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246章 書記的七大原則(1 / 1)

帶燈和竹子把王後生搞簽名的事反映給了馬副鎮長,馬副鎮長才蒸好了一個胎兒,也不吃了,立馬給在縣黨代會上的書記電話彙報。這是下午三點四十三分。書記在電話裏講了七點。

這七點是:

一、我可以放權,但大工廠的事我必須來抓。

二、民主不是我能做到的,但我要必須穩定。

三、法治也不是我能做到的,但我可以盡力親民。

四、清廉我不敢說怎樣怎樣,但我絕對強調效率。

五、公平我也不敢說怎樣怎樣,但我努力在改善。

六、經濟實力弱,我就要發展硬實力,大工廠就是硬實力。經濟實力強了,我當然就要發展軟實力。

七、櫻鎮目前在全縣的地位還比較低,我肯定要注重麵子。櫻鎮在全縣的地位一旦提高了,自然而然我注重裏子。

書記講得非常激動,幾乎慷慨陳詞,講完了,說:老馬,你聽明白了嗎?馬副鎮長說:明白了,我們大踏步地朝著目標和理想前進,路上有了絆腳石,就毫不留情地把它踢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