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旭輝在看守所裏的這幾天,過得還是十分糟糕的,在外麵風光慣了,一時真的很難接受。
他無論如何都要想辦法擺脫現在的困境,這是他現在想得最多的事情。
當他聽到有律師要會見他,心中早已猜到是誰,自己的老大肯定不會對他不管不顧,這點自信還是有的。
在民警把郭旭輝帶到會見室之前,李信已經到了會見室,雖然是隔著鐵窗,但這個地方也是犯罪嫌疑人對外交往的唯一場所。
李信拿筆和紙,會見筆錄是律師必須要做的,這也是這個行當的基本功。
郭旭輝不是李信幫助的第一個人,這些年來,這個會見室她不知道已經來過多少次。
郭旭輝走進會見室,他沒有第一時間和李信說話,而是看了一眼身旁的民警。
他知道有民警在場,很多事情還是不說為好,民警按照程序,安排妥當之後就離開了。
按照法律規定,這是犯罪嫌疑人的權利,律師會見時,辦案機關不應該有人在場,這是社會法治發展的必然結果。
“我知道是你,李律師辛苦了。”郭旭輝和李信在工作上經常交往,彼此都了解。
“我是受你們公司的委托,華總非常掛念你。”李信把自己過來的來由簡單介紹了一下。
郭旭輝四周打量了一下,李信猜到了他是想找攝像頭之類的東西,但她並沒有阻止郭旭輝的這個舉動。
人在這裏,很多動作都是本能的反應,無非就是想保護自己。
“這裏沒有安裝攝像頭或者錄音設備吧?”郭旭輝問道。
“按照法律規定,在這裏是不允許有這類設備的,即便有那也是違法的,這樣得到的證據也是屬於非法證據。”李信知道郭旭輝的擔憂,但作為律師,自己的話隻能說到這個份上。
李信按照規定的程序,把一些事情說了一遍,看似毫無用處的話,可對於自己那也是必須說的,這既是對自己負責,也是對犯罪嫌疑人負責。
可是郭旭輝現在更關心的是華清平什麼時候可以讓自己出去,他覺得自己的老大有這個能力。
“我這個事情嚴重嗎?”郭旭輝還是心裏沒底,他對於法律有一些了解,但是到底會受到怎樣的處罰,根本無法做出準確的判斷。
“你之前和我說的是他們自己掉下去淹死的,那就是一起意外事件,這個在法律上肯定是無罪的。”李信覺得還是有必要陳述一下這個觀點。
無罪是有前提的,一旦這兩個小孩的死亡和郭旭輝存在因果關係,那受到法律的懲罰是必然的,她必須搞清楚這個事情的真相。
“如果你相信我,就把事情的經過和我講一遍,這樣我才好分析可能的結果,以及怎麼樣做才對你是最有利的。”李信知道警方采取強製措施,肯定是有一定的依據。
對於這一點,李信十分確定,肯定郭旭輝之前有所隱瞞,不然的話也不會被關在這裏。
郭旭輝沉默不語,他現在也無法保證眼前的這個律師會不會出賣自己,如果一旦把真實的話和她說了,警方是不是就會馬上知道。
這些疑惑現在是無法解開的,但有一點他十分清楚,隻要自己不說,在任何人麵前都不說,這個事情還是有回旋的餘地,一旦承認自己有罪,那恐怕最後誰也救不了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