殺人。
這種事情他太熟悉了。
殺人的方式有很多種,他最喜歡的就是用刀和槍。
暗殺的時候用刀,可以不露聲色的割開對方的喉嚨,這過程也很簡單,隻需要捂著對方的嘴巴,這個時候,對方會感覺到頭暈,感覺到神經有著劇烈的痛楚,喉嚨處的鮮血不停的往外噴。幾秒後,對方就會感覺到呼吸不順暢,最後,死亡。
而用槍就更方便了,隻要把瞄準鏡對準對方的腦袋或者心髒,扣動扳機就能夠帶走對方的生命。
他還是中統的王牌特工青燈的時候,他會更加傾向於使用刀,隻有非不得已的時候才會用槍。
那個時候的他,會很想要親眼看著對手在他的手下掙紮,然後死亡。
可是這些年,他對殺人很陌生。
陌生到上次開槍的時候。
但,那是刻在骨子裏的記憶。
他剛剛摸槍,一切都變得那麼簡單。
隻是,這一切還是非常陌生。
“我已經很久沒殺人了,而且……”
潘漢卿沒說完呢,司徒禮舉手打斷了他的話。
“殺東瀛人。”
潘漢卿的瞳孔一縮,問道:“你到底是誰?”
司徒禮沒有說話,繼續道:“上次給你的東西,應該還沒有扔吧?帶上它,去這個地方,一旦見到這個人,就立馬開槍,你要確保對方死了之後,再離開,這件事之後,我會幫你除掉金生火,從此,你就和中統軍統,再無關係。”
司徒禮拿出了地圖和照片。
照片上麵就是龍川肥原。
“我知道這個人。”看到這個人,一股記憶從潘漢卿的腦海深處升騰而起。
“你知道他?”
這司徒禮就有點震驚了,在他的記憶裏麵,潘漢卿應該不知道這個人。
現在知道,應該還是因為他的到來的原因。
“沒錯,之前的時候,我在大街上見到他,那個時候他穿的很破爛,雖然披著頭發很髒,但我還是能看清楚他的輪廓。”
不愧是青燈。
司徒禮心中暗暗震驚,這未免也太逆天了。
都那樣了,還能憑著輪廓認出來。
難怪他的人找了那麼久,愣是沒有找到龍川肥原的蹤跡。
“好了,這件事就交給你了,這是定金。”
司徒禮放下了兩根小黃魚,走出門去。
“我不用錢。”潘漢卿道。
司徒禮回頭:“不是給你的,給娃兒存著吧。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