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

衙役氣得咬牙切齒,偏生當著這麼多人的麵,不能傷她,也趕不走她,隻能站在原地瞪著她。

隻聽見門內窸窣了一陣,隨後‘吱呀’一聲,大門打開了。

一個穿著青色公服的男子走了出來,曲領闊袖,腰間束了一根墨色革帶,衣服上織有鳥獸錦紋,頭上戴著一頂烏紗帽,渾身幹淨整潔,麵色紅潤有光。

想必這位就是縣令大人了。

林晚枝還沒來得及上稟冤情,一群難民就圍了上去——

“求府衙老爺施舍吃食!”

“我都餓了三天了,求府衙老爺可憐!”

“府衙老爺救命啊!”

“……”

看到難民們跪在地上哀嚎,衙役急得滿頭大汗,“老爺,您怎麼出來了?都說了這門開不得啊!”

縣令見這情形,隻得妥協道,“午後便會有人出來施粥,還請諸位稍安勿躁,都散了吧。”

難民們哀嚎的聲音一停,隨即又響起了此起彼伏的議論聲——

“真的假的?”

“該不會是騙我們的吧?”

“受不了了!我們現在就要吃的!”

“……”

縣令抹了把汗,真怕他們把這兒砸了,隻得安撫道,“諸位,本官是你們的父母官,自然不會不管你們,從今日起,府衙每日午後都會施粥,還請諸位相信本官。”

聽到縣令這樣保證,難民們的聲音逐漸消減了下去,他們也不是真的要鬧事,有的吃就安分了。

林晚枝心中竊喜,沒想到她這一敲,竟為這些難民敲出了一碗白米粥。

安撫好難民,縣令又抬頭問道,“何人在此擊鼓鳴冤?”

林晚枝從人群中擠了出來,舉起手道,“是我!縣令大人,我有冤情上報!”

縣令打量了她一眼,雖然穿得破爛,但精神氣好,臉上也有血色,不像是來騙吃騙喝的。

縣令雖有不滿,但也隻能忍著氣問道,“你有多大的冤情要敲鳴冤鼓?”

林晚枝情緒激動地道,“我一家14口人,還有村裏上百號人,都被抓進了牢裏,他們並無過錯,還請縣令大人明察!”

縣令愣了一下,旋即想起來確有其事。

當日把那一隊人都抓了進去,沒想到還有漏網之魚!

縣令當然不會聽她的話,那樣豈非承認自己辦案有失?

他一甩袖子,傲然道,“他們犯了事,坐牢是理所當然的,哪有什麼冤情。”

林晚枝也知道胳膊拗不過大腿,縣令更不可能在這麼多人麵前丟臉,於是改變了說辭,“縣令大人,縱使他們有錯,如今坐了牢,受了罰,也該放了罷。”

縣令暼她一眼,並沒有正麵回答她,而是勸道,“你既要鳴冤,豈有站在門外說的道理,隨本官到公堂上說罷。”

這妮子見著也不是安生的人,放她一個人在外麵,指不定又要鬧出什麼事,不如騙進去,連她也一起關進牢裏。

林晚枝當即警惕起來,知道這一去就是羊入虎穴,當然不會同他進去,而是道,“有什麼事在這兒說就好,也好請各位父老鄉親給我做個見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