怡園別墅是個神仙般所在,環境高雅庭院清幽,玉芳住進這裏快四年了。早餐後,丈夫蔣炳文開車上班去了,順便將孩子送到幼兒園。她收拾完家務,走到門外打開報箱,取出一疊報刊雜誌,回到大廳把屬於蔣炳文的東西放到他的臥室。然後,悠然地坐在那豪華的真皮進口沙發上,開始翻閱報刊雜誌,她已經習慣於這種孤寂的生活了,幾年如一日。她習慣的最先挑選出那份《楚雲日報》,聚精會神地看起來,這是她每天必讀,一覽無餘的功課。自定這份報紙幾年來,她還一張也不漏地長期保存下來。
玉芳翻開《楚雲日報》先瀏覽一遍,噫!《特刊》,“楚雲市市長副市長簡曆”“啊!怎麼有他?朝旭,是朝旭!是他!”玉芳驚喜地看到了多年不見的朝旭照片,就刊登在《楚雲日報》的第二版,排行第二名,前一名是市長兦可鄞,往後依次是朝旭等八名副市長的照片。“嗬!這怎麼會?”玉芳拿起報紙,高興得象小孩似的,“嘣”地從沙發上跳了起來,揚起手中的拳頭,口裏喊道:“啊他當選楚雲市人民政府副市長了,了不起!真了不起!好!真好!真帶勁!”這是她從深圳回楚雲這麼多年來,從來沒有過的情景,也可以說,是她一生中也沒出現過的如此高興勁。這事對她來說,無異於從天而降的特大喜訊,她興奮、激動得幾乎不能自己,全身熱血沸騰,胸口在劇烈地跳動,身子不自自主地顫抖,那眼神射出的光亮,足可以把手中的報紙穿透。這一情景,既是丈夫蔣炳文在身邊,她也會無法控製,表露無遺。她拿著報紙在大廳轉了幾圈,又走到陽台上,抬頭望著南方的天空,如果有一朵祥雲降在陽台邊,她會不顧一切地跳上雲端,飛向南方。白天,整棟樓就她一人,沒有幹擾,沒人尋訪,玉芳在這個隻屬於她自己的清靜世界裏,可以無邊的暇想,盡情地表現,甚至可以將內心世界大聲呼喊出來----“朝旭你好偉大”
玉芳激動過後,待到心情稍稍平靜下來,她把報紙平放在茶幾上,一雙纖細白瘦的手在朝旭的照片上,含情脈脈地反複摸撫,微笑的眼淚滴在報紙上,滴在朝旭的照片上,對著照片輕聲地念道:“蒼天有眼啦!你終於可以揚眉吐氣,施展你的才華了。好人啦!真正的好人!我祝福你!”心中還有一句話差點沒念出來。她還想,他要是當上了國家主席該多好啊!“嗯!沒準!會的,我會給你祈禱的,噢!”心裏想著,嘴裏說出了聲。她原來後悔沒能留下一張朝旭的照片,想念他時,總也似是而非,一直感到遺憾。這下好了,報紙上竟有如此標準照片,真是天隨人願呀!她拿來剪刀,打算把朝旭的照片從報紙上剪下來,作個永久的留念。可剛準備動手,她又停住了,想了想,不能剪下來,這會破壞整體效果,再說姓蔣盡管對自己一再遷就、忍讓、畏而遠之,但他確是個疑神疑鬼的人。雖說自己與朝旭並無半點不清不白之事,坦然得很。然而,有一天,他發現這張報紙開了天窗,或發現將他獨一人的照片剪了單獨保存,窮根究底起來!又怎麼解釋?何必呢!沒有必要因自身地大意,影響孩子安定的生活啊!她沒有把照片剪下來,但也沒有將這張報紙混放在原來的那一堆,而是整整齊齊地將它疊好,用一張紅色的綢子包著,珍藏在自己衣櫃的抽屜裏。玉芳完成這一特殊的使命後,回到沙發上坐下。一手托著下頦,默默地想,可不可以給他寫封信呢?我好想給他寫封信傾訴我對他的思念啊!他還記得我嗎?是不是真的以為我已經死了?還是早把我給忘記了?她自信地搖搖頭肯定:不會!朝旭是個真正的男人,重情義,與眼前這個人完全是兩碼事,他會記得我,就象我永遠記得他一樣。玉芳想著想著,起回到臥室,坐在桌子邊,打開抽屜取出紙筆,打算給朝旭寫封信。可是,給他寫信好不好?寫什麼好呢?她猶豫了,自然又觸動了多年來積壓在心中的隱痛。回想這些年來,自己渾渾噩噩所走過的道路,就感到一陣揪心的痛。她忽然趴在桌子上失聲痛哭起來,那淒涼的哭泣聲在她的房間回旋,整頓別墅都為之傷痛、顫動,豪華的立櫃、進口的沙發、高檔的家具,都好象很理解她,也在滴著淚。過了很久,她慢慢抬起頭,從臥室出來,先洗了把臉,又從衣櫃裏取出那張用紅綢包著的報紙,平放在書桌上,再次展開第二版,凝視著朝旭的照片,仍一遍遍深情地撫摸著。慢慢地,她臉上又露出了笑容,笑得很安然、幸福,她為朝旭的榮耀感到安慰,感到欣喜,她不再傷感了,她覺得隻要他好,比甚麼都重要。她認為這個世界上其他的人可有可無,包括自己,隻要有他就足夠了。世界的一切都是他的,沒有朝旭,世界根本沒有存在的必要,他才是唯一的真正意義上的人。她不再打算給他寫信了,不能寫!我不能再去打擾他,不能再讓他為我分心,我要讓他集中精力奔他的事業。他如果認為我已經死了更好,那樣,我還能在他心中有一個比較完整的印象,他如果知道我現在這樣活著,他會難過,會心痛的。信是絕對不能寫了,可我有好多話總想告訴他呀!咋辦?她又一次抓起筆來,不經意雙手合十,閉著眼睛想了想,她突然產生一個想法,祈禱?嗯!還是為他祈禱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