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過晚飯後,埃米瑞思和布魯斯就回到了各自的房間。
阿爾弗雷德則是在廚房洗碗、打掃衛生。
他們這個年紀的孩子晚上很少有社交活動,再加上在長身體,所以睡得都比較早。
但是此刻,埃米瑞思和布魯斯房間的燈都亮著。
埃米瑞思坐在床沿、手裏拿著一份報紙。
報紙是三天前的,頭版頭條是GCPD警監的采訪,上麵還有哥譚市警署內部的照片。
關於韋恩夫婦一案,埃米瑞思用不同的身份問了戈登兩次,兩次都沒得到有用的信息。
埃米瑞思不傻,既然戈登不願意透露內部消息,那他就自己拿。
這個時候警署的大部分人都已經下班,是下手的好時機。
至於戈登和菲什那邊……
三天前他去找菲什的時間是淩晨兩點多,他和戈登約定的時間是十二點,現在是十點半。
富蘭克林街位於警署和FISH夜總會之間,離FISH夜總會很近,是埃米瑞思故意選定的地方。
這樣一來,他有足夠的時間去警察局找東西,然後再去富蘭克林街。
考慮到警察和黑幫合作的可能性,埃米瑞思不打算在富蘭克林街和戈登碰麵。
所以,他還需要準備點別的東西。
屋子裏安靜了下來,這意味著阿爾弗雷德也上床休息了。
埃米瑞思拿上手機,低頭看著報紙,右手掌心朝上,往臉上一按。
“刷……”
……
晚上十點半,哥譚市警察局。
“刷……”
一個身影自黑暗中顯現,沒有驚動任何人。
警署內一片漆黑。
哥譚市警察局是一棟典型的歐式建築,整個警察局有兩層,一樓放著數十張辦公桌,每張辦公桌上都有座位牌,寫著每個人的名字和職位。
埃米瑞思一眼掃過去,沒有看到戈登的名字。
往前走還有還有一個單獨的房間,房間外有一個平台,平台上單獨擺著兩張辦公桌。
“詹姆斯·戈登,哈維·布洛克,就是這兩張桌子了。”
埃米瑞思小聲嘀咕了一句,然後來到辦公桌前,打開抽屜、拿出手電筒,開始翻看資料。
韋恩夫婦的案子不屬於機密,所以這些資料隻是放在了資料夾裏,並沒有單獨存放。
很快,埃米瑞思找到了韋恩夫婦的驗屍報告。
法醫從托馬斯·韋恩的胸口處取出了一顆45口徑300粒徑的白銅衝孔型彈丸。
這是一顆價值六美元的彈頭。
警察局的資料庫裏查不到手槍的資料,現場也沒發現別的指紋。
除此之外,沒有其他信息。
埃米瑞思隨手將手電筒扔在一旁,雙手杵在辦公桌上,雙眼緊閉,長長的舒出一口氣。
這些東西沒什麼用。
這隻能說明殺害托馬斯和瑪莎的人可能是職業殺手。
“戈登警探?”
突然間,警署內傳來一個渾厚的男聲,緊接著是一道白光。
埃米瑞思保持著低頭的姿勢,壓低聲音,“我東西忘記拿了,拿完東西我就走。”
警察看著埃米瑞思,眼中閃過疑惑和不解,“戈登警探,你的聲音……你感冒了嗎?”
“咳咳,有點。”埃米瑞思裝模作樣的咳了兩聲,低著頭,“你去忙吧,我一會兒就走了。”
“我還是帶你去看看吧。”似乎是察覺到了不對,警察試探著往前走了幾步,右手已經放在槍套上。
埃米瑞思這次沒有回話。
他眼睛睜開,目光往前移,看到了一雙皮鞋。
那雙皮鞋現在離他大概隻有一米左右的距離。
“把手舉起來!”近距離之下,警察立刻判斷出眼前這人不是戈登、迅速把槍掏了出來。
聞言,埃米瑞思沒有猶豫,雙手舉過頭頂,緩緩將頭抬了起來。
“你是……”看著埃米瑞思的臉,警察突然想起昨天晚上的事。
戈登出動了大量的警力去尋找一名十八到二十歲的白人金發男子,甚至還給一部分警察發了畫像。
這好像就是戈登要找的人?
見警察似乎有些分心,埃米瑞思瞬間伸手、一把抓住手槍的同時,把保險栓關上。
警察一下子反應過來,毫不猶豫的扣動扳機。
然而……
扳機扣不動。
想象中的槍響並沒有傳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