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這些股權在交易過程中的評估方法和評估增值幅度。與經營資產的入資不同,在用對其他企業股權投資來入資前,要對相應的股權進行評估。既然是評估,就一定會偏離原有的賬麵價值。我們看到的情況往往是,用於入資的股權投資在評估的過程中普遍會實現增值。考慮到盈利能力較強的企業有大量正常形成的賬外資源,因此,適當的評估增值是合理的,也是必要的。
但是,如果用於入資的股權投資在評估過程中的評估增值過高,即使這些股權所代表的企業未來能夠盈利,在報酬率方麵也會出現較大的下滑。此時,從淨資產報酬率的角度來分析,這些股權投資就可能是不良資產。
例如,某企業的年度平均淨資產(股東權益)為1億元,年內實現淨利潤1億元,則淨資產收益(報酬)率為100%。如果經過評估,年末淨資產(股東權益)增值幅度很大,導致評估後平均淨資產為2億元,但是企業的盈利能力沒有變化,還是1億元,那麼此時的淨資產收益率就直接降為50%。盈利能力之所以顯著下降,是因為評估把股東權益的價值提高了。
第三,被入資的資產折合的股份數額。被入資的資產折合的股份數額將直接影響其他股東在企業的相對持股比例。在新的股權加入企業的情況下,總股份數會增加,原來的其他股東會相應降低持股比例,降低在企業的話語權。
此次入資對海信科龍的實質性貢獻隻能在未來得到驗證。我們看一下本書第11章的海信科龍2010年度報告的部分內容就會清楚,被並購進來的幾家公司合在一起,呈現出整體虧損的狀態。因此,至少在並購當年,這些資產沒有表現出盈利能力。
所以,作為注冊資本入資的資產一定要有一個合理的結構,為企業實現一定的盈利規模與盈利率奠定基礎。否則,表麵上是優質的作為資本入資進入企業的資產,就會由於盈利能力不強而迅速淪為不良資產。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