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 案地室懸女(3 / 3)

偵查員說:“另外,據調查,李怡蓮最後一次出現是在五天前,周五的晚飯,他們單位幾個人在談事情一起吃了飯,晚上八點左右離開。從那天晚上後,李怡蓮就失蹤了,周一沒有上班,電話也打不通。因為她是閑職,上起班來屬於那種三天打魚兩天曬網的。所以單位的人以為她去雲泰市找老公去了,也都沒有在意。”

“一起吃飯?”我說,“死者的胃內容物不像是聚餐的食物啊,僅僅隻有玉米粒,難道她不是周五晚飯後死亡的?”

偵查員說:“哦,據調查,李怡蓮一直在節食減肥,晚飯基本都不怎麼吃。那天晚上,她確實隻吃了一根玉米。如果和胃內容物對上了,她應該就是那天晚上死亡的。”

“至於殺人現場,我們還沒有找到。”林濤打開了幻燈片,說,“我們從一樓沿著樓梯走到了十一樓死者家門口,隻在二樓到三樓的樓梯口發現了好像有被拖把拖過的痕跡,但是牆上沒有噴濺狀血跡。我聽說死者是被紮破了心髒死亡的,應該會有很多噴濺狀血跡吧?樓梯口狹小,牆壁如果噴上了血,肯定是打掃不掉的。所以我們認為死者應該是在室內被殺害,然後拉出來拋屍的。”

我皺了皺眉,搖頭說:“我不太讚成這個看法。你們看,死者的衣服背側黏附了大量灰塵,應該是在有灰的地方呈仰臥位停了一段時間。如果是家裏,不該有這麼多灰。我看你們的勘查照片,一樓的樓梯間地麵貼了瓷磚,而上了一樓樓梯後,就是水泥台階了。這棟樓的住戶很少走樓梯,所以樓梯上就有大量的灰塵。這個現象提示死者是在樓梯間被殺害的。”

“不可能是在運送屍體的時候,在樓梯間地麵上擦蹭上的灰塵嗎?”林濤問。

我搖搖頭,說:“不會。擦蹭狀的灰塵有方向性,而死者衣服上灰塵的分布是大麵積、均勻的,所以是完全接觸而黏附上的。而且,我們在現場檢驗屍體的時候,死者的屍斑位於腰背部未受壓的部位,說明死者死後處於仰臥位停留了至少三十六個小時。”

“隻有二樓到三樓的樓道裏有拖把拖過的痕跡,我們用四甲基聯苯胺也做出了潛血反應,DNA檢驗正在進行。這麼說,死者應該就是在這裏被殺害的了,可是為什麼沒有噴濺狀血跡呢?說不過去吧?”林濤問。

“這個問題很好解釋。”我說,“並不是說每個動脈破裂的現場,都會有大量噴濺狀血跡。這名死者裸露部位的動脈,如頸部,沒有破裂。破裂的都是胸部的髒器。雖然前幾天天氣還比較熱,但是死者穿著了一身職業套裝,居然還是長袖。加之胸部還有文胸的包裹,這個位置的衣物很厚,那麼即便有血跡噴濺,都會被衣服遮擋黏附。所以隻要是穿著比較厚的屍體,胸部受傷,都很少有明顯噴濺狀血跡。”

“那麼,是什麼人作案的呢?”偵查員問。

我直截了當地拍了桌子,說:“我認為凶手就是樓裏的住戶。”

“就因為這單元門有門禁係統嗎?”偵查員質疑道,“一個單元三十層,每層兩戶,六十戶人家互不認識,如果有人尾隨死者進入門禁門不也可以嗎?比如說,那天晚上聚會的人,或者是聚會後約見了一些不正當關係的人,不都是可以進入門禁嗎?而且,我們都覺得是熟人作案,生人是沒法把死者騙到二樓到三樓的樓道裏的。”

