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咳血的男人(1 / 2)

中國寧夏。

寧夏不大,其麵積在中國所有的省區裏絕對排在倒數前三,而人口,更是少的可憐,隻有六百萬左右,還比不上一個大型城市的人口,不過在這片黃士高原上,卻也閃過一絲亮點,因為這裏曾掘起了一個王朝,

西夏王朝!

吳忠,寧夏為數不多的幾個較大城市之一,這裏回漢人口雜居,雖信仰不同,相處卻也和睦,若隻看人的穿著打扮,是分不出*漢民的,因為年輕的一輩,皆跟上了時代發展的腳步,西裝革履,涼拖短裙,青年男子們帥的精神,妙齡少女們美的豔麗。

在吳忠,有一名山牛首山,位於青銅峽市南20公裏處的黃河東岸,因其主峰小西天(文華峰)和大西天(武英峰)南北聳峙,宛若牛首,故名之,三國時期的薑維與宋朝時期的嶽飛都曾在這裏用過兵。

另外在本地每年農曆三月十五時會舉行廟會,一到那時大小廟宇,香煙繚繞,眾僧雲集,遊人香客,熙熙攘攘,熱鬧非凡,廟會雖隻有短短的三天,卻會有十數萬人來此祈福。

戀蝶峰,也座落於此山,不過卻是無人得知,隻因此峰在牛首山群峰中並不紮眼,此時有一十七八歲的青年正坐在一處墳前的碑旁怔怔出神,削瘦的身軀,俊逸的麵龐,融合在這天地之間,顯得那麼的寥寂,孤獨!

“咳,咳!”良久之後,青年眼前突然閃過一個女子的身影,心頭一疼,猛咳了起來,他趕緊一彎腰借以減輕身體的震顫,等身子好了一些,才攤開了手中的絲絹,點點紅花飄落其間,喃喃自語:

“蝶兒,我又食言了!”

嘴角掛起一絲苦澀的笑容,他抬起頭,看向了石碑上的照片,清新靚麗,溫柔出塵,這是照片主人給人的第一印象,伸出手輕輕撫mo女孩俏臉上的酒窩,又道:“蝶兒,別怪我,實在是你給我定的目標太高,這世間,沒有了你的照顧與陪伴,我,無法不咳血!”

青年姓葉,名追風,從小在孤兒院長大,本來上完初中後,便要輟學了,卻意外學了一身本領,後來便順順利利的考入了高中,今年他剛高中畢業,明天就要去外省讀大學了,所以今天來跟自己的戀人告別。

殘陽似血,將天地映成了紅色,代表絕望的黑夜慢慢來臨,卻趕不走青年對這裏的依戀,“蝶兒,我走了,不然你在天上,又要怪我!”話音落後,葉追風才緩緩站了起來,又留戀的看了眼照片中的可人兒,轉過身走向了崖邊,這戀蝶峰雖不甚高卻很是險峻,四周無路,也正因如此,葉追風才把自己的戀人葬在了這裏,因為他不想有人來打擾她休息,風高雲輕,沐雨驕陽,睡在這裏仰望宇宙,想必也是人生一大快事。

而這峰名,自然也是他起的了,隻因他戀人的名字裏帶有一個蝶字!

沒有再回頭,葉追風在崖邊輕輕躍下,山頂上,又劃過一陣咳血聲!

雖然身子在急速下墜,但葉追風臉上的表情卻是沒有半分變化,這戀蝶峰少說也有百米高,若是凡人這麼掉下來,不但會死,還且還會很慘,但他,卻不是凡人,任憑耳旁的風呼呼刮著,微微低頭看了眼腳下,還有差不多二十米高時,他眼中突然閃過一絲無奈,隨即出手。

將體內搞不明白的真元用於右臂,隨後就見那本是細白沒有一絲老繭的手突然一陣奇異的扭曲,瞬間竟變成了一把匕首,黑亮的匕首。

“嘿!”在半空葉追風嘴裏發出一聲暴喝,然後用力將匕首插向了懸崖的峭壁,頓時一陣火星四濺,碎小的石頭也嘩啦啦的往下掉,等到他身形停下來時,雙腳剛好踏在了地麵上。

一落地,他便仰起頭,一聲長歎,‘蝶兒,你為何如此心狠,竟不叫我隨你一道而去!’然後縱身飛向遠方。

平常人一步也就一米二三,可這青年奔跑起來一步卻足有三四米,而且頻率極快,等到他的身影消失在戀蝶峰前時,一滴眼淚才劃過空氣落在了一朵紫色的小花上。

就在此時,突聽天邊響起一聲炸雷,葉追風抬頭一看,隻見四周原本是紅色的雲霞竟不知何時已變成了黑色,那道閃電即亮又長,差不多圍著天際繞了一圈。

“怕是要下雨了!”葉追風自言一句後,猛然加快了步伐,速度再漲三分。

隻用了不到半個小時,葉追風便跑到了城外郊區,這速度比起小轎車來也不惶多讓,此時,傾盆大雨業已嘩嘩的灑下,但葉追風卻沒有四處躲避豆大的雨點,因為他的身體表麵已被一層透明的防護罩罩的嚴嚴實實,半滴雨也淋不到他的身上。

葉追風從南邊跑了過來,而住所則在城北,為了不被人發現自己的速度驚世駭俗,他隻好繞著城市的南環路向北繞行,眼看離自己的住宅已是不遠,耳邊卻突然傳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