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次回國,我想感受一下華國這幾年的變化,聽說燕京已經在緊鑼密鼓申辦08年的奧運會,燕京市的廣告業務會迎來一次井噴,我們可以提前布局,在燕京再開一家廣告公司,作為新韓媒體的子公司,全權負責新韓在華廣告業務。”
“前期我們可能需要投入資金來拓展子公司的業務,可是等子公司走上正軌,就可以反哺新韓了。按照我的預計,也許08年以後,燕京子公司的營業收入起碼會占據新韓總體業務的90%.”宋熠向陳在燦描述了一下燕京子公司的光明前景。
宋熠記得大名鼎鼎的分眾傳媒誕生於2003年,2005年就在納斯達克上市。作為全球範圍首創電梯媒體,分眾傳媒回歸A股以後,市值也超過2000億。那麼占據先機的宋熠未必不能在華國重新打造一個市值千億的廣告巨頭。
陳在燦一下子就心動了,他在90年代時去華國考察過,不過他並不了解現在的華國市場。陳在燦當然願意開發華國的廣告市場,可是他又沒有金錢和精力去管理華國的業務。
陳在燦也認同宋熠的判斷,華國廣告業務增速最快的城市肯定非燕京莫屬。陳在燦看著宋熠,心裏有了決定。
如果新韓打算在燕京成立子公司,宋熠自然是最合適的負責人。宋熠是華國人,可以幫助子公司在當地迅速站穩腳跟。
陳在燦覺得不妨將燕京的子公司作為試驗田,徹底放權給宋熠,讓宋熠去折騰。如果成了,新韓可以坐享其成,即使敗了,也不會傷筋動骨,影響到新韓的本土業務。
“這樣吧,宋專務。你先回國考察一下,如果可以的話,我們就在燕京重新注冊一一家子公司。新韓投點錢,你自己也投點錢,注冊資金在100萬人民幣就夠了,具體比例我們再協商,隻要保留對方優先購買股權的權利就行。”陳在燦提議。
宋熠聽到陳在燦這麼說,這下終於相信陳在燦的誠意了。因為陳在燦這麼說,就相當於同意宋熠出去自立門戶,宋熠如果在燕京注冊新公司,宋熠的股權肯定要超過51%.
如果新公司發展的好,那麼宋熠就會行使優先收購權,從新韓手上買下剩餘的股份。
反之,如果新公司發展不順,宋熠同意出售股權,新韓再全部接手,減少損失。
陳在燦這麼處理,就是遵循著投資原則,低投入,低風險。新公司裏麵宋熠是出資主力,自然是高風險,高收益。
宋熠這時當然不會拋下陳在燦去華國單幹,當他簽完那份總計10%股權的股權轉讓協議書,他未來三年的收益已經和新韓深入綁定了。
宋熠給新韓創造價值,帶來收入,他手中持有的股權就更加值錢。如果他偷工減料,無法讓新韓持續盈利,那他持有的股權就如同廢紙。
對宋熠來說,他去開拓華國的廣告市場,就等同陳在燦出錢支持他出去創業。那麼新韓同樣是宋熠的後盾,萬一他創業失敗了,他還是可以回到韓國,繼續在新韓當他的專務理事。
對於宋熠和陳在燦而言,這無疑是一個雙贏的選擇。這樣比較下來,陳在燦的確是一個不錯的老板,也有容人的氣度。
陳在燦大方,宋熠自然不會小氣,他站起來對陳在燦說:“那行,社長,那我先去燕京打個前站,如果合適,那我就在國貿寫字樓租一間辦公室,先把攤子給鋪起來。等燕京的子公司談成業務了,到時候我請你過去視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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