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然計兆祥主動提出了天津忠祥棉布莊和吳光宇作為新地址和新收款人,這說明計兆祥對其是信任的。保密局身在台灣,不明白大陸的新形勢,他們應該信任計兆祥的提議才是,但是奇怪的是,保密局卻放棄了計兆祥的提議,而是告訴計兆祥去天源義記行去領取經費。
為什麼會出現這個變動呢?原來,這次保密局給計兆祥的彙款數目非常巨大,大約有 4000 多港幣和 20 兩黃金。
如此巨大的一筆彙款突然從境外彙到國內,自然會引起大陸公安方麵的注意。正當保密局方麵為如何把這筆彙款送到計兆祥手裏犯難的時候,一個叫雷賓玉的人引起了保密局的重視。
這個雷賓玉就是天津天源義記行原來的老板,在京津一帶麵臨解放的時候,雷賓玉去了台灣。臨走前,他把自己的天源義記行交給自己的外甥打理。
由於曆史、政治因素,當時台灣和大陸民間不太容易正常交流。身在台灣的雷賓玉,想起自己的天源義記行白白留在大陸挺可惜的,就想把它賣掉。
這樣一來,身在台灣的雷賓玉也可以得到一筆不少的錢。但是雷賓玉本人回不去,而且即使托人賣掉了,錢也不太容易拿到手,所以賣天源義記行的事情自然也無法進行。保密局知道雷賓玉的這個情況後,突然發現這件事實際上保密局可以替雷賓玉完成,同時保密局也可以借此解決給計兆祥彙款的難題。
保密局的思路是這樣的,讓雷賓玉的侄子在天津把天源義記行賣掉,然後把賣掉的錢大約合港幣 4305 元和黃金 20 兩交給計兆祥。同時,在台灣那邊,雷賓玉則可以從保密局領到 20 兩黃金。
本來這計劃確實很好,雷賓玉和保密局的兩個難題都可以解決。但是這個計劃的最大漏洞在於雷賓玉的那個外甥。知道舅舅已經去了台灣,天源義記行現在自己手裏,那就等於是自己的了。如果他把天源義記行賣了,再把賣的錢給了計兆祥,那麼自己豈不是什麼都沒有了,雷賓玉的外甥決定不賣天源義記行。
所以在保密局的這個“完美”計劃中,雷賓玉外甥這個最為關鍵的一環出了問題,這個計劃也就全部泡湯了。
雷賓玉外甥突然耍賴不想給錢,倒是人之常情,但是這麼不地道在於他還撒謊糊弄人。計兆祥一問他要錢,他就告訴計兆祥,貨物還沒有賣出去,你再等等。
結果計兆祥連去了四趟天津,也有沒有能夠從雷賓玉外甥那裏拿到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