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不過隨口說說好吧,還真出現了饅頭。
那她要說麵包呢?
來個麵包。
手裏“唰”地多出來一個麵包。
就像變魔術一樣。
她有點慌,趕緊看了看左右,還好她們都沒醒。
心裏默念:放回去。
這個年頭,饅頭都是奢侈品,更別說香甜可口的大麵包了。
手中的饅頭和麵包同時消失。
反複幾次嚐試,她可以確定,她許雲蘭也有空間了。
壓抑著心中的激動,她又在想,光她一個人吃飽不行,要讓全家人都吃飽不餓肚子才行。
至於其他人,她就抱歉了。
活了這麼大年紀,“匹夫無罪懷璧其罪”的道理她還是懂的。
人心不足蛇吞象,她也不屑於做聖母。
不過,如何讓家人吃到這些東西,又成了一大問題。
空間不能暴露。
哪怕父母兄弟也不能大意。
父親現在還不知道大伯和奶奶包藏禍心,更不知道他死後,奶奶一家對她們娘幾個多麼殘忍。
說多了都是淚。
母親和父親感情好,母親知道了,父親多半也會知道。
父母都不行,兄弟姐妹就更要慎重了。
現在她們年齡都小,保不齊哪個突然說漏了嘴。
到底怎樣做才能讓她們能接受突如其來的食物,又能堅決地保守秘密呢?
張慧芳一進門就看到八歲的許雲蘭老成持重地坐在炕頭上,不由得發笑。
“雲蘭,想什麼呢這麼入神?”
許雲蘭問母親:“娘,今天是幾月幾日?”
張慧芳想了想,“好像是十五呢,二月十五。你瞧我這記性,你要不說我都忘了買香。初一十五燒香拜保家仙,再窮娘都沒有斷過。”
許雲蘭心裏一咯噔。
當年,一家人吃不飽飯,父親實在沒辦法了,鋌而走險和大伯、堂哥一起去李莊挖蘿卜,不小心被李莊巡邏隊的人發現。
大伯為了給自己爭取逃跑的時間,把父親絆倒。
堂哥還趁機搶走了幾根蘿卜。
父親崴了腳,結果當場被抓。
讓巡邏隊的人打了個半死。
父親掙紮著爬回家,失血過多而亡。
那天正好是二月十六。
也就是明天。
忙問:“爹呢?”
張慧芳沒好氣地說:“一下午沒看見他,多半是去幫你大伯家修房頂了。”
又去給大伯家幫忙?
大伯又不是沒手沒腳,大兒子也二十出頭了,還隻會花言巧語地使喚父親。
可真是父親的“好大哥”。
許雲蘭愣神的功夫,張慧芳已經匆匆地走了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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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社食堂開飯了,也到了社員們最開心的時候。
十三歲的許雲強和十歲的許雲麗搶著去打飯,弟弟許雲雷也屁顛屁顛地跟在他們身後。
換做之前,許雲蘭也會去。
可現在她正物色放饅頭的地方。
思來想去,也隻有饅頭最合適。
為了不嚇到他們,她也算是絞盡了腦汁。
空間裏的時間是恒定的,不用擔心變質。
說起來,她們家好像自鬧饑荒以來都沒吃過白麵饅頭。
剛選好地方,飯就打回來了。
父親許國華也踩著點回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