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且客觀環境也容許他這樣做!客觀環境不消多說,因為法律和道德都沒有禁止這種行為。當然,特殊情況除外!比如說有些劇未上映之前,是不允許相關工作人“劇透”的,否則就是違法犯罪和道德敗壞!其實這裏就反映出一個問題了,那就是社會對大利益和小利益是區別對待的,即便它們都是“正當”的……(胡)
……注意是利益本身的“大小”,而不利益受眾群體的“大小”!這個問題不好多說,因為它牽涉甚廣,而且咱們還有正話要說,就先將其擱置,等以後有合適的地方了,再做深入探討好了。那咱們回到“劇透”這個話題,接著來講“劇透”行為的“心理因素”!其實這可以分為兩類,一是單純的想表達,要與人分享自己的一些認知和情緒……(胡)
……二是想通過表達來達到另外的目的,要表現自己或者實現某些隱秘的欲望!其中這第一類和第二類的第一種情況,那都算是正常的。而出於這種因素的“劇透者”,那一般也是會接受別人的製止行為並給出合理反應的,不會過分侵害他人的利益,是配得上“無心過錯者”這個說法的!而那第二類中的“某些隱秘欲望”……(胡)
……之所以把它單另開來,就是因為要用它來囊括那些不正常的內容。其中最典型,也能被明確表達並展示在這裏的,那就是所謂的“見不得別人好”的一種變態心理!主家您前頭說您說的那種被製止了還不停,仍然要“劇透”的行為就多少帶點這變態色彩!而且根據我對人類的了解來看,那些明知他人不喜某事還要搞某事的人……(胡)
……那就是為了找刺激,要把自己的快樂建立在別人的痛苦上!這種情況下,你若是不反抗,他就得逞了;可若是你反抗,你就會遭受前麵提過的那種情況!因為你的價值觀比較小眾,別人不會理解,你就會遭受社會的不公,被大家認定為“小心眼”,為自己以後的生活招來陰霾!而那些罪魁禍首則會以“受害者”……(胡)
……“無心過錯者”之類的姿態得到社會寬容,繼續盤桓在你的周圍享受你的痛苦,得意的品嚐那將要伴隨你一生的陰霾。甚至有那過分的,在嚐到這樣的甜頭之後,還會不停地製造此類事端,去滿足他那變態而隱秘的、被不知情的人給維護著的險惡嗜好了!而且有趣的是,這些人在做了這樣的事並造成傷害以後……(胡)
……那完全就沒有負罪感!因為他們壓根兒就不覺得自己“惡”,而且社會也不說他們“惡”,甚至還會偏向他們!這就導致他們底氣很足,在“劇透”之類的“嘴賤之路”上越走越遠!他們一邊肆無忌憚的傷害別人為自己找樂子,一邊還還要抱怨那些被他傷害的人“心眼小”,給他們“委屈”受了!哎呀,這人性還真是奇怪,我至今都搞不明白!(胡)
我也不明白,不過你說得很有意思!
我原本隻認為那些被製止卻還要嬉皮笑臉、挑逗著搞劇透的人隻是自私,是不尊重別人,但沒有想過那種行為……
那種發生在大眾眼皮子下的行為,那種看起來有點過分但還算正常的行為……
它的表象下,可能還隱藏著如此汙穢的陰暗心理,會引發那樣的災難……
一種可以毀掉一個人……
不,也有可能是會毀掉多個人……
毀掉很多人人生的恐怖災難!
而且可怕的是,這樣的事它很難以被識別!我們每一個人都有可能成為“受害者”和“施害者”,或是就成為“幫凶”一起去戕害那“受害者”……
哎呀,這人類自身鑒別“善惡”“是非”“真假”之類的能力很差,但行動能力卻不差!這要是做出了錯誤的判斷,可就……
嘖嘖……
怪不得有人能說出“世上最可怕的是人心”這種話哩!
人心有“惡”本就可怕,而更可怕的是……
人心不能識別自己和他人的“惡”,甚至是會盲目為“惡”助力,有甚者還能清醒的做“惡”!
是矣!故而世人需要時時修持己心,也要引導別人如是修持!隻有眾生皆眼明心靜、智慧有成了,這世俗界才會變得更加美好!(八)
哎吆,你這老東西咋又冒出來插隊了?主家那話是你能接的嗎?那是我的!你這做事的時候不露麵,事做得有成果了,就舔個老臉來幫忙了,可真是……(胡)
“八道”,既然“眾生”都“眼明心靜、智慧有成”了,為什麼不能集體飛升到你們的“極樂世界”那種上等好地方,而是隻在原地“變美好”?
你是不是對人類有意見,怕我們去了那裏把你們給吃窮了?
無憂無慮、快樂如意之處便是“極樂世界”!隻要世人修行至臻,那便身在其中了!(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