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2章 不準予離婚的判決(1 / 2)

鬆鶴把案卷在手裏掂量了一下,想到自己最近不是很忙,還要努力賺錢,就把案卷放進包裏點了點頭,站起身道:“好的,那我就先回去了。”

田誌新律師點了點頭,鬆鶴就打開門出去。

出門就遇到了在走廊上的趙靜律師,趙靜律師疑惑地看了鬆鶴一眼,抬頭看了看田律師辦公室門上剛換上不久的牌子:“田律師找你?你們之前認識?”

“嗯。”鬆鶴點點頭說道,“我之前辦的一個案件跟田律師現在辦的案件有點類似,他問過我那個案件的表單怎麼做的。”

鬆鶴簡單解釋了之前與田律師的交集,趙靜律師點了點頭,同事之間討論案件十分普遍,畢竟集思廣益。

趙靜律師一邊走一邊對鬆鶴說:“上次你調的材料李琦給我了,沒少折騰吧?聽李綺說你還扭傷了腳踝,現在怎麼樣?”

鬆鶴一臉無所謂地嬉笑著說:“跑的地方多,兩天就回來了,緊趕慢趕。腳踝已經沒事兒了。”

“身體是第一位的。”趙靜看鬆鶴應該是已經好了,略略放下心來。

趙律師往自己辦公室走,鬆鶴走到自己的辦公桌前,把電腦打開就開始工作。

前台微信上跟鬆鶴說有兩個郵政的郵件到了,鬆鶴忙合上電腦起身去拿。

將郵件放到電腦上,看了看上麵寄件人地址,腦海中對應著相應法院正在審判程序中的案件,應該是兩個近期剛剛開過庭的案件判決。

兩個都挺懸的,法官支持哪一方都能找到依據,輸贏就在法官一念之間。

鬆鶴先撕開一個信封,從裏麵拿出薄薄的幾頁判決書,翻到最後一頁。

果不其然,敗訴了。

一個離婚案件的判決書,判決不準予離婚。

法官給出的理由是雙方感情未破裂,因為被告方不同意離婚,當庭表述會努力修複感情,法官認為雙方應該給婚姻及家庭機會。

鬆鶴歎口氣,在辦公桌上的台曆上今天的日期處寫了案號,算了算往後十五天的時間,又在相應位置標注了案號寫上了上訴期滿的字樣,等下告知當事人結果的時候要著重提醒如果上訴的話,別錯過了上訴期的時間。

鬆鶴拆開第二個信封,拿出判決書,翻到最後一個。

眼睛一下子睜大,這個案件竟然敗訴了,著實有點出乎意料了。

案件的原告小明在和小紅結婚後不久將二十萬元錢借給小紅的姐姐姐夫買房。一年多以後,小紅起訴小明離婚,小明在兩個調解離婚時問小紅二十萬元怎麼辦,小紅說這錢不關她的事情,讓小明找她姐姐去要。小明打電話要求姐姐還錢,姐姐就說小明和小紅結婚又離婚,應該給小紅補償一部分,讓跟小紅協商。

鬆鶴去法院調了小明和小紅的調解筆錄,上麵清楚寫著雙方沒有共同的債權債務,各自債權債務各自處理。

為了保險,鬆鶴甚至還去調了小紅姐姐買房的記錄,買房時間就在小明轉賬給小紅姐姐後十天之內。

小明證據的最大缺陷就在於沒有借條或者聊天記錄證明這二十萬元是借款。當時小明和小紅剛結婚,又是小紅親口告訴小明姐姐要借錢,讓小明轉給姐姐的。

開庭時,小紅姐姐姐夫一口咬定這錢是彩禮,小紅還出庭作證證明這筆錢是彩禮。

當地確實有結婚之前付彩禮的習俗,小明告訴鬆鶴他們當時商量的就是沒有彩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