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年錄之第15章 告發(1 / 1)

果然,紙終究是包不住火的。就在學校調查打架事件一籌莫展時,有人揭發了這件事。

那天夢雨們“浴血奮戰”的時候,夢雨的一個同班好友沒有參與,他隻是默默的看著這一切在他眼前發生。事後他給夢雨的理由就是他當時很害怕,不敢參與。還有他父母不準他在外麵惹事生非。但是他保證不會向任何人說。

他姓汪,至於叫什麼名字時間太久忘記了。他是五年級時才轉來夢雨們班的新同學,他非常愛看書,夢雨也很愛看書。所以兩個人因有共同的愛好成為了好朋友。他曾經給夢雨誇下海口,隻要夢雨有事兒他絕對不會袖手旁觀。知音難覓,知己難求。夢雨覺得他非常重義氣,為人很不錯一直把他當做了自己的好朋友。夢雨打破腦袋也沒想到他最信任最要好的朋友最終會“出賣他”。

就在學校在嚴查這件事時,表麵上一籌莫展,實際上已經把目標縮小到了六二班。校主任在夢雨們周二開班會時曾跑進來嚇唬到,是誰幹了什麼事我們已經知道了,如果現在自己站出來我們可以從輕發落。如果讓我有了證據把他抓出來那就隻能嚴懲,輕者全校通報批評,重者直接勸退學。所以當事人自行選擇。還有知情不報者一並嚴處。

就這樣在校主任威逼利誘之下過不了幾天這件事就東窗事發了。告密者正是夢雨的好友汪同學。他把這件事原原本本告訴了夢雨們的班主任。夢雨們班主任把這件事報給了校方。校方當時定的方案是全校通報批評,記一個大過。並通知雙方當事人的父母來學校協助處理這件事。但班夢雨們主任覺得懲罰太重,並且夢雨們又是畢業班記過處分對他們的影響不好……在夢雨們班主任的勸說下,校方把處理這件事的權力交給了班主任,讓班主任全權負責。

第二天中午班主任將夢雨和那天參與打架的幾個同學全叫到了辦公室。剛進入辦公室夢雨就覺得不對勁。感覺有什麼大事要發生起的。果不其然,班主任將打架事件一一的描述了一遍。夢雨知道事情已經不可挽回了。他主動站了出來,將所有的錯就攬在了身上。是他叫同學們幫忙的。一切責任他都願意承擔。老師說即使如此,你是主謀他們也是幫凶,死罪難免,活罪難逃。最後他們一個被罰了十鞭子,寫一千遍我錯了這件事就了了。而對於夢雨懲罰乘二,然後老師在曉之以理,動之以情。聲情並茂勸說著夢雨。老師試圖將懸崖之上的夢雨拉回來。

告密者真的是他。夢雨們還沒去辦公室之前就看到汪同學從班主任辦公室出來。他出來被夢雨們看到後,他尷尬的說他是去交作業,夢雨們還信以為真。直到這件事被抖出來以後夢雨才知道事情的真像。他通過寫信的方式告訴夢雨,這件事是他告訴班主任的,他當時害怕極了,害怕校主任查出來他知道卻不報要被勸退學。他沒辦法隻能上報給班主任。還希望夢雨原諒他。夢雨其實之前都有所懷著到還是不願意相信,所以一直否定了自己的想法,最後不得不信果然是他——汪同學。

雖然夢雨最終也沒有怪他,但和他的關係也沒回到以前。一直到畢業都是普通的同學關係。多年以後這件事孰對孰錯好像也沒那麼重要了,記憶的片刻隻能出現在這回憶錄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