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0章 談妥了(第二更)(2 / 3)

聽說徐風要給自己派助理,周彥一點都不意外,畢竟徐風那麼忙,也不可能天天為了一點小事去操心。

其實在此之前,湯臣單純是一家電影投資公司,工作模式也簡單,老板出錢,老板娘負責組織人手拍攝,後期找其他公司協助發行。

現在有了周彥之後,模式變得稍微複雜一點,湯臣也有了經紀公司的性質,還要幫周彥這個“藝人”處理各種事務。

當然了,唱片製作他們不會做,後期周彥的專輯需要製作也是要包給其他公司製作,出品。

“那我的助理以後在哪兒辦公?”周彥問道。

“既然是你的助理,當然要看你的工作安排需要他在哪兒。”徐風笑了笑,又說,“我會把你的聯係方式給他,他回頭會聯係你。”

“助理叫什麼?”

“張有安,他對唱片行業挺了解的,音樂方麵有什麼事情都可以找他,涉及到電影的話,也可以跟他說。”

“好,我知道了,那我等他電話。”

“嗯。”

這邊徐風掛了電話之後,也是露出了笑容,她在周彥身上看到了更多的潛力。

剛才這首曲子,做成歌曲,不說爆火,成績肯定不會差。如此看來,周彥的曲子是有往流行歌曲發展的希望的。

這樣一來,周彥的發展路線就變得更寬了。

……

跟徐風通過電話之後,大概過了半個多小時,周彥家的電話就響了起來。

周彥跑去將電話接起,“喂,你好。”

“你好,是周彥周先生麼?我是你的助理張有安。”

聽聲音是個三四十歲的男人,帶著濃濃的香江口音。

周彥笑道,“你好,我就是周彥,以後就要辛苦你了,梅豔芳的事情,風姐跟你說過麼?”

張有安說道,“這事我已經知曉,後麵公司這邊如果接到華星唱片或者梅豔芳女士的電話,都會轉到我這邊,由我負責對接,這一點周先生放心。”

聽到張有安的話,周彥點點頭,徐風給他安排的這個助理,光聽聲音,就給人一種辦事牢靠的感覺。

“你最近會到燕京來麼?”周彥又問。

“我在上滬這邊還有一些工作沒有收尾,預計三天後到燕京,去之前,我會提前聯係你的。”張有安回道。

“好的。”

“我聽徐總說,你並不想把曲子的版權賣斷給華星,是麼?”

“沒錯。”

“還有其他需要在談判中注意的麼?比如費用,或者分成比例,你有什麼想法?”

“沒有,這些你看著談吧。”

“好的,我明白了。”

“嗯,有問題,我們隨時溝通。”

……

第二天下午,周彥再次接到了張有安的電話,華星公司已經聯係過湯臣了,張有安也已經跟華星那邊的人談過。

對於合作模式,雙方的意見還沒有達成統一,華星還是希望能夠一次性買斷《假如愛有天意》的版權,並表示可以把費用出高一點。

在華星看來,當然是要把所有版權都拿到手,那樣才能安心,不然的話後麵他們可能會麵臨一些不必要的損失。

所以,他們寧願在一開始多付一點錢。

張有安這邊也堅守底線,表示不賣斷是他們繼續談下去的基礎。

現在音樂市場上,合作模式有很多,完全就看曲作者跟唱片公司怎麼談。

一般的不知名曲作者,基本上都是把曲子賣斷了事,因為不賣斷的話那些唱片公司根本不要你的曲子,而且前期還拿不到多少錢。

很多新人,為了讓歌手能夠用自己的歌,也為了能夠早點拿到錢,就會選擇把歌曲賣斷給唱片公司。

有些知名作曲人,會選擇跟唱片公司簽版權協議,商定後續分成比例。

如果是談的分成,那麼後麵這首歌隻要還在賣,或者有人唱,曲作者就能分錢。

這兩個選擇有好有壞,前者能夠盡快把自己的歌賣出去,並拿到錢,但是後者更有希望,也更長遠。

第二種模式,更適合優質作品,因為越優質的作品,後續能夠產生的收益就越多。

周彥在寫流行歌這個版塊是個實打實的新人,但華星不可能把周彥當做一個新人來對待,畢竟周彥已經出過不少音樂作品。

從一開始張有安跟他們談判的時候,姿態就不低。

我們周指導可是作品累累的知名音樂人,隻是正好有一首曲子被你們家梅豔芳看上了,想要做成流行歌曲,愛要不要吧。

當然了,這事最終談成什麼樣,還是要看買方的意願是否足夠強烈,也就是看梅豔芳到底是不是真的想要這首歌。

如果梅豔芳確實一定要這首歌,那華星肯定是要做出讓步的。

曲子是周彥出,歌是梅豔芳唱,但事實上,到這個時候,這件事情已經不需要他們出麵,剩下的就是華星跟張有安談就行了,周彥跟梅豔芳都隻是要一個結果。

梅豔芳要的結果就是華星拿到曲子,周彥要的結果就是保住版權,盡可能拿到更多的費用。

後續雙方又拉扯了兩天,終於是把這件事情談下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