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章(1 / 1)

賣花那次事情後,我開始留意到鄭重在經濟方麵好象挺拮據的。老實說,那次賣花我本來以為他是和我一樣抱著好玩的心態去做的,可漸漸地我發現,他當時應該是認真地考慮要掙錢的。我還發現,他在學校裏從不買零食,除校服外來來去去隻穿過兩套運動服。此外,一般來說男生都會根據自己的興趣擁有一些或籃球或足球或象棋之類的文娛用品的,我自己也有一副挺不錯的乒乓球拍。可鄭重什麼也沒有。除了兩套衣服和一個最普通的書包,他幾乎沒有任何東西。我惟一見到的他的消費項目是買文學雜誌。他經常在上課的時候寫作投稿用的文章,然後放學後按照雜誌上的地址寄去。我揣摸他完全是為了稿費才投稿的,因為他平時言談裏對那些雜誌的評價甚低,一點兒也沒有夏老師談到文學時的那種熱熾的眼神。不過,我從來沒有向鄭重打聽過他的經濟情況,這倒並不是因為我怕唐突地提問會傷害他的自尊什麼的,在這方麵鄭重根本不需要我特別去擔心,關於這點我對他簡直太欣賞了。他總是可以不刻意掩飾但又不卑不亢地與我相處。例如我們上完體育課後,一般同學都會買汽水喝,而鄭重總是自己帶水壺喝水。假如我和他一起時,我會請他喝,而他一般都會拒絕,偶然也欣然接受一次,你可以感覺到他表現得很自然,一點都不認為貧窮是羞恥的事情,也一點都不裝腔作勢。在我上的班裏還有一些這樣的同學,他們在經濟上也是很拘謹的,這點很容易就能看出來,但他們偏偏要想盡辦法不讓人看出來。舉例來說吧,我的其中一個同學,他幾乎整個學期在學校午飯都隻要一份素菜加二兩白飯,不過你可別以為他是素食主義者,他那樣做隻是為了省錢去買一雙五百多塊錢的籃球鞋——天知道或許那已經是他父母半個月的工資了。在他買到那雙鞋後,他總是希望所有人能看到他的球鞋有多棒,人也顯得更精神了——可他甚至都不打籃球,或許是怕把球鞋蹭壞吧。而在沒穿那雙球鞋的日子裏,他卻整個人像蔫了一樣無精打采,放了學也不在學校逗留,匆匆地往家裏趕。看到這樣的人我根本鄙視不起來,我隻感到很難過和心酸。我是不會和這種人深交的,我不願意每天像打入敵人內部的特工一樣活得小心翼翼,惟恐稍不注意說錯什麼就傷害到對方脆弱的自尊心。所以你該明白我為什麼會那麼喜歡和鄭重湊在一起。

說起來鄭重的成績並不好,他偏科挺嚴重的,數理化的成績很好,其餘的科目卻很差。有次我問他以後想幹什麼,他說想當作家。我問既然你想當作家為什麼不學好語文,他說假如學好語文就永遠當不了作家了。他還說,數理化裏麵數學是最重要的,因為數學能幫助人掌握思考問題的邏輯,而這是學習一切學問的基礎,包括文學。我那時什麼都不懂,覺得他說的是歪理。“難道你以後想當作家,現在學好數學比學好語文更重要?”我問他。

“基本上就是這樣的。”

“可數學和寫作有什麼關係呢?”我想不明白。

“數學和一切都有關係,因為數學教你思維的邏輯。客觀知識是死的,像曆史、地理、生物、英語這些,背就行了,但思維能力卻是活的。一個人是不是了不起,不能看他掌握了多少客觀知識,而應該看他能不能用思維去運用掌握的知識。所以我覺得數學是最重要的。這樣說你能聽明白嗎?”

老實說,我那時完全聽不明白。

“可語文課本裏有這麼多文章,怎麼都還是會對寫作有點幫助吧?”我隻得換個方向問。

“課本裏的文章隻是寫得標準,字詞句用法無誤而已,倒不見得有哪篇是優秀的。”鄭重似乎又變得不屑世俗了。“而且我想即使是好的文章,也不是對每個人來說都是好的,有的人喜歡這些,有的人喜歡那些,這很正常。例如我就不喜歡課本裏的文章。”停了一會兒,他又補充說:“更不喜歡老夏。”

我不知道說什麼好,因為那時候我根本不知道他說的東西對不對。不過,他肯定比我早熟得多。而他投的文章總是能被雜誌采用這是事實。另外他的數學成績也不是吹出來的。這都讓我不得不對他的話半信半疑。他自己對數學也挺自信的,不過文章被雜誌采用的事他就低調多了。用他的話來說,那隻要懂得鑽空子就行了,先研究一下雜誌平時愛登些什麼樣子的稿,然後投其所好照著寫了寄去,成功機會就有接近一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