霄容從容的走進屋子,坐在她對麵的沙發上,看著她沒有動的奶茶和蛋糕。
“不好吃?”微微挑眉。
“沒有啊,我還沒有吃……吃……”溫桑桑正要伸手去拿,卻看著霄容的臉呆住了。眨了眨眼睛,怪不得她覺得不對勁!原來是BOSS一直帶著的眼鏡摘掉了,回想起來,好像是出去遊泳時就沒有戴,雖然看過不戴眼鏡的BOSS,但是未免太漂亮了吧。
如果BOSS也出道,絕對把傅秉堯比下來。
“主編,你出道吧!”
霄容對上溫桑桑閃閃發亮的眼睛,嘴角蔓延開微笑:“你說什麼?”
溫桑桑咽了口口水,繼續大而無畏道:“主編如果你出道的話一定可以超越傅秉堯的存在!甚至可以和天王黎辰比肩——‘最後的紳士’什麼的真是太拉風了!”
“然後呢。”
“然後就可以出唱片……”溫桑桑連忙收住話題,BOSS這個微笑真是太恐怖了。非常蹩腳的移開話題:“那什麼,我們在這兒住幾天?”
環顧了這間屋子,在這麼夢幻的屋子裏,是女生都會有留戀吧。
“我想,如果你不和我分手,大概能住一輩子。”
“啥???”
溫桑桑猛地從沙發上站了起來,全然忘記了那隻剛好不久的腳,等到醒悟一臉的憋悶,但是她抿著嘴巴沒有叫出聲。
她忍。
她繼續忍。
明眸含淚,眨眨的看著霄容。
憋出來一句話:“這也是主編你爸的?”真的不能怪她反應太大,主要是這片私人沙灘太出名的,完全是上流人士偏好之地,同時也代表著大把的票子與權力。
能買下這一片沙灘的,會是普通人麼?
最開始以為BOSS的爸爸隻是個暴富人,一般不都這麼寫的嘛,老爸暴富,兒子特有出息,和老爸那種脖子戴粗金項鏈、手上戴金戒指完全不同。BOSS顯然很符合形象設定,不過——一般暴富的會娶很普通的老婆麼?
據BOSS說,BOSS老媽是普通的公司職員來著。
霄容端起奶茶抿一口,說的閑散:“沙灘是我買的,這別墅是我爸替我媽建的,她喜歡這種風格的建築物。不過,總共就住了兩回。放著也浪費。”抬起眼看著溫桑桑詫異、驚悚的神情,“你怎麼喜歡喝這種東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