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玲玲望著歐陽凱犀利的目光,終於意識到事態的嚴重性,幾乎是下意識地點了點頭,
一個多小時後,發生在望海市科技大學凶殺案的基本情況果然證實了歐陽凱的擔心:光天化日之下,一個戴著壓低帽簷棒球帽的職業殺手,目的明確地從學校大門進入,直奔學校北區的教師公寓,上到位於三樓的楊玲玲的公寓門外,用不到五秒鍾的時間打開公寓防盜門,兩分鍾以後,此人出門離開。
楊玲玲的公寓內,與她同室而居的教師小馬被一槍擊穿心髒,整個公寓內部被極為專業的搜查方式翻了個底朝天,兩台筆記本電腦的硬盤不翼而飛……
“殺手的目的很明確,他是奔著楊玲玲去的,可是楊玲玲被我們緊急帶到了江城,於是他殺了小馬,然後自己動手找某個東西。”歐陽凱坐在會議室裏冷靜地分析道。
與他同坐的還有市公安局長張啟軍、刑警支隊長於震、羅紅和付曉峰,楊玲玲也在,要她一起參加案情分析會,是歐陽凱的決定。
歐陽凱說完,把目光轉向坐在一旁瑟瑟發抖的楊玲玲:“他在找什麼?找到沒有?楊玲玲,你覺得你那裏有什麼,值得對方派專業殺手來找?”
楊玲玲的嘴唇喃喃地張開,又閉上,目光遊離,似乎在反複斟酌著,想說又不敢說。
“找那些視頻和音頻資料,銷毀證據?”張啟軍猜測著問道。
“恐怕不是。”歐陽凱沉聲答道,目光卻沒有離開局促不安的楊玲玲,“那些資料,他們早就有,否則就不可能會出現複製人。銷毀可能被楊樹林或楊玲玲備份的資料,這個也不太成立,起碼不完全符合邏輯,因為銷毀或不銷毀那些資料對他們來說已經沒有任何意義了。”
“我同意這個觀點。”歐陽凱話音剛落,於震就接過了話頭,“要是他們想銷毀證據,幹嘛當初不去銷毀,而要等到四年後回來銷毀?”
歐陽凱接著說道:“除非……他們當初不知道楊樹林留了備份,現在才突然知道,所以亡羊補牢,或者,他們忽然知道還有比那些資料更重要的東西,必須要銷毀。可是,這兩種可能都需要有一個前提:他們得知道點兒什麼。他們是怎麼知道的?他們到底又知道了什麼呢?”
一時間,所有的目光都轉向了楊玲玲!
楊玲玲低下頭,目光不敢與任何人相對,她局促著,惶恐著,猶豫著,最終掙紮著站起身來,顫聲說道:“我……我把所有的事情都告訴你們……有一個……一個組織,叫……叫血蝙蝠……你們知道嗎?”
“血蝙蝠?”歐陽凱和羅紅幾乎同時驚呼出聲。
“血蝙蝠是什麼組織?你們聽說過?”張啟軍和於震看著歐陽凱等人,異口同聲地發問。
一旁的付曉峰也有些莫名其妙,很顯然,他並不知道這個血蝙蝠組織是個什麼東西。
歐陽凱沒有解答眾人的疑惑,而是徑直走向楊玲玲:“很抱歉,楊玲玲,我們恐怕要換個地方聽你講血蝙蝠的故事了!”
幾個小時後,某強力單位審訊室裏,楊玲玲徹底放下了思想包袱,將整件事情完完整整地講述出來:
我媽去世的時候,我十一歲,我爸三十五歲,整個家突然塌了半邊天,我和他一樣覺得無所適從。那時候他在一家法製報社當記者,雖然收入還算穩定,但是每個月固定要拿出一大部分來還我媽治病欠下的債,剩下的才是我們爺兒倆一個月的吃穿用度,日子過得緊緊巴巴的。即使是如此,他從來不會委屈我,他戒了煙,戒了啤酒,省下錢給我買最好看的衣服,買一切我能用得上的學習指導書。因此,他沒錢再幹別的,包括為自己再找一個老婆。
為了補貼家用,我爸想盡一切辦法賺錢,單位有一些外出采訪的機會,因為會有出差補助,他就搶著去。他文筆很好,就開始利用業餘時間在一些雜誌上投稿。那幾年,我們的日子雖然緊,但還是可以維持的。
十六歲那年,我上高一,開始住校。冬天的時候,學校每天早上要跑操,有一次我急匆匆地洗了頭發,沒擦幹就跑了出去,回來後開始發燒,我也沒當回事,堅持了幾天,實在支持不住了,就在宿舍躺了兩天,第三天就起不來了,胸口悶得像壓著一座大山,接著開始心跳間歇性早搏,要不是宿管老師查房看到我,我一定死了。
到了醫院,我被確診為急性心肌炎,緊急搶救。那一場大病讓我爸又欠下好幾萬的債,偏偏那時候又趕上他們報社精簡編製,我爸被一個很卑鄙又很有後台的同事硬生生擠了出去。
在我的記憶中,那是我們父女第二次塌了天。接下來的幾年,他連續換了四五個與老本行無關的工作,終究還是起起伏伏,沒什麼進展。
我考上大學那年,距離開學還有三天,學費都還沒有湊齊,我爸急瘋了,到處借錢,給他能想到的所有人打電話。這次命運女神終於眷顧了我們父女,他偶然聯係上了一個在北京某部門工作的老同學,那時那位老同學官運亨通、順風順水。
他拯救了我們,不但給了我上大學的學費,還為我爸“謀”了一份足可以改變我們命運的工作——我爸進了《法製之窗》雜誌社,有了事業單位的編製,自身的能力加上那位老同學的照應,使他很快在雜誌社脫穎而出,從助理編輯到編輯,一直到副總編……
我們基本上不再為錢發愁,我順利地上大學,畢業,就業,而我爸也是一順百順,事業風生水起,和昔日的老同學也開始走動起來,關係網越搭越廣。這的確就是我們想要的生活,我們一度滿足到了極點。
順便說一句,我爸依舊愛好寫作,依舊筆耕不輟,隻不過以前是為了錢而寫作,現在是為了自己的理想。他喜歡寫紀實文學,工作又為創作提供了不少便利。大約六七年前,他出版了第一本法製題材的紀實文學,讓他小小地成功了一把,名利雙收,從此便一發不可收拾。
他是寫紀實文學的,又是法製題材的,這種書要想成功,決定性因素就是大案要案,案子越大,噱頭就越足,案子越重要,書也就越有影響力,《江城大案》這本書就是這麼出來的。當時,算是機緣巧合吧,平時風平浪靜的江城在那一年連續出了幾個足以引起轟動的大案:馬海華的跨省持槍搶劫殺人案、馮超的貪汙挪用公款並殺人案、王益群的江城史上第一販毒大案。這幾個案子就像魔咒一樣讓我爸興奮不已,他發誓要寫,發誓要寫好,用他當時的話就是“要通過這本書在中國紀實文學界奠定堅實的基礎”。
為了寫好這本書,我爸做了充足的準備,采訪設備、采訪計劃、采訪大綱……為了讓自己的采訪達到理想的程度,他動用了一切可以動用的人脈關係。
書出版後,他興奮得睡不著覺,大半夜給我打電話分享喜悅,可這本書並沒有達到我爸希望的那種“高度”,隻在江城市火了一陣子而已,我爸發了些牢騷,抱怨江城實在是太小了,影響力不夠,同樣的案子要是發生在大城市效果肯定完全不一樣,當時我還笑他:“您就那麼願意看到有大案啊?”他就苦笑,當然這事很快就過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