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7章 暴飲暴食(1 / 2)

一個大概有二百斤的身體,從樓上一躍而下,砸扁了路邊,停著的一輛汽車。

報案人同時也是唯一的目擊者。

淩晨三點,飽受失眠困擾的報案人,在陽台上獨自坐著。

他的瞳孔裏一個物體閃過。

還沒等他反應過來,他就聽到了樓下,一聲巨物落地的聲音。

雖然沉悶但聲音非常大。

接著是汽車刺耳的警報聲。

他看向樓下,一具屍體以怪異的姿勢,躺在已經癟掉的汽車頂。

他的腦袋“嗡”地一聲。

一分鍾後,他顫抖著拿出手機報警。

題安住的地方,離案發現場不算遠。

他在接到局長打來的電話之後,十幾分鍾後趕到了現場。

雖是淩晨,但出事地點周圍,已經聚集了不少人。

這幢樓每層的燈,都亮了起來,住戶紛紛從陽台探出腦袋。

題安觀察,這是一幢商業公寓兩用的樓。

一樓二樓是臨街門市,三樓到七樓是辦公樓層,八樓到二十樓是民用住宅。

題安勘察現場,死者呈仰臥狀態,眼睛圓睜,腦漿已經流出。

身下大片粘稠的血跡。

幾塊皮肉在和汽車的撞擊中散落。

胸前紐扣缺失,襠部有黃色液體。

距離天亮隻有兩個小時,天亮後案發現場,勢必會引起群眾和來往行人的圍觀。

加上自媒體的發達,如果沒有經過處理的死者照片,被圍觀者傳上網絡,對死者家屬是莫大的打擊。

以訛傳訛的不實消息,對死者更是不尊重的二次傷害。

題安於是讓趕來的梁落和歐陽台,隨著法醫鑒定中心的人一起,先把屍體拉回去解剖。

自己則繼續留在案發現場。

按照死者的落地地點,題安推算了死者在樓頂的墜樓位置。

樓頂的墜樓位置周圍有一瓶,已經空掉的伏特加。

稍遠一點,還有多個腳印和吸了半截的煙頭。

煙頭明顯是很久之前留下的,應該不是案發時間,有人留下的。

題安在墜樓現場,沒有發現捆綁脅迫的痕跡,沒有掙紮搏鬥痕跡。

倒是有反複徘徊猶豫的腳印痕跡。

經比對,樓頂欄杆上的衣物纖維和露台上的腳印,包括欄杆上的手印都是死者的。

按欄杆上手印作用力來看,是死者醉酒後,動作共濟失調,意識紊亂。

加上心理作用,自己墜樓身亡。

如果要排除他殺,排除刑事案件可能。

還需要屍體解剖結果和死者的跳樓動機。

經題安調查,死者名叫辛悅,女,二十六歲。

大學畢業待業在家,三年。

母親有精神分裂症,父親是普通工人,父親的工資,是這個家唯一的生活來源。

令題安感到驚訝的是,辛悅當年高考是市文科狀元。

大學畢業於著名的985院校。

她為什麼會找不到工作呢?

題安突然想到,汽車頂上辛悅的屍體。

個子不高的她,目測有二百多斤的體重。

是不是因為她的外形條件,限製了她的就業?

題安正在疑惑中,他的電話響了,是林姐打來的。

“死者身長159cm,體重110公斤。

身下衣物被血浸透,顱骨開放性骨折,腦組織外溢。

多部位挫傷,多器官出血,多處骨折損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