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3章 不虧是高手(1 / 2)

在進入談判會議室之前,李信和李國富實際上已經碰過了頭,他們對於今天的談判是有一個初步的意見的。

那就是想方設法的引導他們通過合法的途徑維護自己的權益,看似簡單,可現在這也是最冠冕堂皇拖延時間的方法。

李國富知道,隻要大家不鬧事,政府就不會出麵幹預,至於打官司的事情,那也不是一天兩天的事情,半年一年那是常有的事情。

如果真的是這樣,說不定經過這一年的時間,所有的問題都能夠得到化解。

他們知道今天來的這些業主代表肯定不會那麼容易的進入他們的圈套。

他和李信兩個人必須達成默契,配合完美,才能夠有一個好的結果。

李國富把8號樓的問題說成是變更設計的問題。

這雖然是一個完美的借口,但業主代表們也心知肚明,這隻不過是一個借口而已,既然是借口,那就會有破綻。

既然已經變更了設計,那麼也就是說8號樓簽了合同的業主以後能夠拿到的房子和他們自己想要的房子是完全不一樣的。

這個道理很簡單,既然設計都已經變更,那就是根本性的問題。

一旦變更了設計,這在法律上實際上已經構成了根本的違約,在這種情況下,違約責任肯定是開發商而不是業主。

既然李國富親口承認變更的設計,那麼他們也可以以此為突破口,要求李國富立即辦理退房手續,退還所有的購房資金,這個在法律上是沒有任何問題的。

“既然李總已經承認8號樓存在變更設計,那就已經構成根本違約,如果不想要房子的業主是可以要求退房的,你說是不是?”業主代表的問題讓李國富瞬間陷入困境,他沒有想到他們會如此的狡詐。

李國富看看身旁的李信,他知道這個時候隻有律師才能夠幫他破解這個難題。

這已經是一個迫在眉睫,無法回避的問題了。

既然自己提出的8號樓變更設計的問題,那現在業主提出來的這些要求是不是合理?是不是有法律依據?需要李信給他一個滿意的答複。

李信敏銳捕捉到李國富求救般的眼神,她知道這個時候是自己表達意見的時候來了。

“大家好,剛才我仔細聽了雙方的一些意見,我覺得我們完全可以通過法律的途徑去解決。”李信首先明確雙方存在分歧是可以解決的,無非就是一個途徑的問題。

對於李信的這句話,在場的所有業主代表也找不到任何反駁的理由。

他們知道今天過來就是要解決問題,無非就是一個解決的途徑問題,到底是協商解決,還是通過法律途徑解決?

“既然你說通過法律途徑解決,那麼你們的解決方案是什麼?”業主代表直接問李信,至少他們想探知一下李國富在這方麵所做的準備。

“其實雙方都是簽訂了合同的,合同當中約定了條款。如果是存在違約責任,那麼法院也會根據事實來作出判決。”李信覺得最後的決策權還是法院。

現在雙方如果分歧不能夠化解,最終隻能夠如此。

業主們代表也清楚,如果要打官司,那浪費的時間會很多,成本會很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