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始毛利(Maori)文化將世界萬物均分為男性的與女性的,前者具有創造性、活力、強健、神聖,後者則項項相反。北美印第安的符號語言中,舉起的右手標識自我、勇敢與力量。東俄羅斯的崇拜儀式中,人們麵右朝拜,凡獻祭必以右手行之。有罪之人要從天主教堂的左門貶出。非洲有些部落的女子做飯時嚴禁使用左手以免中有毒的邪術,因為據說巫師是以左手下毒的。印度人隻以右手接觸肚臍以上的部位,而以左手碰觸肚臍以下的部位。從前日本的鄉下,左撇子的女性必須掩藏這一事實,否則她的婚姻就會破裂。這似乎與從前德國習俗中的所謂“左手婚”(left-handed marriage)有著相通的暗示:當新郎將左手伸給新娘的時候,這一“左手婦”(left-handed wife)要麼是個地位居下的妾,要麼她的出嫁即是“非法的”。而當代美國俗語中的“左撇子蜜月”(left-handed honeymoons)亦指“不正規的”以至“非法的”新婚。
卡通畫家德?凱(De Kay)在他的《左撇子之書》(The Left-Handed Book)中提出過一個非宗教的、與人類固有的思維框架沒有關係的解釋,他認為左右手在使用上的區別,應從人體衛生方麵考慮。這確也不無道理。曆史上水源匱乏的地區,人的左手常被注定用於某些不潔淨的方麵,而具此用途的左手當然是不宜進食的。
芬徹科學方麵的論證雖然不乏啟人的趣味,但已不是這篇文字關注的焦點了。不過他認為古老的中國文化把左與右同視為尊的這一結論,似乎下得倉促了些。在此稍加補正。
偶翻《朱子語類》,其“冠昏喪”中記堯卿問合葬夫婦之位,曰:“某當初葬亡室,隻存東畔一位,亦不曾考禮是如何。”安卿雲:“地道以右為尊,恐男當居右。”(卷八十九?禮六)而卷九十一之禮八“雜儀”又記,問:“左右畢竟孰為尊?”曰:“漢初右丞相居左丞相之上,史中有言曰朝廷無出其右者,則是右為尊也。到後來又卻以左為尊。而老子有曰:上將軍處右,而偏將軍處左。喪事尚左、兵凶器也,故以喪禮處之。如此,則吉事尚右矣。”
現代的一場文化上的“大革命”終於以它血腥的實踐印證了如上的論述。對於在淚與血的長河中浮沉著的靈魂,它是一場道道地地、史無前例的巨大喪事。“喪事尚左”由不得你不信。“左”、“右”來它個倒置,不能不算是革了祖宗舊根的命。隻可惜經曆了這一“革命”的洗禮,文化傳統的沉渣愈加泛濫得可怕,不然,就是到了今天,何以一提“左禍”二字,你我明明白白沐浴過現代科學的陽光、奮力破除迷信之輩,竟還止不住那隻“兆災”之眼的驚跳不已,恨不能掘出個洞一頭紮將下去。
臨了,記起喬治?奧威爾(George Orwell)《動物農莊》(Animal Farm)中的一句名言,轉贈給滿懷天真、熱愛平等的文化鬥士們。話是如此說的:
兩者是平等的,可總有一個要比另外一個更為平等。
不知奧威爾寫下這幾個字時,用的是左手還是右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