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很難、很難,幾乎辦不到。
但是,還不準有誌之士想一想啊?。
有夢想,才有未來。
這樣做,和龍媽後來嫁的、已經去世的那個導演,又有什麼太多不一樣?
夏一炎不會跟害死他媽媽的人作比較,在他看來完全不是一碼事。
沉默一會兒,龍傲從辦公桌抽屜拿出一疊文件,翻轉過來,正麵夏一炎,推給他,“為了表示我真誠的歉意,盡管這歉意來得太遲,讓你等了這麼多年,我還是必須表示,我願意把LL演藝公司我名下10%的股份和股權一同轉讓給你,隻要你簽個字,拿走兩份合同中的一份,手執合同自己到財務部辦一下財務轉移手續,就可以生效。”
“啊?!”龍傲的決定,夏一炎始料未及。
10%的股份,票麵價值上千萬哪,每年還有大筆分紅。
不僅僅如此,他持有10%的股份和股權,就是LL演藝公司的股東,成為第四個股東,可以參加董事會,在會上自由發言,對公司重大決策表決時同樣擁有10%的支持或者否決權。
有了這10%的股份,他就是LL演藝公司名副其實的老板之一。
不用再抱有什麼,努力成為LL演藝公司主宰的不切實際的夢想。
夢想,就這樣輕而易舉實現。
這是真的嗎?!龍傲有這份好心?不是在使什麼陰謀詭計穩住或者陷害他吧?
可是,他有什麼資本,需要龍傲來陷害或者穩住他?
當然了,龍傲有這份好心,“我這個決定,已經與公司其他股東,董事會,和元老們,都通過氣,是經過他們認可和讚同的。”
毫無疑問,這是真的。
龍傲表達歉意,與夏一炎化幹弋為玉帛的誠意,還不隻這些,“如果你還有什麼不滿意的地方,盡管提出來,我盡量滿足。”
這也就是說,10%的股份,還有得商量,夏一炎可以提價。
龍傲閉了一下眼睛,很快又掙開,“我可以在各大媒體上,向全社會公開,你媽的真實死因,還她一個清白,還你們夏家一個清白,隻要你這樣要求。”
隻是“可以”,龍傲並不主動。
這種澄清,龍傲之所以不主動,是已經十來年前的事,現在再翻舊賬翻出來,隻會攪得大家不得安寧,要接受媒體的質疑,采訪,甚至招開新聞發布會;還有警方很可能介入調查,也需要應付;普通人了解了以後又怎樣想?可以肯定的是,肯定不往好了想。
這麼多年過去,又何必呢,就讓死者安息吧。
公開了,夏媽為了保護小龍傲寧可犧牲她自己,她和龍傲的爸爸的感情糾葛又要被人們挖出來說三道四,對死去的人是一種不尊重,對活著的人都是折磨。
既然已經過去,人們淡忘了,就讓它永遠成為過去吧。
夏一炎也不主張龍傲公開澄清事實真象,“不必了,我媽如果地下有知,聽你這樣跟我坦白,她就含笑九泉了,我們都不要再打擾她的清靜。”
他拿起龍傲辦公桌上的筆,在兩份合同上都簽下他的名字。
兩個人一人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