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章 煙花?那是炸彈(1 / 2)

吃過晚飯後,埃米瑞思和布魯斯就回到了各自的房間。

阿爾弗雷德則是在廚房洗碗、打掃衛生。

他們這個年紀的孩子晚上很少有社交活動,再加上在長身體,所以睡得都比較早。

但是此刻,埃米瑞思和布魯斯房間的燈都亮著。

埃米瑞思坐在床沿、手裏拿著一份報紙。

報紙是三天前的,頭版頭條是GCPD警監的采訪,上麵還有哥譚市警署內部的照片。

關於韋恩夫婦一案,埃米瑞思用不同的身份問了戈登兩次,兩次都沒得到有用的信息。

埃米瑞思不傻,既然戈登不願意透露內部消息,那他就自己拿。

這個時候警署的大部分人都已經下班,是下手的好時機。

至於戈登和菲什那邊……

三天前他去找菲什的時間是淩晨兩點多,他和戈登約定的時間是十二點,現在是十點半。

富蘭克林街位於警署和FISH夜總會之間,離FISH夜總會很近,是埃米瑞思故意選定的地方。

這樣一來,他有足夠的時間去警察局找東西,然後再去富蘭克林街。

考慮到警察和黑幫合作的可能性,埃米瑞思不打算在富蘭克林街和戈登碰麵。

所以,他還需要準備點別的東西。

屋子裏安靜了下來,這意味著阿爾弗雷德也上床休息了。

埃米瑞思拿上手機,低頭看著報紙,右手掌心朝上,往臉上一按。

“刷……”

……

晚上十點半,哥譚市警察局。

“刷……”

一個身影自黑暗中顯現,沒有驚動任何人。

警署內一片漆黑。

哥譚市警察局是一棟典型的歐式建築,整個警察局有兩層,一樓放著數十張辦公桌,每張辦公桌上都有座位牌,寫著每個人的名字和職位。

埃米瑞思一眼掃過去,沒有看到戈登的名字。

往前走還有還有一個單獨的房間,房間外有一個平台,平台上單獨擺著兩張辦公桌。

“詹姆斯·戈登,哈維·布洛克,就是這兩張桌子了。”

埃米瑞思小聲嘀咕了一句,然後來到辦公桌前,打開抽屜、拿出手電筒,開始翻看資料。

韋恩夫婦的案子不屬於機密,所以這些資料隻是放在了資料夾裏,並沒有單獨存放。

很快,埃米瑞思找到了韋恩夫婦的驗屍報告。

法醫從托馬斯·韋恩的胸口處取出了一顆45口徑300粒徑的白銅衝孔型彈丸。

這是一顆價值六美元的彈頭。

警察局的資料庫裏查不到手槍的資料,現場也沒發現別的指紋。

除此之外,沒有其他信息。

埃米瑞思隨手將手電筒扔在一旁,雙手杵在辦公桌上,雙眼緊閉,長長的舒出一口氣。

這些東西沒什麼用。

這隻能說明殺害托馬斯和瑪莎的人可能是職業殺手。

“戈登警探?”

突然間,警署內傳來一個渾厚的男聲,緊接著是一道白光。

埃米瑞思保持著低頭的姿勢,壓低聲音,“我東西忘記拿了,拿完東西我就走。”

警察看著埃米瑞思,眼中閃過疑惑和不解,“戈登警探,你的聲音……你感冒了嗎?”

“咳咳,有點。”埃米瑞思裝模作樣的咳了兩聲,低著頭,“你去忙吧,我一會兒就走了。”

“我還是帶你去看看吧。”似乎是察覺到了不對,警察試探著往前走了幾步,右手已經放在槍套上。

埃米瑞思這次沒有回話。

他眼睛睜開,目光往前移,看到了一雙皮鞋。

那雙皮鞋現在離他大概隻有一米左右的距離。

“把手舉起來!”近距離之下,警察立刻判斷出眼前這人不是戈登、迅速把槍掏了出來。

聞言,埃米瑞思沒有猶豫,雙手舉過頭頂,緩緩將頭抬了起來。

“你是……”看著埃米瑞思的臉,警察突然想起昨天晚上的事。

戈登出動了大量的警力去尋找一名十八到二十歲的白人金發男子,甚至還給一部分警察發了畫像。

這好像就是戈登要找的人?

見警察似乎有些分心,埃米瑞思瞬間伸手、一把抓住手槍的同時,把保險栓關上。

警察一下子反應過來,毫不猶豫的扣動扳機。

然而……

扳機扣不動。

想象中的槍響並沒有傳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