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菜鳥警察(1 / 2)

二零零三年十一月。

在一列駛向西都市的綠皮火車上。

車廂裏坐滿了乘客,混合著各種難聞的味道。

有刺鼻的方便麵味,有車廂兩頭傳來的煙味,有因為人太多聚集起來的汗味,還有火車本身擁有的怪味,最可惡的是還有腳臭味。

車廂的中部座位坐著一個二十出頭的小夥子,長得白白淨淨的,穿著跟他長相很搭的白襯衣,十分清秀。

但是這小夥子挺奇怪的,主要是他戴著一頂奇怪的帽子,因為那是一頂英倫風的獵鹿帽。

他的手裏有一本舊書,如果有人能看清封麵寫的是什麼,那對於他為什麼戴這頂帽子也就能夠理解。

因為這本書叫做《福爾摩斯探案集》。

小夥子名叫陳小九,倒不是因為他在家中排行老九,而是因為他爸好飲一兩杯小酒,所以想給他取名為小酒,可她媽不同意這酒字,協商之下,才叫做陳小九的。

陳小九從小便愛看福爾摩斯,是福爾摩斯的狂熱粉絲,為了能像福爾摩斯打擊罪犯,保護無辜的人,他報考了警校,也順利畢業,如今他又考上了西都市東坡街派出所,眼下正是從老家收拾好行李去往西都市報道上任。

他在火車上坐了快四個小時,閑來無事才翻出《福爾摩斯》,從頭看了一遍,哪怕他對這一本書已經倒背如流,每一次看,他都會感覺熱血沸騰,就像第一次看似的。

翻完最後一頁,他把書合上,心滿意足,可火車離西都市還有半個多小時,他沒有其他娛樂活動,又陷入了深深的無聊之中。

車廂裏大半人都在睡覺,或者閉目養神,他如果也睡一覺的話,時間又不太夠。

思來想去,陳小九決定做一個自己經常玩的偵探遊戲,來打發時間。

這個遊戲不需要太大動靜,而且陳小九自己就能玩,那就是學福爾摩斯用基本演繹法來分析陌生人的身份。

陳小九隨機找到一個正在熟睡的目標。

那人四十多歲,穿著深藍色布衣,穿著綠色解放牌膠鞋,褲腳和鞋上還有泥濘。

這個目標分析起來就比較簡單,這是鄉下來的,準備進城打工,而且還是從很遠的地方上車,因為舍不得買臥鋪票,所以才在硬座上如此疲憊。

然而這人就算熟睡,他的手也一直放在自己的右褲兜裏。

陳小九推測兜裏是他的錢包,所以他才熟睡的時候都如此重視,但是看荷包扁扁,估計也沒幾個錢。

像他們拚命賺錢養家糊口的人,生活艱辛,一兩元都是十分重要的。

這婦女從長相來看,應該有三十歲出頭,淺色上衣,穿著帶花邊的長裙,還穿著一雙高跟鞋,留著燙過的卷發,還挺時髦,應該是城裏人。

從穿著打扮就不像是出遠門的,如果出遠門就得拿許多行李,同時得穿上比較方便的衣服,特別不能穿高跟鞋。

果然,一個白色旅行包就放在她的腳邊。

旅行包還很新,應該是為了出門現買的,而且她沒有挎包之類的小包,所以她所有值錢的東西應該都在這旅行包裏。

如此重要的旅行包,她都沒有一點防範意識,看來她不經常出門坐火車。

至於她去西都的目的就不好推測,能了解的訊息太少,總之肯定是臨時有事才會去的,畢竟今天又不是周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