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說還沒有寫到三萬字,我心血來潮,有點任性地先寫了後記。
早在寫《一萬次別離》以前,就有人勸過我寫這個長篇,當時我無動於衷,因為文浚這種既想要江山又想要美人的男人,還挺難把握的。
如果不是用旁觀者的角度去講述,把兩個時代,兩代人連接起來,讓讀者更直觀更清晰地看到他溫柔的、癡情的那一麵,多半寫出來不討喜,畢竟他展現給女主角的可能還有更多的專橫,暴烈,占有,城府,自私。
同時,他也像個獵人,英俊多金,循循善誘,一點一點拋出他的餌,讓她愛上他,又讓她恨自己愛他。
他寵她,但無法把自己的全部給她。
他讓她那樣心碎。
可是如果長篇依舊用旁觀者的視角寫,很可能就會避重就輕,被講述人搶戲。
總之,我也糾結了很久。
寫第一版開頭的時候,我曾試圖完全抹去原短篇的痕跡,一個看過短篇的作者朋友對我說,我太愛你的《孔雀》了,故事,情感,包袱都恰到好處,看到結尾未婚妻走到女主麵前,對她說,一九九三年,醫院門口,文浚派人載走了一個哭泣的女孩。反轉也特別自然。
她說,長篇很難比它寫得更好了。
是啊,它已經是一個完整的滿載盛譽的故事了,我該不該去碰它?這樣的疑問時常盤旋在我腦海中。
可最後為什麼又決定寫它呢?
這個決定某種程度是我對市場的把控權衡後做的,算是一種妥協吧。
顯然,我已經過了依靠情懷寫東西的年紀了,可是又不想徹底寫那些商業的東西,那麼就折中的,選擇了這個故事。
另一方麵,正因為有這些聲音,才有點躍躍欲試地想去挑戰它——我想要文浚真正有情有義有血有肉地出現在大家麵前,那些萬字短篇無法承載的東西,交給長篇剛剛好不是嗎?
其間,也陸續查了很多資料,那個年代的香港的上流社會,擁有巨大財富的男人很多都不結婚,但是女人和孩子很多,而且多半還和平共處。
然而,對於瑩瑩來說,一塊蛋糕可以分享,但是愛情卻不能。更何況這愛情從一開始就帶著謊言和陰謀。
萬字劇情裏,她是他的囚徒,是被他剪斷翅膀關在華麗籠裏子的孔雀。她覺得愛比死更冷,於是,她向往自由,以死相搏。
愛到深處,彼此折磨,互相傷害。
但隻能這樣了嗎?
不是的,愛到深處最好的結局是耳鬢廝磨,依偎取暖,相互成就。
於是我重新構思了瑩瑩這個人物:她自幼學舞,擁有驚人的天賦和舞蹈才華,可是為了尋找父親來到香港後,逼自己放棄了夢想。
說到這裏,有件事特別值得一提。
二零一七年十一月十一日,有朋自遠方來。
於是,長沙某酒店裏,我和她講了這個故事,她幾乎是興奮地說,你快寫,這個故事好看,你相信我的眼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