剪子嶺上有野狼,而且不止一條。
殺死三孩的,是狼群裏的狼王。
最近幾天,傻根已經跟蹤它很久了。
兩個人上去剪子嶺,直奔二十裏外的峽穀。
狼群就居住在那裏。
旁邊有條小溪,十分清澈,緩緩流淌。
他倆躲在一塊石頭後麵,等待時機。
“傻子哥,你知道那條狼在哪兒嗎?”小娟問。
“知道!它帶著狼群出去覓食,後半夜才回來。”傻根回答。
“你咋知道那麼清楚?”
“因為我觀察它們好幾天了,每晚覓食回來,必然會在這條小溪旁補充水分,咱們守株待兔即可!”
小娟十分驚訝。
傻根不是傻嗎?咋會忽然變得這麼聰明?
俺真有福氣,找到了天下最好的男人。
正在驚奇,忽然,不遠處黑壓壓一片,幾十條黑影瞬間壓了過來。
狼群回家了,一條條吃得肚子渾圓。
秋天,好多狼崽還沒有捕食能力。
狼群就拚命獵殺,將獵物的肉嚼碎,儲存在胃裏。
回到巢穴再反芻出來,利用肉沫飼養自己的崽子。
這是動物適者生存的本能。
嗖嗖嗖!一條條野狼靠近水源。
瞅瞅四周沒危險,終於低下頭喝水。
傻根的眼睛死死盯著那條狼王。
他拍拍小娟的肩膀:“你站著別動,我去殺死它,為你主持公道!”
“傻根哥,別!它們也是為了生存啊!”
女人剛要阻攔,傻根卻一個猛子從石頭後麵跳出。
轟!
龐大的身軀瞬間站在狼群麵前。
“吱吱吱,嗚嗚嗚……!”狼群嚇得不輕,頓時四散奔逃。
刷!傻根將手裏的柴刀一橫。
“我隻找狼王算賬,其它的給我滾!!”
一聲暴喝,好比晴天霹靂,狼群頓時紛紛顫抖。
看到傻根,狼王打個哆嗦,拔腿也想溜。
那兒跑得掉?
傻根抬腳一點石頭,嗖!攔住它的去路。
狼王發現沒了去路,頓時勃然大怒。
“嗚……嗚……!嗷嗚!!”
它胡子抖動,嘴巴張開,顯出兩排白森森的牙齒。
嘴巴裏也發出嚴厲的恐嚇聲。
“殺我藥王村的人,你的死期到了,把命留下!”
傻根將柴刀一揮,直奔狼王就撲。
狼王不敢怠慢,脖子上的毛瞬間炸立,好像一隻猙獰的豪豬。
它哪裏受過如此屈辱?
狼王的尊嚴被踐踏,根本無法忍受。
“嗷嗚!”
狼的身體瞬間騰空,直奔傻根的脖子就咬。
“去你娘的!”
傻根又是一聲嚎叫,手裏的柴刀在暗夜裏打出一道白色的利閃。
就在狼王的嘴巴距離他的脖子不到五公分的時候,柴刀劃過一條弧線。
哢嚓!小溪旁鮮血迸射,狼王的腦袋頓時跟身體分離。
嘰裏咕嚕!狼的腦袋飛出去老遠。
撲通!狼屍也摔在地上。
血,劃破天空,在月光下飛出一條絢爛的彩虹。
傻根的臉上跟身上全都紅呼呼的。
四周的狼一瞅,更是嚇得心驚肉跳。
夾起尾巴抹頭就跑,眨眼不見蹤影。
小娟在石頭後麵張大嘴巴,瞪大眼睛,久久合攏不上。
小溪邊隻留下一具狼屍,還有傻根冷酷的笑聲。
女孩嚇得半天沒反應過來。
眼前的男人好像一尊天神。
“傻根哥,你真把它殺了?”
“是!必須殺!狼一旦吃過人肉,就會記住這種味道,以後必定下山咬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