敬宗收族——尊敬宗親,和好同族。
本文所處的時間段,其實是一個時代的轉換,從某種角度來說,跟幾十年前很相像。
糧食充足的前提下,商品經濟崛起,地裏刨食不再是唯一選擇,於是,大家族開始向小家庭發展。
城市裏的這個進程很快,鄉村則相對落後一步。
所以現在老一輩差不多在六十五歲以上的概念跟最新一代人的觀念相差甚遠,造成上下兩三代人之間的摩擦也多。
在宋代,北宋中後期以及南宋敬宗收族式宗族的產生和發展,也是非常快的。
趙匡胤在任時禁止的析產生分,在幾十年後,就發展到默認並且從律法上開始做更切合實際的調整規定。
有關分家析產的法律經曆了從反對到默認到讚同再到規範,這個是跟北宋南宋的實際商品經濟發展息息相關的,也更貼近百姓的生活實際的。
原來的父子同居共財、居喪不得分析,子女不得別籍異財等在宋國政府的幹涉下,平穩過渡到了敬宗收族。
這就是社會現實引發統治階層觀念的轉變。
【以生分為例,最終被接受並普及,是從最繁華的汴京裏的中層階層裏的士大夫開始的。】
士大夫最初覺得生分有違禮義。
但實際大家族生活在一起,一旦人口基數超過一定界線,家裏的紛爭就多如牛毛,族中不肖子弟也導致整個家族風評差。
唯有生分,小家庭獨立居住,將不穩定分子提早分出去,才能更好維係家庭內部和諧並加強家族的核心競爭力。
部分士大夫還會家訓中明言,分家之事宜早,以避免爭端。
中層裏麵農業家庭,因為天災人禍等原因,需要聚族而居,需要家族內互助。
但地少人多,總有閑置的勞動力。
大家住在一起,腦子靈光的,在農閑時會到城鎮縣鄉找活,有宋一朝,隻要肯幹勤快,掙錢是肯定的,掙到錢卻都是交到公中。
有那等懶惰的,就吃公中用公中,不事生產。
這種蛀蟲行為,最終也讓農業家庭也開始願意分家獨立,哪怕分不到地,也可以去城鎮求生存。
後期宋律在允許生分的同時,也給打了補丁。
就是長輩的養老問題。
在大家庭的小家庭過渡混亂期,自然就有不孝子弟。
一旦析產生分,在老人沒有留一手的情況下,就將老人棄之不養。
老人生前不養,死後的喪葬更不會操辦。
在當時的時代背景中,死後風光比身前事還更重要。
於是宋朝政府打了補丁,規定分家析產之際,預留一定數量的養老田,保證長輩老有所養。同時禁析分墓地、居宅和祭祀之物。
(要是代入現在的話,可以把這個補丁視同社保醫保。)
到了南宋,不少累世大家庭,就演變成了以小家庭為基礎,又有家族共有的財產的模式。
這種習慣現在在國內的農村,還有大量的留存。
瓜的老家,一整個村子都是一個姓氏,有共同的祠堂,祖宗的墓地,每年的拜祭,但各家都有各家的財產。
貧困一些的家庭,會有老一輩的張羅接濟,先富起來的家庭更會回饋整個村子,捐資建學校,提攜後進等等。
正如李心傳所言:“自大宋有天下,垂二百年,民之析居者至多”。
分居異財在宋朝中後期越來越多,大部分的家庭都是五到七口人。
大家庭向小家庭的發展,其實就是商品經濟抬頭,資本主義萌芽的體現。
可惜的是,後期的元明清,倒退了。。。。。當然,這也是商品經濟倒退後的具體表現。
清朝在番薯,土豆,玉米等高產糧食的加持下,也曾有商品經濟抬頭的趨勢,可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