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2章 改天一起約個飯(1 / 2)

一個星期之後,港島高等法院對畢架山謀殺案,進行開庭審理。

經過長達兩個半小時的法庭辯論之後,因警方涉及偽造審訊筆錄以及目擊證人李雪突然翻供,法院判決嫌疑人石玲、曹大鳳無罪,當庭釋放。

無獨有偶,半個月之後的非法拘禁案,同樣遭遇以上情況。

“石玲,請問對你實施非法拘禁的人,是不是我的當事人秦福?”秦福的律師走到石玲麵前,用手遙指秦福對她問道。

石玲看了一眼秦福後,搖了搖頭“不知道”

“不知道?”律師聞言臉色變冷“那你為什麼會在警方的問詢筆錄上,指認我的當事人是凶手?…是不是有人逼你這麼做?”

“反對,法官大人,被告律師是在進行無端揣測”主控官起身向法官示意。

“反對有效。被告律師,麻煩你隻詢問與案情相關的事情”

“好的,法官大人”律師聞言點了點頭,接著對石玲說道“證人,請你回答我剛才的第一個問題”

“因為在錄口供的時候,警察說已經抓到了凶手,並告訴我凶手是秦福,所以我才以為秦福是拘禁我的人”

“按照你的說法,我可不可以理解為你其實並沒有見過凶手的容貌?”

石玲聞言點點頭“是的,凶手每次來的時候都戴著麵具,我確實沒有見過他的容貌”

話音剛落,法庭裏頓時一片嘩然。

“肅靜、肅靜”法官見狀,趕忙敲錘維持秩序。

片刻之後,法庭才再次安靜下來。

“法官大人,我問完了”律師滿意的笑了笑,然後回到自己的座位。

隨後,作為二號、三號證人的曹大鳳、李雪相繼登場。麵對主控官與律師的求證,兩人的回答與石玲大同小異,全都否認見過凶手。

至於為什麼要指認秦福,完全是因為受到警方的誤導,她們才會先入為主的以為秦福是凶手。

由於警方證據不足,加上證人集體反水,陪審團一致裁定秦福非法監禁罪名不成立。

法官休庭半小時後,同意了陪審團的裁決,判決秦福當庭釋放。

……………

西九龍總區。

一大群拿著話筒的媒體記者,正堵在警署的大門口,等待著警方接受采訪。

26樓的辦公室裏,主管行動部門的副指揮官於sir,正麵無表情的坐在沙發上看著李文彬。

“知不知道宋sir和我剛從那裏回來?”

李文彬神情凝重的搖了搖頭。

“不知道?托你李文彬的福,宋sir和我剛才去了一趟港島總部,受到了李處長非常親切的問候”

“sorry,於sir”

於sir聞言臉上微微帶笑“因為你的精明能幹,我被問候了整整半個小時,這可是我從警這麼多年來的第一次!你說…我應該怎麼感謝你!”

知道鐵定要挨罵的李文彬,沒有再繼續吭聲。

“別給我裝聾作啞!”

“sorry,於sir”

李文彬的道歉讓於sir怒極而笑“偽造假口供冤枉嫌疑人、詢問筆錄的時候不客觀、故意誤導受害人,你們重案組平時就是這麼辦案的?你李文彬的腦子是不是被門擠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