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雙方簽訂完合同之後,陸凡就正式成為了新藝城的編劇。而麥嘉也非常大方的宣布陸凡可以再下周一再來上班,這幾天先去休息休息。搞得陸凡內心直嘀咕:這家夥不會吃幹抹盡就想趕自己滾蛋吧......
周末。實在是在自己那個所謂的家裏呆不下去了,陸凡決定出去逛逛街,順便重新找一間屋子,能住人的屋子!
周末的早上,陽光明媚,萬裏無雲。走在繁華的街道上,陸凡一邊用眼睛掃描著四周經過的美女,一邊漫無目的的尋找著出租屋,內心不禁感慨:這要有個電腦該多方便啊,其他先不說,起碼我的腳能少受很多罪!突然想起一句話“書到用時方恨少,鞋裏有墊才不擱腳啊”媽的,說的真有道理,這破皮鞋,給我腳擱的啊!!!
走了一天也沒有找到滿意的,看著太陽都快下班了,陸凡那個鬱悶啊。看了好幾處房子,要不太貴,要不太爛!是不是我的要求太高了呢?陸凡心裏想的。“你說這要出現個美女和我來個新同居...啊不,是同租時代該有多美啊”想著想著哈喇子都快滴鞋上了......
天色越來越晚,陸凡無奈的準備回去,突然發現有兩撥人好像在追逐!在回歸之前,香港的黑社會眾多,而且異常猖獗。所以本著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原則,陸凡準備裝作沒看見,就像旁邊這個大叔,目不斜視,麵不改色,步伐穩健,慢慢加速,遠離是非!可惜想法是好的,現實卻是殘酷的。
就像某位哲人曾說過:人生沒有彩排,每天都是現場直播!那現場直播出現問題那該怎麼辦呢!陸凡非常想問。(這得問朱軍!)因為他現在就出問題了,而且異常嚴峻!隻見那兩撥上演公路追逐戰的人馬(其實就是一個女孩前麵跑,後麵一群老爺們撒丫子追)直接衝著陸凡就衝過來了!陸凡那個火當時騰的一下就上來了!爺我惹不起,還能躲啊!可你們TM得連躲的權力都給爺剝奪了!還玩不玩了!一群大老爺們追人家一個女孩子,你們好意思嗎!惹毛爺我褲衩套外麵就滅了你們!
當然以上這一切隻是想想罷了,遇到這種情況,陸凡的第一反應就是我閃,我閃,我閃閃閃!可惜,女孩子仿佛認準了陸凡,又朝他躲的地方跑去。估計這幫黑社會也認為他是這女孩的接應同夥了,喊著要連他一起抓走。陸凡沒辦法了,隻能和女孩一起跑,猛然發現這小妞跑開真快啊!難怪一幫人都抓不住他!
跑啊跑,突然讓陸凡有種自己成了博爾特的感覺。手指向天,擺一個酷酷的造型,柔順的頭發隨風飄揚。好一幅夕陽西下的美景!(嘔!)
好不容易七拐八繞的甩掉了追兵,陸凡和MM都停了下來,兩人都沒有言語,隻顧著大口的喘氣。唉,好幾年不練了,身體就是不行了啊!陸凡抬頭看了看身邊這個與自己“同患難“的女孩,第一眼看上去也不是特別漂亮,但仔細看又好像有點小清新,小清新中又好像帶著點小豔麗,小豔麗中還帶著那麼一點點的小萌!小萌中你還能發現一點****的感覺!這該是一個什麼樣的可人啊!陸凡有種想要流鼻血的感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