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是這樣,瘋和尚的確有報複的動機,也符合自己先前對凶手所做的側寫,出現的時間點也很吻合,那下一個恐怕就要輪到黃玲了。”韓印在心裏暗自思考著,突然想到黃玲,他趕緊問尹德興:“大叔,黃玲這個女孩怎麼了?她家人好像並不在乎她的死活。”
一提起黃玲,尹德興看似也有回避之意,韓印趕緊將其與案子的利害關係解釋清楚,尹德興才為難地點點頭,壓低聲音說道:“黃玲這孩子簡直是老黃家的敗類,要不是跟你們的案子有關,我是不會在背後嚼人家舌根的。這黃玲從小就喜歡跟村裏一些地痞無賴混在一起,把自己打扮得像個妖精似的,不好好談個對象,整天勾三搭四,偷人家漢子,做盡傷風敗俗的事,生生把她媽氣死了。現在這個媽是她爸後來又續的弦。”尹德興跟著解釋了一句,繼續說,“她爸給她娶了個後媽,這孩子就更加放肆了,整天跟她後媽吵鬧,後來幹脆跑城裏鬼混去了,好多年也沒個音信。據村裏好些人說,這孩子在咱這城裏當歌廳小姐,陪人唱歌、陪人睡覺,算是把老黃家祖宗的臉都丟盡了。老黃家自當沒這個孩子,特別忌諱別人在他們麵前提她。”
聽了尹德興的話,韓印和吳所長才明白過來,為什麼黃玲父母會是那種態度。但不管黃玲是什麼樣的人,警方都有責任保護她,現在關鍵是怎麼在市區內找到她。如果警方找不到她,那凶手能找到嗎?
韓印和吳所長商量了一下:吳所長立即趕回鎮上,將情況彙報給專案組,向各分局派出所下發協查通報,搜索嫌疑人瘋和尚,並在娛樂場所找尋黃玲的蹤影。而韓印去一趟北山永湘寺,打探一下瘋和尚是否在那兒出現過。
分工完畢,吳所長迅速駕車離去,尹德興騎著自家的摩托車,把韓印載到永湘寺。
永湘寺類似一座四合小院,由一個門房、一間正殿和兩間偏殿組成,整個寺院占地麵積不大,但院中間那棵檜柏樹異常雄偉。大概有十層樓那麼高,要五六個成年人才能把它圍住,周圍欄杆上係著無數條用來祈福的紅布條。小院裏香火繚繞,圍牆上畫著佛教標誌圖案,寺院氛圍甚濃。
寺裏的和尚表示:一個月前確實有個和尚造訪過寺院,但隻逗留兩日便不見蹤影,其餘情況不太清楚。
隨後,尹德興又騎著摩托車,把韓印送回鎮上派出所。
吳所長隨專案組去執行搜索任務,不在所裏,韓印給他打電話,說了永湘寺這邊的情況,所長也表示目前對嫌疑人以及黃玲的搜索還未有任何線索。韓印又表示,現在基本已經可以判斷,J市方麵的案子與村裏的殺人案沒有關聯,尹愛君之所以被牽扯進來,是因為瘋和尚要完整詮釋他的詛咒。既然這樣,韓印也沒有再留下的必要,他準備收拾一下,即刻就返回J市。吳所長不同意,拜托韓印再多留一個晚上,幫他們將案子從頭理一遍,而且還有被害人身上刻的劃痕沒有破譯出來,他也拜托韓印幫著想想。吳所長再三挽留,韓印盛情難卻,隻好答應。
韓印坐在吳所長的辦公室,對著五個孩子的合影出神。他在腦海裏拚湊三個孩子以及趙老師身上的劃痕。如果是一個“正”字,會不會意味著“正大光明”?但現在是五個孩子加一個趙老師,明顯多了一個筆畫,看來這種解釋說不通。
韓印把視線落在照片中一個孩子的手上,那孩子手指向檜柏樹沾沾自喜。韓印順著手指的方向,看到檜柏樹上好像有一幅圖案,可能是那孩子刻下的。圖案由肉眼在照片上很難看清楚,韓印讓所裏內勤拿來掃描儀將照片掃到電腦中,通過軟件技術放大。他看到孩子刻在樹上的與他在寺院圍牆上看的佛教標誌圖案一樣,許是當時寺院圍牆上就畫著那個標誌,孩子一時興起照著刻到樹上。
突然,韓印腦子裏靈光一閃:如果尹愛君是第一個筆畫,黃玲是最後一個筆畫,如果尹愛君代表的是一個短的豎杠(-),黃玲代表的是個短的橫杠(-),那麼和李嵐的長橫杠(—),張丹的短豎杠(-),劉小娥的短橫杠(-),還有趙老師的長豎杠(|),不就正好組成了佛教的吉祥標誌了嗎?原來凶手是想組成一個“卐(萬)”字!
果然,趙老師以及三個女孩的死確與照片、樹神、宗教、詛咒有關,從這個方向上看,瘋和尚很可能是凶手,但這其中也存在矛盾之處:
瘋和尚殺死三個女孩和趙老師,是源於她們傷害了樹神,破壞了寺院的安寧,所以他要懲罰她們。但是他為何要奸屍呢?作為對佛有偏執篤信的人,怎麼會做出如此邪淫之事?佛教中觸犯邪淫之罪,可是要下地獄的。如果瘋和尚殺人是因為賦予自己神聖的使命,而奸屍、割人家女兒的肉送給母親、把頭顱搜集起來埋在人家窗下,則屬於邪惡的行徑,這二者是相違背的。也就是說,瘋和尚的行為表現,與殺人動機存在一定矛盾。當然也許他就是個瘋子,做事本就沒什麼邏輯可循。
當證據漸漸都指向了瘋和尚時,韓印卻突然躊躇起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