“不對吧。”大寶說,“如果是尾隨進入後挾持,完全可以挾持到一樓樓梯下麵啊。如果是熟人,也應該是坐電梯到死者家附近殺人啊。為什麼要拉死者去二樓半?然後殺完人,再從二樓半拖回一樓扔汙水井?這人腦子不好吧。”

“是啊。”我說,“我覺得凶手應該是在二樓半和死者偶遇,或是潛伏在那裏,等死者到達後下手的。”

“如果是潛伏,那還不是熟人嗎?”偵查員說。

我說:“可能是了解一些,但絕對不是熟人。我說過,死者被殺害後,是處於仰臥位了一段時間,然後被移屍的。在仰臥位的這段時間還不短。”

偵查員說:“哦?怎麼判斷出的呢?”

我說:“屍斑一般在人死亡後兩到三小時就會出現,逐漸加重,在二十四小時基本穩定。在二十四小時之內,如果你把屍體再翻轉一下,屍斑會重新在新的低下位置形成。這和屍斑的形成原理是有一定關係的。屍斑是因為死亡後,血管內的血液不再流動,血管通透性增強,血液就從血管裏滲透出來到達皮下組織,在皮膚上透視出斑塊狀的紅色。因為重力作用,血液總是往低下的位置沉積。翻動屍體,屍體就成了沙漏,屍斑就成了沙,會在新的低下位置出現。”

一口氣說了一大堆,我有些口渴,清了清嗓子,接著說:“但如果死後三十六到四十八小時,沉積的血液就會浸染到軟組織內,這個時間段被我們稱為屍斑的浸染期。此時,屍斑在屍體上就固定了下來,不會再行變化。我們知道,本案的死者死於失血,雖然屍斑淺淡,好在屍體皮膚比較白,所以屍斑的紅色依舊可以在皮膚上清晰透視。死者被我們發現的時候,是懸空掛在線纜上的。也就是說,屍體從入汙水井開始,就一直是處於直立位的。如果死者死後立即被拋入汙水井,那麼屍斑應該在小腿和雙足出現,因為小腿和雙足才是屍體低下的位置。但我們檢驗的時候,發現死者小腿和雙足並沒有明顯屍斑,在腰背部卻有淺淡屍斑。這就說明死者死後,至少被處於仰臥位置停放了三十六個小時,屍斑在腰背部固定,然後才被拋屍。”

我頓了頓,接著說:“死者敢把屍體放在樓道裏這麼長時間,說明兩個問題,一是對這個樓很熟悉,知道一般情況下是沒有人在樓道裏走動的;二是對死者並不熟悉,即使死者被人發現,也沒有人會很快懷疑到他。至於後來移屍,應該是因為屍體開始發出屍臭了。發出屍臭,即便沒有人走樓道,也會把樓道有屍體這個信息主動推送給住在這棟樓裏的人。他為了延緩發案時間,才把屍體移走的。當然,這個小區人多眼雜,拖出樓去拋屍肯定不切實際,那麼最好的位置就是樓下的汙水井。知道樓下有汙水井這個信息,也提示了凶手很熟悉這棟樓的結構,很有可能是這棟樓的住戶。”

“嗯,我讚同。”偵查員說,“對樓道熟悉,對死者不熟悉,很符合這棟樓的鄰居啊。不過,既然樓道沒人走,為什麼凶手和死者會在樓道裏出現?死者為什麼會走樓道?凶手又為什麼會走樓道?”

我說:“對於鄰居的判斷,我很認可。現場屍體被移走後,還被打掃過。說明凶手對現場很熟悉,而且還能輕易拿到拖把。這些情況都指向凶手就是鄰居。至於凶手和死者為什麼會在樓道相遇,至少我覺得李怡蓮會在樓道出現是很好解釋的。”

“怎麼解釋?”

“剛才偵查部門說了,死者正在減肥。”我說,“住在十一樓,每天爬樓,會不會是個好的減肥方法?”

