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他玩完電腦的時間,已經是下午的五點多了。
這個時候,他沒錢了,我也沒錢了。
怎麼辦?
我不知道該怎麼辦。
楊帆也不知道。
不過,離家出走這場戲的主角是楊帆,所以他隻好去想辦法借點錢。
不管過程怎麼樣,反正最後是借到了二十塊。
然後我們就一路打聽,哪裏的網吧稍微便宜一些,那個時候有些網吧還沒有統一上網的費用,因為有很多的黑網吧。而且那個時候上網也便宜,兩塊錢一個小時,甚至有的黑網吧一塊錢一個小時,更奇葩的網吧五毛錢一個小時也是有的。
最後我們在電力局附近找到了一家頗為便宜,環境還不錯的網吧。
由於離包夜時間還早,所以我們隻好等著,楊帆拿錢給我叫我去買了一包瓜子,於是我倆就在沒人的電腦前,坐著邊看別人打遊戲邊嗑瓜子。
時間似乎過了很久很久。
在這個過程裏,我在想,學校肯定發現我沒在學校。而學校也一定通知了我爸媽,如果被我爸媽找到了,他們會不會揍我?
年少無知的我當時居然隻是擔心父母會不會揍我,而不是在乎父母這個時候有多擔心自己。
好不容易等到了十點鍾,楊帆交了錢,我們兩個就打開電腦,各玩各的遊戲。
以前的楊帆學校成績不算好,但也不差,長得不是特別帥,但也不難看,最起碼比班裏大部分人好看,再加上個頭高大,氣質上等,家裏有錢,那也是一代英才啊!
可是現在……
我還是第一次見到因為失戀就頹廢成這個樣子的。
他是有多愛他喜歡的那個女生?
我想不明白,所以不是很理解。
愛情這東西,真的不應該去刻意理解。因為每個人的愛情觀都不一樣,如果你不理解,那就應該不要再理解,不管不問,是最好的選擇。
過了今晚,楊帆又東借西湊,把第二天的飯錢和網費全部搞定。
晚飯時分,楊帆被他的父母抓到,成功帶回了家。
我呢?
我當時有些氣,氣我陪了他這麼久,他說走就走也就算了,走了之後居然還對我不管不問。
我身無分文,又不敢去學校。
隻好順著記憶之中的路,獨自一人走了回去。
我家離縣城,有三十多公裏。
這一走,就走了整整六個小時。
如果我和楊帆共患難的旅行能堅持下去,或者說到了最後時刻他能夠不拋棄我,也許,他真的會成為在我心裏地位僅次於李寶平的存在。
可是他沒堅持到最後,他也很自私的把我給拋棄了。
我和他之間在經曆苦難之後,終究還是沒能成功磨合成真正的兄弟。
如果換了是李寶平,他絕對不會對我不離不棄,即便是金山銀山的誘惑擺在眼前,他都不會為之所動。
而楊帆則隻是因為肚子餓就回了家。
若是這樣,我也就不會說什麼。
關鍵是,他說吃完晚飯會來找我。
可是,結果任誰都猜得到。
也正是因為楊帆這最後的決定,我和他終究還是分道揚鑣,從此以後再無半點交集。
而楊帆在我的書裏,也就出場了一章就再也沒了聲息。
這一次,我是刻意而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