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根本不認識這個人。
他每天晚上坐在我旁邊,轟炸我的耳朵,根本不理會我會不會理他。
每天晚上如此,準時得連鬧鍾都比不上。
有時我會晚到,不出意外的看到他坐在那裏,我會試著坐在其它的位置。而他也會像螞蟥移動著身體,坐在我旁邊。
他明明長得不敢恭維,卻又時常吹噓自己長得很帥,用他的話講就是:長得和毛爺爺一樣帥。
毛爺爺長啥樣,大家都知道,特別是他下巴上的一顆碩大的黑痣。他也是,就是憑著和毛爺爺長得一模一樣一個位置的那顆黑痣,就得意得不得了。
有人說他長得像令狐衝,我說他長得像大傻。
戴著眼鏡的大傻。
下巴長得一顆碩大黑痣的大傻。
剛開始我很討厭這個人,每天晚上坐在我旁邊也就算了,可他嘴巴就是閑不住,侃過來侃過去,通常我都是嗯,是的,哦,原來是這樣啊等等敷衍的詞句來回答他,他的氣定神閑氣得我真想用膠水把他的嘴巴給粘上。
可他不在意,繼續侃他的。
可是我在意,要知道這裏可不隻有我一個人。
這裏有將近一百個人晚自習。
靜靜的教室裏,即使壓低著嗓音說話整間教室都聽得到。
每當這時,我坐如針灸,他處之泰然。
有天晚上,我看到他竟然光著上身走了進來。
走到我這邊座位的走廊上,我才發現他隻穿了一條緊身的碎花四角棉短褲。
穿四角的短褲不出奇,奇就奇他的這條短褲是緊身的,緊身也不出奇,奇就奇在他好像隻穿了一條褲,在他那裏竟然突出一塊那麼大的地方,很顯然沒有穿內褲。
頓時教室裏一陣噓聲。
我目瞪口呆的看著他走到我的座位邊上坐下,臉漲得通紅。
我真的很想站起來對著那些以異樣眼光看我的人們指著他說:我不認識他,我真的不認識他。
由那件事情,我得出一個結論,這個人非常非常的厚臉皮。
他不理我的不耐煩,不理我的不理睬,不理我的拒絕。雖然我也沒有做得那麼明顯,可是我也還是不能做得很明顯。
因為他是我班上玩得好的二個男同學的老鄉。
我真的很想說,你不要這樣!
我隻好挨著牆,叫上一個知已好友坐在我旁邊,讓他來了無法再坐在我旁邊,就算他來了也隻是挨著好朋友坐,至少我不用和他直接接觸。
這樣我的痛苦就被好朋友分擔了一半,至少。
而我也實在不能忍受一個不穿內褲的男人坐在我旁邊,那樣我會忍不住看他那裏的。
“那個男的是不是喜歡你呀?”好朋友問我。我向她提起過他,當然不會是什麼好話。
我回過頭看了他一眼,他還是那條四角內褲,正和那二個男同學嘻嘻哈哈。“不可能,就算是我也不會喜歡他。”
這個人實在是太出格了。
我心中的白馬王子才不是他這樣的。
在公眾場合這樣穿著這樣打扮的人,隻有他才做得出來。
而好朋友在我旁邊坐了幾天後也明目張膽的拒絕幫我忙了。天知道他用了什麼魔法,隻知道有一天他拿了二根五毛錢的伊利小布丁走進來,我想,這人請人吃冰棍怎麼來個這麼便宜的,也不問問我想什麼樣的冰淇淋。
隻見他遞了一根給我的好朋友,她接過布丁笑嘻嘻的走開了。
他撕開了另一根,塞進了……自己的口裏,坐下來繼續每天晚上例行的侃大山。
他的笑容很有感染力,眼鏡片後小小的眼睛眯得隻剩一條縫,一對淺淺的酒窩,露出二排清白整齊的牙齒,下巴的那顆黑痣也跟著抖動,仿佛整張臉的每個細胞都變得活躍起來,看起來傻傻的。他的笑很開心,很開懷,但絕不張狂,就像寬闊的大海那樣流淌著一波又一波的波浪。
我覺得他的笑是不刻意的,也不是雕刻的,而是發自內心的笑容。
周圍的每個人都會被他的笑容所感染。
即使心情不好的時候,看到他那樣笑,也會跟著他笑起來。
學校舉行歌唱比賽,我也有去參加。參賽結果是慘不忍睹,不過對五音不全的我來說,能站在比賽台就是重大突破。
當我拿著在台上唱歌別人為我拍的相片看時,他跑過來也要看。
我當然是不給了,那另外二個男同學也跑來搶。
二手不敵六支手,我放在胸口處,誰都不敢過來搶了。
他竟然從我的胸口處直接搶走了。
二個男同學嘿嘿直笑,也不知道他們看到沒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