“有道理。”偵查員說,“李怡蓮在減肥這是事實,她這個年紀的女人都是想努力留住青春美麗的,而且她的很多同事都能證實她在節食。通過我們調查,她沒有其他的什麼體育運動,而她應該知道運動加節食才能減肥。現在我們知道她的運動是什麼了,爬樓!不過,凶手為什麼會在那裏出現呢?”

我撓了撓頭,說:“這個,我們還是再去現場看一下再做定奪吧。”

經過一下午的工作,專案會也開到了七點多。夜幕已經開始降臨。我和林濤並沒有因為天色已晚就放棄勘查,我們知道能否迅速破案可能隻有一秒之差。正所謂差之毫厘失之千裏。所以我們頂著漸暗的天色,再次來到了案發現場。

現場周圍還是有很多住戶向汙水井周圍的警戒帶內張望。雖然我們已經通過工作證實了井裏的是一具屍體,而不是女鬼,但大家還是心有餘悸,生怕井裏不僅有一具屍體,還有一個女鬼。

樓道裏有聲控感應燈,我和林濤踏上樓梯,幹咳了一聲,樓道頓時一片光亮,但是我順著樓梯間隙朝上方看去,卻發現二樓到三樓的樓道裏,光線暗了許多。

我抬頭看了看頂上的燈泡,說:“沒想到晚上來,居然還真有重大的發現。”

“是呀,”林濤會意地說,“每一層的樓道裏感應燈都是好的,隻有這裏的是壞的,而且這裏是我們認定的作案現場,不會有這麼巧的事情吧?”

“你說,會不會是凶手挑了一個比較暗的地方下手?”大寶問。

林濤說:“有可能,不過,我上去看看就知道是不是這樣了。”

林濤下樓,從勘查車上拿下便攜式人字梯。他戴上手套,小心翼翼地用勘查燈看了看燈泡,露出一臉驚喜:“老秦,燈泡上有幾枚指紋,而且在滿是灰燼的燈泡上,顯得很新鮮。”

我遞上相機,說:“你先把燈泡上的指紋取證,然後看看燈泡是不是被擰鬆了。”

林濤在拍照固定完證據後,輕輕一擰燈泡,燈果真亮了。

“哈哈!”我說,“這真是一大發現。”

“什麼發現?”大寶說,“能肯定指紋是凶手的嗎?”

我點點頭,說:“燈泡不是壞了,而是被人擰鬆了。你說什麼人要費勁兒去爬那麼高擰鬆燈泡呢?隻有要幹見不得人的事情的人。也就是說,凶手是提前做了準備,擰鬆燈泡,人為地把這裏做成一個陰暗的地方,好隱藏自己。”

“樓裏就這麼幾十戶人,有了指紋,還怕抓不到人嗎?”林濤得意地看著相機屏幕上的指紋照片。

“可是凶手是怎麼知道死者會從樓道裏走呢?”大寶問。

我想了想,說:“看來凶手對樓道的情況非常熟悉,知道死者會經過這裏,也知道其他人不會走,所以才敢在這裏潛伏,然後在這裏殺人停屍。那麼,說明凶手是可以看到死者走樓梯的。我們想一想,什麼人才有可能不經意間發現死者走樓梯?”

林濤略作思考,說:“如果是十一樓以上的住戶,應該就看不到死者走樓梯了。隻有十一樓以下的住戶,才會偶然發現死者走樓梯,發展到觀察發現死者每天都會走樓梯,對吧?”

“有道理。”林濤說,“就剩二十一戶嫌疑人了,怕是今晚就可以破案了。”

又到考驗大寶數學的時候了,他掰著手指頭,對著我們的背影說:“哎,等等!怎麼算出來是二十一戶?”

“十一乘以二,再減去一。”林濤甩下一句話。

專案組會議室裏,放著一張貴臨小區四號樓的圖紙,以及物業公司提供的業主名單。偵查員正在逐戶分析排查。

“301室長期不在家,401室是兩名女子住的,這都不太符合。”偵查員說,“這是高檔小區,市裏有錢人住的地方,怎麼會有人幹這種事兒?”

