀑布,不那是一束燦爛的霞光,一團燎燃的烈焰,象是要把這聖潔愛冶煉成放射出萬丈光芒的燈塔。玉芳心裏好激動,好激動,她拍拍自己的胸口,暗暗地說:“不要緊張,不要喜形於色。”腳步放慢了,腿還微微有點顫。

朝旭大步來到了她的背後,一見玉芳,笑道:“嗬――小何,你也在散步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