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要求法人年齡必須在18周歲以上,媽媽死的時候當年蘇錦還小,便按規定先由蘇錦的監護人即立遺囑本人的丈夫、蘇錦的父親,先暫時代管公司。
蘇錦回想起當年她十八歲生日的時候,本來是應該跟律師過手續,接管外貿公司的,沒想到,她還沒來得及履行接手手續,就跟傅禦寒發生了那件事,遠走M國,後來一直非常忙,根本顧不上公司的事情,更後來就漸漸淡忘。
律師的那份電子郵件不是假的,律師後來還跟她通過電話強調過這件事,她當時因為不方便,便推脫後來回國就辦,回國這麼長時間竟然給忘了。
想到這,蘇錦終於不得不承認自己是蘇氏外貿的法人身份。
看現在這情況,可能有了大問題,對方無處告狀,不知道從什麼渠道搞到她的號碼,找到她身上來了?
但是因為她一直沒關注過,現在公司是什麼情況,她確實什麼都不知道,得先問清楚。
“請您說一下,我最近都不在,也沒人跟我彙報,有什麼疏漏,請您多擔待,回頭我一定好好處理。”盡管她還未接手公司,但畢竟官方明麵上,她已經注冊為公司法人,就要對客戶負責。
公司裏的事是內部問題,她也要對媽媽留下來的公司負責。
“還敢說回頭?告訴你,沒有回頭了,等著我們40米砍刀上門吧。”這次,是對方年輕男人搶先回答道。
蘇錦頓時一愣,這年輕人倒是有衝勁。是不是網絡聊天太上頭了?
“蘇小姐,來不及回頭處理了,我們今天就要麵臨賠款破產了!都是你們的服裝害的!我們真的破產了,我也擋不住兒子找你們算賬。”對方中年男人接過手機,繼續跟蘇錦解釋道。
“等等,既然十萬火急,那你趕緊跟我說明白,我馬上盡力處理。”蘇錦這才意識到問題的緊迫性,為什麼對方挑在這邊半夜三更打電話。
對方要破產,家族命在旦夕,都容不得她睡一覺。
身為法人,她不管是為了挽救一個無辜被她們公司連累的家庭,還是挽救母親給她的公司,她解決這個大問題,都責無旁貸。
“我是你們在M國的銷售代理商,合作多年了,都挺順利。但是最近你們的產品已經不止一次出現質量問題,我的客戶們對我銷售的商品怨聲載道,越來越不滿。
加上這次不但質量不好,跟我談好及時修改重新供貨,到現在還沒見補貨過來,我的一個大客戶已經跟我撕破臉。
決定如果不在下班前見到我們的補償,就要對我們向當地法院發起申訴,把我們給告了。”
蘇錦得知M國分銷商的難處後,腦子裏頓時轟的一聲。她的公司現在會是麵臨何等困境才會發生這麼嚴重的問題?
要知道,當年她很小很小的時候,記憶還不太清楚,隻記得那時候,商場、世麵上,幾乎到處都有她家服裝的廣告,連鄰居貴太太都經常埋怨她媽媽衣服太火,有些衣服剛上市就賣斷貨了。
何等火爆,等於現在國際一線名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