袁峰絲毫不知道自己已經被允許歸隊。
換掉軍裝,領到一件貼了號碼的迷彩背心和一條迷彩褲,他就心事重重的踏上了征程。
晚上在橋洞湊合過了一夜,他還很湊巧的在那裏遇到了另外兩個同樣參加考核的人。
所不同的是,他是“賊心不死的偷渡者”,人家是正兒八經的考核者。
彼此見麵,打了個招呼,都是一臉苦笑。
剛剛走出軍營的時候他們一個個的意氣風發。
自我感覺,作為一個軍人,他們有足夠的生存能力,沒錢沒通信在外麵生活三天完全不是問題。
出來之後他們才知道現實的可怕。
他們部隊在山區,因為要給自己掙錢買衣服,他們隻能往城市移動。
問題是,在山裏有野菜和水,他們餓不著,就是沒錢買衣服。
到了城市裏以後,幾乎走到哪兒都得要錢,沒錢他們就隻能餓肚子。
更何況,他們也隻是軍人而已,除了能打,基本沒啥技能,想找個工作掙錢也不好找。
就算找著了,人家一聽說隻幹兩三天,立馬就不樂意了。
有聰明人會先在山裏找點野味,給自己準備三天的口糧,烤好了帶在身上,隨後再進城找工作,這樣不至於讓自己挨餓。
有的人就生怕自己完不成任務被淘汰,一出軍營就急著進城找工作。
結果就是,工作沒找著,自己還挨餓。
有一些不想挨餓又臉皮比較厚的,幹脆找一家飯店,管人家要客人吃剩下的飯菜隨便吃一口。
碰到好心的老板就有一口吃的,碰到不怎麼好說話的,那就隻能自認倒黴,繼續去下家試試。
順帶著還能問問人家招不招小時工啥的,興許人家看他可憐,連飯都沒得吃,就收留了他,讓他先在店裏幹著。
但是,也不是每個人都有這麼好的運氣,有一個哥們兒好不容易在餓的前胸貼後背的時候找到一個願意給他剩菜吃的小飯店,結果不知道什麼時候店主居然報了警,說他像某某逃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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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剛吃飽,仨警察就把他給帶上了警車,烏拉烏拉開往了警局。
“哎呀,這位局長,我真是軍人,就對麵山上那個軍事基地。我這軍人證……唉,我跟你說,這都怪我們那變態教官給我們安排的一個考驗……”
這人好說歹說,總算說的公安局長信了他的話,往部隊裏打了個電話,確認確有其事之後就把他給放了。
這人一被釋放就火燒屁股一樣往外竄,生怕自己完不成任務被哢嚓掉。
那公安局的人也覺得他這任務蠻有趣的,而且軍警不分家,都是兄弟單位,想要幫幫他。
他當時感動的不要不要的。
奈何他還記得霽月楓給他們定下的規矩,其中就有一條是,不準找人幫忙。
總得來說,這三天的時間裏,將近三千的大兵們基本上是度日如年,狀況不斷。
好在三天的時間就算再怎麼漫長,再怎麼短暫,也總有過去的時候。
因為換了便裝,陸陸續續回來的人是各式各樣。
有穿西服打領帶的。
有穿休閑裝的。
有打扮的跟個白領似的。
有少數兩三個穿得有點嘻哈風格的。
還有穿得像個跳街舞的運動型打扮。
更多的人則打扮的中規中矩,就是難掩身上的那種軍人氣質,乍一眼看像個保鏢。
總之一句話,全軍將近三千人的打扮是各有各的風格,站在一起群魔亂舞,顯得亂糟糟的,確實沒有穿軍裝整齊好看。
當然,不管穿什麼,因為資金限製,除了個別幾個人,其他人的穿著都屬於地攤貨,全身上下加一起也不值幾個錢。
有人穿西裝打領帶,有人幹脆就是沙灘褲,大背心,
有人更絕,直接一身洞洞裝,不知道的還以為是道上的。
除了服裝,這些人的精神麵貌也有所改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