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歌再次睜開眼,看著眼前的明亮的房間,臉色有些冷。
緩和了一會兒,起身走到鏡子麵前,欣賞著這具新的身體,膚白貌美,水汪汪的眼睛透著絲絲冷氣,轉瞬即逝,變的無辜可憐。
這是原主經常用的表情。
宋歌正練習著原主的各種表情,手機響起。
“宋歌,你死哪去了,快過來,我渴了,給我買奶茶去?”
宋歌無語掛斷電話,這就是原主一直麵對的無腦惡毒女配。
她來到這個世界是有任務的,帶著這位無腦惡毒女配搞事業,沒事不要去打擾男女主的發展。
完成任務才能繼續活著。
宋歌換上一副小心翼翼的表情,拿著手機出門了。
她現在在一個仙俠劇組裏拍戲,托無腦女配林藝可的福,演了一個女四號。
林藝可帶資進組演的女二,和演女一號的女主吳桐桐天生不對付。
男一號也是男主王穆斯,與林藝可青梅竹馬長大。
宋歌到劇組時,林藝可剛和吳桐桐演完對手戲。
林藝可演技隻是尚可,完全被吳桐桐壓著演。
演完後,正在和助理發脾氣,宋歌恰巧這時候到了,怒火瞬間轉移到宋歌身上,
“你怎麼才到?大白天不在劇組待著,躲哪去了,是想渴死我嗎?”
宋歌無辜抬頭看她,“我也想買,可是片酬還沒下來,我也沒錢。”
林藝可更怒了,她從包裏掏出幾十張百元紅票扔給宋歌,
“這是借口嗎?不是告訴過你記我賬上嗎?快去,我渴死了?”
宋歌接過幾十張鈔票,慢慢朝劇組外走去,順著原主的記憶點了外賣,蹲在一個角落裏一邊刷手機,一邊等著。
原主家庭條件並不好,學習成績也一般,奈何長了一張漂亮臉蛋和完美身材。
高考時超常發揮,考入了首都電影學院。
現在娛樂圈裏一半的影帝影後、一線明星出自這個學校。
原主到了學校才發現,隻有演技出頭很慢,恰巧林藝可這個富二代喜歡使喚人。手頭又大方,大學期間已經去參演了一個電影,一部電視劇。
雖然也是女配,但已經小有名氣,身後跟著不少跟班,原主就是其中一個。
女主吳桐桐也是她們同班同學,雖然隻參演了一部電影,卻是裏麵的二女,反響很好,演技也受到好評。
畢業後,其他跟班已經各奔東西,原主沒有資源,跟著林藝可簽了她家的娛樂公司。
原主見到很多學長學姐,在劇組裏待了幾年,並沒有掙到什麼錢,最後隻能轉行。
所以,原主當時的想法很簡單,既然林藝可這麼大方,還是跟在她身後混吧。
她上學這幾年,已經攢了十來萬,都是林藝可給的,跟在林藝可身後,再加上劇組裏多多少少能掙點,比轉行打工強不少,用不了多長時間,她就能買房了。
這不,今天又是兩千多塊錢到手。
宋歌正想著,騎手到了,十多杯奶茶,宋歌自己拿不了,騎手又不讓進去,正想找個人和自己一起拿進去,正好看到飾演男二的林錦程路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