題安突然從床上猛然坐起。
他鞋都沒來得及穿,光腳直奔書房。
他從一堆文件裏,翻出了楚小虹的資料。
楚小虹三十八歲,六年前離異,與前夫無子女。
她一年前搬到了隆城小區。
而隆城小區就是被狗咬到的孩子居住的小區。
她是故意接近孩子的!
瘋狗的出現也並非是巧合。
題安有了一個大膽的推測,這隻流浪狗在幾個月前,突然掙脫流浪狗之家的繩索,跑了出來。
外麵天寒地凍,沒有地方住,沒有東西吃,流浪狗就在附近活動。
狗是很聰明的,為什麼沒有自己跑回流浪狗之家?
在外麵隨時可能凍死,餓死。
除非是有人在養著它。
這個人有可能是楚小虹嗎?
題安第二天去了隆城小區,找物業了解情況。
物業表示,沒有發現楚小虹家養狗。
因為物業有時候需要去業主家,催收物業費什麼的,從來沒在楚小虹家聽過狗叫,也沒看到過楚小虹遛狗。
隆城小區的監控,隻能保存三個月。
題安讓物業調出了瘋狗咬人那天前後的電梯監控。
最後題安發現,在案發當天早上,楚小虹手拎一個大編織袋,去了地下停車場。
地下停車場有監控盲區。
無法得知楚小虹在地下停車場做了什麼。
但地下停車場的出口,就是孩子站的地方!
題安推測,那個編織袋裏就是那隻瘋狗,之所以看不到它動,可能它暫時被打了麻藥。
楚小虹在醫藥行業,這些她都能輕而易舉地做到。
物業聽不到狗叫,也可能楚小虹給它喂了啞藥。
題安心中的線索漸漸清晰。
隻不過還沒有確切的證據。
題安申請了搜查令,對楚小虹的家裏進行了搜查。
果然在楚小虹的一間房間裏,找到了致啞藥和麻醉藥。
發現了一個髒兮兮的狗籠子。
最重要的是,在她的冰箱裏,還放著一支密封的玻璃瓶。
經林姐化驗。
玻璃瓶裏的懸液含狂犬病毒,隻要注射進宿主體內,在一分鍾內就可以被激活。
證據確鑿。
楚小虹因為銷售過期疫苗正在被量刑,她可能麵臨三年的有期徒刑和罰金。
題安提審她要去關押她的看守所。
楚小虹在看守的帶領下,坐在了題安的對麵。
題安沒有跟她多說什麼,證據已經足夠證明這件事情是她做的。
題安隻需要弄清楚她的作案動機。
題安問:“為什麼要處心積慮地害了那個孩子?
你和一個孩子有多大的仇怨?”
楚小虹說:“是那個孩子害死了我的孩子。”
題安問:“你的孩子死了?據我調查,你沒有孩子。”
楚小虹怒:“我有孩子!
我有孩子!
我有過孩子!”
題安問:“你說是那個受傷的孩子,害死了你的孩子,是怎麼回事?”
楚小虹的手顫抖,整個臉上的肌肉因為顫抖而扭曲,“那天,我懷著我的寶兒,在公園裏散步。
遇上了郊遊的一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