我努努嘴,說:“看看601室,這個獨居的富二代。”

601室,是韓氏集團董事長給他的二兒子韓風購買下的住宅。業主照片上這個染著紅頭發、戴著粗鏈子和大方戒、歪眉斜眼的富二代迅速進入了警方的視線。

通過兩個多小時的緊急調查,他的嫌疑更是逐漸上升。

專案組決定先以吸毒的理由抓了他再說。

韓風是在一個夜總會包間裏被抓獲的,被捕的時候,他剛吸食完毒品,渾身癱軟地躺在一個軟妹子的懷抱裏。

林濤迫不及待地抓起他的手,在白紙上摁下了指紋,然後躲在一邊光線較亮的地方看了三分鍾後,說:“是他!”

這個韓風天天不務正業,和一群狐朋狗友泡在酒吧、KTV,溜冰、泡妞。

天天大把花錢,還給韓董事長惹麻煩的韓風終於徹徹底底地激怒了自己的父親。恨鐵不成鋼的韓董事長一氣之下凍結了他的信用卡,想借此讓他反省。

然而,這種誡勉式的懲罰,根本不可能讓一個習慣了大手大腳花錢的人浪子回頭。韓風在失去經濟來源後,就靠賣自己項鏈、手機、名牌服飾來維持花銷。在他山窮水盡卻又找不到自己父親救命的時候,欲望逼著他去犯罪。

他想起幾周前,帶了個妞回來在樓道裏親熱時,看到一個女人珠光寶氣,卻在氣喘籲籲地爬樓,模樣很是奇怪。可現在他已想不起她的模樣,隻能記起她的珠光寶氣。

於是,韓風開始潛伏在樓道防火門口進行觀察。經過幾天的觀察,韓風發現這個女人每天晚上下班時間都會走樓道,而這個樓道裏從早到晚,也隻有這個女人的身影會出現。

為了白粉,隻有拚一把了。

他在家裏睡了兩天,不單純是睡覺,還設計了整個殺人搶劫的過程。

為了讓他選擇的作案現場光線暗一些,方便隱蔽,他擰鬆了樓道裏的燈泡,然後在樓道的陰暗角落裏蹲伏著。

果真在這天晚上九點鍾左右,他等來了那笨重的腳步聲。他看準時機,猛地衝出陰影,把驚魂未定的李怡蓮按倒在地,捂住她的嘴,用水果刀拚命地朝她的胸部捅去,直到她不再掙紮。

這是韓風第一次殺人,但他完全沒有恐懼,他的腦子裏隻有即將到來的燈紅酒綠。

殺完人後,他拿走了李怡蓮的隨身物品和首飾。他驚喜地發現,這個女人的錢包裏還真是有不少現金,於是,他如願以償了。

韓風獲得滿足後,終於踏踏實實地睡了一個長覺,一覺醒來,才想起來不能把屍體總放在那裏,要把屍體扔到一個神不知鬼不覺的地方。

“樓下有個汙水井,直接扔下去不就完了嗎?”他這樣想,也這樣做了。

在清掃完現場之後,他以為自己這次殺人天衣無縫,卻未曾想法網恢恢疏而不漏。

“我早上出門還沒見出事兒,怎麼晚上你們就來抓我了?”韓風對警察的高效破案一臉疑惑,卻未對他殺死的無辜女人感到半點兒愧疚。

“這個案子破得還真是有不少巧合性啊。”大寶得意揚揚,“如果不是一些巧合,怕是破不了吧?至少沒這麼快!”

我說:“很多案件的破獲都有巧合性,但是沒有認真嚴謹的態度去搜索線索和證據,沒有殫精竭慮的決心去分析、推理,那麼這些巧合就都不存在了。”

“嗯!”林濤說,“有道理!所以我們也不能放棄‘六三專案’!”

“我沒有放棄啊。”我說。

大寶說:“哎喲!你一說‘六三專案’我就腦袋疼。算了,還是趕緊回家,抱著老婆過個安穩的中秋節吧!”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