哭過之後,兩人都冷靜了不少。
兩人並排坐在床上,秋歌時不時撇過頭,偷偷看一眼楚歌,嘴裏憋著笑。
楚歌又是紅透了臉,轉過身去,好像這樣就能躲開秋歌的視線:“別看了。”
楚歌衣服髒了,他又沒有換洗的衣服,於是秋歌找了件自己的衣服,一件寬大的衛衣,楚歌偏瘦,倒是穿得下,隻是模樣多少有點怪怪的。
秋歌說道:“晚點我陪你去買衣服吧,再理個發。”
楚歌抓了抓自己的頭發,他很喜歡現在頭發的長度,剛好遮住眼睛。
“理發就算了吧。”
秋歌不滿的嘟著嘴:“為什麼,我都看不到你的眼睛。”她最喜歡的就是楚歌清澈的眼睛,看不到的話,會很可惜的。
楚歌連忙換了個話題:“倒是我都不知道,你還是個明星。”
秋歌往床上一躺,看著天花板:“是偶像啦,小偶像一個,沒多大名氣,你看你都不認識我。”
楚歌尷尬的摸了摸鼻子,不知道這話自己是說錯了還是什麼。
秋歌看到他的模樣,自然也明白楚歌心裏想著什麼。
他們是同一類人,這一副小心翼翼的模樣就和秋歌自己一模一樣,時時刻刻猜測他人心中所想。
可是秋歌很不開心,明明自己和他在一起的時候就放得很開,他卻還是這樣拘謹擰巴。
“放開點嘛,你總不想我一看到你就想到過去的自己,這樣我會很想死的。”
楚歌轉頭看著秋歌,終於釋然一點,微微笑了一下。
“好像變成你在安慰我了。”
“不好嗎?我們這樣的人就是應該互相幫助呀,就像你幫我一樣。”
“是啊,”楚歌攥緊拳頭,“我要幫你。我想先聽聽你的故事,可以嗎?就可以有為你定製的歌了。”
楚歌不喜歡這樣的自己,他曾經為了還錢,做了很多工作,楚歌會做很多東西,會畫畫,會寫東西,也會演奏,可他從來沒有做過哪怕一點原創。這之中楚歌做得最多的,就是寫東西。
並非寫作,隻是單純的寫東西。將別人的東西拿來,拆開再拚在一起。
活動策劃案,公眾號,小說,新媒體文案,各種各樣的文章,各種各樣的拚接。
楚歌以為已經告別了那個討厭的自己,卻不想莫名其妙來了這個世界。
秋歌喜歡唱歌,楚歌想要用歌曲讓秋歌振作起來,不再害怕。
可是他拿不出真正屬於自己的音樂。
於是他又做起了老本行。
不知為什麼,偏偏他記憶力現在出奇的好,甚至很多自己以為不知道的東西,現在都能記起來。
真是討厭。
楚歌想要了解秋歌的過去,了解她的職業,卻閉口不談有關自己的一切。
秋歌察覺到了不對。
如果是秋歌自己,以她的性格,一定會很害怕對方“覺得”不平等而心情焦躁。
所以如果秋歌想要問別人事情,一定也會告訴對方自己的事。
楚歌也是這樣的人,他卻刻意回避了自己。
但秋歌沒有多說什麼。
這或許就是楚歌尋死的傷疤,她為什麼一定要揭開呢?
秋歌已經想好了她要再活下去試試看,但是如果之後的人生看不到楚歌的話就沒有任何意義了。
於是秋歌在床上一整蠕動,轉了過來,又翻了個身,抬眼就能看到楚歌的眼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