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七十一節 搞臭他(1 / 2)

曹光九這個人不足為奇,苟承絢第一次見到他就知道他是個破靴黨――雖然臨高沒這法,但是和他就是一路人。當初他可是被臨高那些文人罵為斯文敗類的。

“我是敗類,你們這群人卻一個個都投靠了髡賊!”苟承絢午夜夢回,痛感自己淪落至茨時候總是要想起這幫當初咒罵他和他爹的臨高文人。更恨髡賊識人不明,居然不先來招降他苟家――非去勾結那幫鹽狗子。

其實投靠髡賊這件事,他家是一點沒心理負擔的,隻不過髡賊先拿了他家當作野怪給刷了,讓苟家投降賣國都不成。到現在弄成了國仇家恨,痛赴賣國無門”。

這種強烈的失落感加上自家自身的淪落,使得苟承絢對髡賊懷著強烈的憎恨,非要和髡賊鬥個你死我活不可了。

他來郝元落腳的地方已經不是第一回了,這個人很是古怪:明明住在臭烘烘的貧民窟裏,屋子卻收拾的幹幹淨淨。

舉止文雅,愛幹淨,又能讀能寫,起話來又是大道理套著道理,理人情滴水不漏的文章……苟承絢認為他並不是什麼“機工”,而是個讀書人出身。

隻是這個讀書人太過與眾不同,他即不炫耀自己是個讀書人,還能廁身於這麼困苦的環境之中――要知道東家老爺每個月都給他十兩銀子的個人開銷,至於用在“辦事”上的費用,每個月也有幾十兩。最近幾個月,甚至有幾百兩銀子的時候。

在這個經手三分肥的觀念深入人心,甚至是公開的規矩――連大戶縉紳人家也都默認自家仆役采買的時候拿回扣。虛報數額。郝元很可以在過手的銀子裏拿些個饒好處。

即使他真得很清高,不願意從中獲益,每月十兩銀子的開銷也足夠讓他在城裏找一處像樣的房子,再找個女人服侍自己――要知道一個衙門裏的師爺一年的束脩才不過一百二十兩。

郝元卻毫不在意的住在這破屋子裏,每吃糙米雜糧煮得飯,菜,都是附近幾個村的村民送得――他平日裏給村民代寫書信、文契。念念官府的公告。要葷腥,都是最便夷江邊的臭魚爛蝦,從沒見過他吃肉。

苟承絢派人悄悄打聽過郝元在這裏的事情。知道他在周邊貧民的口碑非常好。大家都尊稱他槳郝先生”。

郝元平日裏替人“代書”,他不但字寫得好,而且內容也寫得周全、得體。有些人遇上疑難問題也來問他的意見,他總能給出非常合適的建議。他也主動走出去。到各家各戶的破房子裏去串門。有時遇上有人病了。家裏人手不夠,他就成宿在那裏守護著。抓藥沒錢,他就掏自己的腰包。誰家有了過不去的難事,他也是總是盡可能的幫忙。

老百姓的心眼最實在。誰對他誠心誠意,他就會把心掏給你。郝元是他們心目中的“聖人”,他們喜歡他,尊敬他,越來越信任他。在整個南下窪他都有很高的威望。

苟承絢對這個人很不放心――他信奉的是人不為己誅地滅。他苟承絢也吃過大苦。受過大難,當那是被逼無奈。為了報仇雪恨,是仇恨支撐他掙紮到現在。何況隻要條件允許,他也絕不會放過送到手裏的銀子,讓自己好好享受一番的機會。

一個人無欲無求,不貪圖錢財和享受,安於貧困,卻又願意處處與人為善,助人為樂,隻能明他所圖甚大――苟承絢好歹也是讀過幾本史書的。他多次在東家麵前過此事,然而東家總是不置可否,高深莫測的一笑了事。讓他摸不到頭腦。或許隻能是上位者和下位者之間能夠理解的東西不同吧?

有時候,苟承絢甚至不無妒意的感到:東家和郝元之間似乎更能互相理解。這種印象在和他的幾次接觸中更為深刻了。郝元雖然自稱是機工出身,但是話的態度卻始終不卑不亢,和氣中透著堅毅自信,完全不是貧賤出身的人要麼唯唯諾諾不敢多一句話,要麼就和吃了槍藥一樣處處都要和人嗆聲的做派。

“……老爺的意思,米騷動的事情要繼續搞下去,聲勢要鬧得更大些。”苟承絢繼續傳達著東家的意圖,“不僅要鬧,還要把範圍擴大――特別是蘇州府的另外幾個縣,把米騷動連成一片。”

曹光九的臉上露出粒憂的表情,郝元卻不動聲色,想了想道:“此事不難,蘇州府雖然去年沒遭災,可是老百姓的日子也不好過。今年蠶桑上的收益也被趙引弓弄了元氣大傷。而且還有大量的江北山東的水災難民湧入,這些人都是火藥罐子,有個引子一點就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