殺人。

這種事情他太熟悉了。

殺人的方式有很多種,他最喜歡的就是用刀和槍。

暗殺的時候用刀,可以不露聲色的割開對方的喉嚨,這過程也很簡單,隻需要捂著對方的嘴巴,這個時候,對方會感覺到頭暈,感覺到神經有著劇烈的痛楚,喉嚨處的鮮血不停的往外噴。幾秒後,對方就會感覺到呼吸不順暢,最後,死亡。

而用槍就更方便了,隻要把瞄準鏡對準對方的腦袋或者心髒,扣動扳機就能夠帶走對方的生命。

他還是中統的王牌特工青燈的時候,他會更加傾向於使用刀,隻有非不得已的時候才會用槍。

那個時候的他,會很想要親眼看著對手在他的手下掙紮,然後死亡。

可是這些年,他對殺人很陌生。

陌生到上次開槍的時候。

但,那是刻在骨子裏的記憶。

他剛剛摸槍,一切都變得那麼簡單。

隻是,這一切還是非常陌生。

“我已經很久沒殺人了,而且……”

潘漢卿沒說完呢,司徒禮舉手打斷了他的話。

“殺東瀛人。”

潘漢卿的瞳孔一縮,問道:“你到底是誰?”

司徒禮沒有說話,繼續道:“上次給你的東西,應該還沒有扔吧?帶上它,去這個地方,一旦見到這個人,就立馬開槍,你要確保對方死了之後,再離開,這件事之後,我會幫你除掉金生火,從此,你就和中統軍統,再無關係。”

司徒禮拿出了地圖和照片。

照片上麵就是龍川肥原。

“我知道這個人。”看到這個人,一股記憶從潘漢卿的腦海深處升騰而起。

“你知道他?”

這司徒禮就有點震驚了,在他的記憶裏麵,潘漢卿應該不知道這個人。

現在知道,應該還是因為他的到來的原因。

“沒錯,之前的時候,我在大街上見到他,那個時候他穿的很破爛,雖然披著頭發很髒,但我還是能看清楚他的輪廓。”

不愧是青燈。

司徒禮心中暗暗震驚,這未免也太逆天了。

都那樣了,還能憑著輪廓認出來。

難怪他的人找了那麼久,愣是沒有找到龍川肥原的蹤跡。

“好了,這件事就交給你了,這是定金。”

司徒禮放下了兩根小黃魚,走出門去。

“我不用錢。”潘漢卿道。

司徒禮回頭:“不是給你的,給娃兒存著吧。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