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星佑走出來埋骨樓,蒼知弋和沈無念立馬圍過來,蒼知弋輕聲詢問:“發生何事?你身上有股血腥味。”
沈無念直接上手檢查,“還好,沒有缺胳膊斷腿。”
“我沒事。”林星佑把剛才發生的事告訴她們,沈無念直接臉色一變,拉著林星佑就要跑:“跑吧,被追殺也比送死好,這血無痕一回來,我們焉有命在。”
林星佑不想離開,她想見證江映日的結局,而且逃跑隻會讓接下來的日子麻煩不斷,便安慰道:“留下來說不定有轉機呢,我對判官還有一些價值,她應當不會讓血無痕殺了我的,到時候你們別露麵就行了。”
沈無念不讚同,執意要逃跑,急匆匆道:“你該不會要去當勞什子判官吧?要是判官真這麼好,她能讓給你?快跑吧。”
“不是的,無為派江映日是我的仇人,我想留下來見證他的死狀。”
蒼知弋回想當初她在河邊見到林星佑的場景,那時的林星佑渾身是血,氣若遊絲,便道:“你會出現在河邊是因為那人麼?”
林星佑被勾起回憶,沉默一會答道:“嗯,大體上是。”
蒼知弋了然,向沈無念鄭重其事地說道:“無念,我以我的性命保證,絕不會讓你死於血無痕之手。”
適才沈無念看林星佑心情低沉,知她與江映日定是深仇大恨,再經兩人勸阻,便也妥協下來,笑道:“哈,幹嘛說那麼正式,天下第一才不需要別人保護。”
既然決定要留下,三人決定上街逛逛,以後的事留給以後煩惱。
逛了三天,結果是——林星佑要買糖葫蘆的時候掏不出一文錢,她隻能尷尬地說:“阿婆對不起,我不要了。”
林星佑無奈走回到蒼知弋兩人身旁,思忖著如何賺錢,可惡,為什麼別人能花兩千兩買她的命,而她卻這麼窮。
蒼知弋看她兩手空空,問道:“怎麼了,不買嗎?”
蒼知弋的開銷少,沈無念或許也會剩一些,但林星佑不想讓她們兩個當冤大頭,便道:“……突然間吃不下了。”
倏然,一聲狗叫聲和尖叫聲吸引了三人注意力。
中通城活命準則之一——不要多管閑事,你救的那個人可能是某個殺手的仇人。
一隻惡犬追著一個小女孩,沒有一人上前阻止,林星佑見狀拔腿就衝,放在現代她可能會害怕,但她現在可是習武之人渾然不懼。
來吧,小惡犬。
很快,她就為自己的自信付出代價。
她抽出劍想震懾惡犬,那狗卻無所畏懼,跳起後大嘴一張直接咬上林星佑的劍,林星佑怕劍真砍進小狗的口腔,一時間不好動作,豈料那惡狗蹬鼻子上臉,狗腿猛踩林星佑的臉。
“嘿,你這壞狗!小天,無念,快來幫我!”
沈無念製止了要上前的蒼知弋,得意洋洋地走過去,提著狗的後頸將它安放於地上:“小狗乖。”
“小心些,這狗很凶。”林星佑急忙出言提醒,可那小狗仿佛能聽懂她的話,偏要和她唱反調,搖著尾巴蹭沈無念的腿盡顯好狗本色。
沈無念笑道:“我天生和小狗有緣,在我麵前,就沒有壞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