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鬧一場(1 / 3)

路上,李英也想過要不要去報警。但考慮到鄉裏鄉親的,誰也不想摻和別人的家務事。自己手頭也沒確鑿證據,即使報了警也不一定有結果,最後大概率是被和稀泥,變成家庭糾紛調解一下不了了之。

記憶裏,原身就是被“小孩一直體弱多病一次發燒沒挺過去”的理由糊弄過去的。原身先是尋親被拒,接著是弟弟病逝的打擊,再加上這一趟出門路上耽擱了不少時間,人又是空手回來的。村裏風言風語說什麼的都有,不少人茶餘飯後聚在一起編排原身被拋棄了之類的話。原身整個就emo了,變得鬱鬱寡歡不敢出門了。這時候李家人不但不開導原身居然嫌棄她整天躲家裏吃白飯,就開始了pua!不斷貶低原身,給她灌輸隻有他們這些家人才是對她好的,不聽話就沒人要了之類的屁話。

李英甚至懷疑原身第一次跳河跟這家人脫不了幹係,保不齊是為了錢打算把原身賣給什麼老光棍。這個懷疑可不是空穴來風,原身記憶裏確實有李家人給她說親的片段,要不是後來那個娃娃親良心發現上門來找,鬼知道還會發生什麼事。結婚時候李家還獅子大開口要一千八的彩禮,不給就不放人,跟做生意似的。

正常人聽到彩禮要這麼一大筆錢還沒嫁妝估計掉頭就跑了,但原身那個娃娃親硬是湊了九百多把人帶了出來。這也是原身後來會把丈夫當作精神支柱的一個重要原因。

九零年的九百多塊差不多是技術工人一年的收入,也算是一筆巨款了。這筆錢如久旱逢甘霖般大大改善了李家的生活質量。後來張寡婦帶來的女兒要相親,李家從這筆錢裏拿出一部分給她好一番打扮,據說還真跟一個有城市戶口的小夥看對眼,成了段好姻緣。攀上門好親事,一家子都扶搖直上過上了好日子。可以說李家靠著吸血來的這筆錢完成了階級跨越,想想都叫人惱火。

好在原身的生父被追加為烈士,每個月都會發一筆補貼。又因為原身的生父是個孤兒沒別的親人,這筆錢最後就落到了原身母親娘家那裏。雖說這錢是指明要用來養原身的,但誰能保證人家拿了錢會用在什麼地方。上麵可能也考慮到了,可能覺得原身母親還那麼年輕以後估計會改嫁,種種思慮下就把原身的戶口遷到了部隊那邊。

所以說,原身的戶口不在李家,她想走,人肯定是能走的,而弟弟桃桃又因為種種原因還沒上戶口。現在剛需一張桃桃的出生證明,再想辦法把他戶口上到原身這邊就行了。

當然去派出所也能開出生證明,但是慢不說,桃桃的戶口最後還得上在李家上。思來想去,也隻能厚著臉皮上門去鬧。找誰鬧?當然是村長。老話說的好,會哭的娃娃有奶吃,有時候一些看似上不得台麵的手段反而是行之有效的。

得鬧,鬧開了,就算開不到出生證明,讓輿論向著她也行。

這並非君子所為,也是李英頭一次鬧,她回憶著小時候街坊們吵架的場景,組織著一會要說的話。從未想過會有這麼一天,要用這種她認為是道德綁架的方式爭取些什麼,但這是她想了一晚上的辦法,一個沒權沒錢的孤女能想到的唯一的辦法,為了另一個毫不相關的人。

她本不用這麼做的。

刻意把自己弄得更潦倒點的李英用力敲著村長家的門,動靜之大,保證街坊四鄰都聽得見,她一邊敲一邊連哭帶嚎。

屋裏很快亮起燈,來開門的是村長媳婦,是個熱心的嬸子。昨晚也去衛生所看過桃桃。李英對著人雙膝一軟就跪了下去,眼淚說來就來:“嬸子,不是我來難為你,實在是……實在是沒辦法了!”

村長媳婦被這動靜嚇了一跳,忙喊屋裏頭的村長快出來,又想扶李英先起來說話。

這哪能起來,眼見圍過來看熱鬧的人越聚越多,李英哭得更加大聲:“我知道,雖然每個月都有補貼,但自己終究是個外人。不敢待家裏吃白飯。”

“我十幾歲就出來賺錢,你們看我這手。”李英舉起那雙布滿老繭傷痕累累的手,“拉煤,刷碗,端盤子什麼活都幹過,衣服撿別人不要的,賺來的錢全給家裏,我苦點就苦點,但……但桃桃才一歲多,娘走之前把他托付給我,我這個做姐姐的發過誓得好好照顧他!”

李英短短幾句話就把氣氛煽動起來,在場的村民紛紛低頭議論起來。她說的也不是杜撰,實打實是原身這些年吃過的苦。旁人也是看在眼裏的。

“李英才十七歲吧,你看她那手,真不像個小姑娘的手。”

“可不是嘛,那家人就不把她當人看,你瞅瞅她穿的衣服,我十年前都沒穿的那麼寒磣。”

“她親爹不是烈士嗎,每個月還有補貼呢,十幾歲出來幹活家裏還這麼對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