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日的那天晚上,趙冰沒回家,我送她回去,她也不願意回家。她跟我透露過,她想離家出走的想法,我勸了她,因為當時二寶不想用這種辦法去擁有趙冰。雖然很想跟她一直在一起。
二寶覺得,如果一個男人,沒了錢,就像是被抽走了脊梁骨的爬行動物。如果我有了錢,趙冰的父母敢來我家趾高氣昂的說我的家人,和我嗎?他不敢。這個社會是分階層的,你的階層限製了你的一切。很多人都說,老天注定的。扯淡,全他媽扯淡。我們幾人就是這種人,有些事,有些東西就要靠自己去爭取的。
第二天趙冰回去了,給我打了個電話,大致意思,暫時不能出門了。如果真的跑出來會不會帶她走。我也沒明確的拒絕,也沒有明確的回答。因為我想見到她,但是我不能自私的去擁有她。
小喬開著新買的本田,來接我們三個一起去“第一監獄”去看陸林,和王輝。 買了一些生活用品,和書,存了錢。不過與陸林和王輝的見麵,得到了一個消息。
李華團夥自從李華死後,團夥其他成員都相繼落了網,而與我們幾人認識的丁軍,也在“第一監獄”,雖然與他們不在一個監區,但是他們可以擱著牆沒事兒可以聊上幾句。
我們幾人又探視了丁軍,丁軍很平靜,被判了20年,等軍哥出來也就五十歲了。如果在裏麵表現好,減刑出來也四十多了。還能做什麼?
軍哥跟我們幾個簡單的聊了聊,也沒說什麼重要的事,因為丁軍入獄之後他的老婆就帶著孩子走了。這是人之常情,這個世界有幾個女人,會等自己的男人20年?聽一聽罷了。我們給丁軍存了一筆錢就走了,可能曾經在“金悅大酒店”是丁軍的舉手之勞。但是我們幾人,有恩情,就會報答,有仇恨也會去報複。愛恨分明,忠心義氣,是我兄弟幾個一直走到最後的最大原因。
我們四人回到市區已經將近中午了,就準備找個地方準備吃飯。
小喬開著車手比劃著:這家不錯,我來吃過,環境好菜味好!
說著開車就拐進了飯店的停車場,我們四人相繼進入飯店,準備問老板有沒有包廂,回頭看到了馮月,當時馮月跟七八個人在這裏吃飯,有男有女。馮月也看到了我們幾個,表情很尷尬,沒想到會在這裏見到我們幾個。伸手打了個招呼:你們怎麼來這裏吃飯呀!好久不見。
康爺笑嘻嘻的:好久不見好久不見。
說完我們四人就進了旁邊的包廂準備坐下吃飯。
小喬:這個馮月以前咱們幫他打了這麼多次架,現在陸林進去了,轉身就找了男朋友,你看她跟那個男的熱乎勁。草!
康爺:說不定人家是普通朋友呢!
由於康爺一直喜歡馮月,所以一直幫馮月講話
李攀:去你大爺的,你的看不出來她是什麼人啊!媽的人家陸林進去了,說跟她分手是不想耽擱她,她呢?見我們連他媽問都沒問一下。
康爺:唉!人家就是簡單的朋友吃個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