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0章 庭審現場(1 / 1)

前些天舒遠和林少渠同時收到了法院的開庭通知,當時在水族館救了一位先生,但是因為各種原因導致他斷了兩根肋骨,現在也不好說是他自己體質的原因,還是舒遠和林少渠操作不當導致,所以家屬要求他們倆承擔這位先生治療肋骨斷裂的費用,甚至還要精神損失費。

收到通知後,林少渠除了感慨也覺得有一絲奇妙。讀書的時候和同學們聊天的時候,說,咱們做醫生的,以後可能不止要被患者罵,被患者家屬罵,被打,被殺,被告上法庭都有可能,想不到現在這些事情居然慢慢實現了。

當時還有個男同學說,以後要找個老婆學法律的,醫學加法學才能是王炸,出點什麼事情都能有個靠山,當時同學們都哈哈大笑,一般學醫的不是跟醫生就是跟護士,大多是內部消化的,找個學法的老婆撈自己倒是個特別新奇的想法。沒想到自己倒是先實現了他的願望,據說那位同學已經找了個學醫的老婆了。

法院開庭都是在工作日的,舒遠有個大手術,時間已經排好了,而且他也懶得去見那些人,就讓舒望代替他去開庭,林少渠沒有什麼事就請了假和舒望一起去。要說法院,其實她也沒怎麼去過,隻有實習的時候跟著律師去過幾次,這是她第一次以代理人的身份出庭,還怪興奮的呢。

開庭的時間定在上午十點,他們倆九點就到了。前一場還沒有結束,舒望悄悄拉著林少渠去聽庭審。

“咱們可以進去嗎?”林少渠從來不知道這種開庭居然是無關的人可以進去的。

“可以可以,我們坐在下麵不影響他們就好了。”

這場庭審索然無味,但是卻拖了很久。原告是一個看起來很能幹的大姐,被告是個看上去有點憨憨的胖大叔,他們倆就是自己來的,沒有帶律師,那事情肯定很簡單。事情確實很簡單,大姐和大叔本來是鄰居,他的妻子生病,沒錢看病,找大姐借了十萬塊。但是到了還錢的日子,他還是不肯還錢,說是自己給老婆看病花光了錢,現在老婆也走了,人財兩空。大姐念在大家都是朋友,就再借給他一年。

這個事情本來很簡單,但是現在兩方爭執不下的是,前麵借錢寫欠條的時候,寫了利息六厘,但是延後的那一年又寫了借條,但是沒寫利息。大叔承認自己借錢了,也同意還錢,但是就是不肯給後麵的那一年的利息。

林少渠不是很懂法律到底怎麼規定的,但是從一般人的理解來看,借了錢就該給利息,做人的基本道德吧。

“法律上怎麼規定這種情況呢?”林少渠壓低聲音悄悄問舒望。

舒望說:“法律最講證據了,現在他們倆就是公說公有理,婆說婆有理。一個說借錢的時候說好了要給利息了,一個說沒說好。從書麵證據來看確實沒有約定後麵一年的利息,但是從前麵借錢給了利息來看按照一般理解後一年肯定也得給利息。哎,現在就看法官怎麼想了,多少會考慮一下大叔的實際情況吧。”

法官怎麼想?法官很生氣,法官很暴躁,為了這點利息,下個庭就要開始了,這個庭還沒開完,就為了這麼點利息……他失去了休息的時間。但他不能表現得很暴躁,一定要保持微笑,為人民服務。

哎。結果最後原告說要再找證人來,法官更暴躁了,再找證人意味著還要再開一次庭,為什麼這次不找?!就為了這麼點利息……

林少渠突然覺得醫院的工作也不是最心累的了,每一行都有心累的地方啊。

庭審結束後,大叔走出去的時候,林少渠觀察到他走路有點異樣,可能腳上有點什麼毛病。歎了口氣,大家活得都不容易,看似簡單的矛盾背後可能有說不出來的心酸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