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晨,你知錯了嗎?”
一道威嚴的聲音傳入陳晨的耳朵,還不等她反應過來,一個厚實的手掌就拍在她麵前的桌子上。
桌上的紙張都震到空中又顫抖著落下。
陳晨抬眼一看,對麵一個身穿警服的老警察正恨鐵不成鋼的看著她,又往四周打量了一下,顯然,她現在是在警察局。
見鬼!
現在是什麼情況?
為什麼自己會在警察局?
她不是剛剛病死在醫院的床上了嗎?
剛要起身,腦袋一陣眩暈。緊接著,她腦海中湧入了大量不屬於她的記憶。
她穿書了!
穿進了一本名叫《霸總的受氣包小嬌妻》的小說裏。
她沒有穿成女主,也沒有穿成路人甲,她正好穿成了書裏麵活到最後一章的惡毒女配陳晨!
書中,女主是喬麥,男主是餘笙。
而她陳晨就是那個喜歡男主到病態的惡毒女二,靠著得天獨厚的家庭條件一直對男主糾纏到底。
她的存在就是給女主製造麻煩,以及給女主製造麻煩!
最後,在男主的霸總光環下,她不僅成功的把自己作到非洲的紅燈區去了,還連累家裏破產,還把自己的大伯也作進了監獄。
是的,作為書中的最大女反派,她怎麼能沒有一個牛逼轟轟的家世呢?不然怎麼能處處給女主製造麻煩,還能在男主的霸總光環下活到最後一章呢?
沒等陳晨從穿書這種離譜的事情中回神,剛剛那威嚴的聲音又響起。
“說,你到底知錯了沒?”
什麼?
什麼錯?
哦,她想起來了,現在她是被抓到警察局來了。
原因她是帶領一幫小弟小妹和別的幫派打群架。
目的是為了爭奪殺馬特女帝的稱號!
?
等等,殺馬特女帝?這特麼是什麼玩意兒?
臥槽!
是了,小說前半部分還是校園青春幻想,後半部分才是霸總言情。
現在還是小說前三十章,她這個全書最大的女反派,現在還是個殺馬特女校霸。
現在之所以進局子,是因為和校外的一幫混社會的殺馬特打群架,剛好被女主看見了。
然後就被五講四美的女主打電話報警了,再然後,兩幫人就被抓進來了。
其他小弟小妹都被批評教育一頓放出去了,唯獨自己這個頭頭還在這警局裏繼續受教育。
而麵前這個一臉威嚴的警察,不是什麼陌生人,正是她的大伯陳正端,也是這S城警察局的局長。
怪不得會用恨鐵不成鋼的眼神看她,原來是愛之深,責之切啊。
想到原身的這個的的大伯最後落得個鋃鐺入獄的結局,都是因為包庇原身的犯罪行為,她心裏就一陣唏噓。
唉,原身真是作孽啊。
為什麼作者大大要把她寫得那麼壞、那麼慘?
不過既然自己頂替了原身,就該好好保護她的親人,不要讓愛她的人落得如此淒慘的下場。
至於自己,一個生長在紅旗下,沐浴在春風裏長大的二好學生(前世從小心髒病,身體不好),自然不能走上和原身一樣的犯罪道路。
她不要做殺馬特,也不要做校霸,她要做學神!
她不愛男主了,她要愛學習、愛勞動、愛家人、愛自己。
想清楚過後,陳晨當即說道:“陳警官,我錯了,我保證下次再也不犯了。”
要是再不認錯,她怕她這冤種大伯氣炸了。
陳正端:“…………”
耳朵出現幻覺了麼?家裏的小霸王叫他陳警官,還認錯了?
不敢相信,狐疑的看了她一眼,還是那個臉上刮著膩子粉,畫了個熊貓眼,辣眼睛的陳晨啊。
又看了看外麵的天色,快黑了,太陽也沒從西邊升起啊,怎麼會反生如此反常的事情。
她難道不應該閉口不言,把自己的話當耳旁風,趴在這桌子上睡一覺醒來,等自己下班後,在撒嬌讓自己這個大伯帶她回家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