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仔細觀察屍表後,林姐緩緩用解剖刀,劃開了屍體胸前的皮膚。
她觀察了一下說:“這具屍體做過簡單防腐處理。
死者不是生前,而是死後被封進這個石膏裏麵的。”
林姐利落地按照頭部,頸部,胸腔,腹腔,盆腔的順序依次解剖。
“她沒有冠心病,高血壓性心髒病,動脈硬化、心肌炎症和心肌病等心血管係統疾病。
呼吸係統,神經係統,消化係統,泌尿係統,生殖係統均未發現異常。
她為什麼會發生猝死呢?”
林姐不禁發出疑問。
係統病理解剖完畢,林姐將局部解剖切片和屍檢器官,交給助手送檢。
兩天後,題安拿到了屍檢報告。
林姐解釋:“死者是急性死亡,也就是猝死。
但引起死亡的原因不明。
我們查了所有可能的死因,未能發現任何陽性結果。
有一部分的心源性猝死,確實發現不了任何異常。
我們隻能是將死者的死因,歸在不明原因的猝死綜合症。
到目前,這類不明原因的猝死綜合症,依然是法醫病理學亟待解決攻克的難題。”
題安問:“那麼刑事可能性不大吧?”
林姐說:“是,一般這種都是死者自身的心律失常,引起的呼吸和循環的停止。
受外因的影響,可以排除暴力侵害。”
題安問:“可不可能是外因裏的情緒刺激引起的?”
林姐點頭,“可能。而且最可能的,就是情緒刺激。
但在法律規定中,通過語言和行為刺激致人於死地的,是不是就不承擔刑事責任啊?”
題安說:“也不是。要視情況而定。
行為人明知對方有高危疾病,主觀上故意刺激致人死亡,就要承擔刑事責任。”
林姐說:“題安啊,又遇上難辦的案子了。”
題安笑笑,“關關難過關關過。
盡心盡力就好。”
那天搬家的人家,是一對任職於美院的教授夫婦。
教授夫婦承認,是他們將自己女兒的屍體,封在了石膏裏,又在石膏表麵做了雕刻。
做成了一個石膏雕像。
題安問他們這麼做的動機。
他們的解釋是,女兒突然死亡,他們老兩口心裏悲痛萬分,舍不得女兒離去,想一直讓女兒陪在他們身邊。
題安問:“你們夫婦二人都是大學教授,不知道私自處理自然人死亡之後的遺體,是違法的行為嗎?”
夫婦二人老淚縱橫,“我們白發人送黑發人,悲痛至極之下做了不可饒恕的罪事,我們羞愧萬分。
我們對不起國家,請組織處罰,我們認罰。”
題安在審訊前調查過教授夫婦,二人的口碑極好,有修養,對人善良包容。
通曉古今,德藝雙馨。
極受學生們的愛戴和同行們的尊敬。
教授夫婦育有一女,也就是死者。
死者名叫榛苓,二十五歲,聰慧靈秀,腹有詩書,氣質高雅,是美院的高材生。
題安調查過榛苓的病曆,身體很好,並沒有什麼基礎性疾病,更沒有家族遺傳史,突發死亡有點不合常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