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博天對每個他欣賞的詩人都會說:“來北京吧。”
千日躺在床上,呆呆地看著天花板。窗外一片夜色,小孩子就著月光還在門球場上玩籃球,夾雜一片打鬧聲。偶爾有家長的聲音從窗戶裏穿出來,呼喚小孩子回家睡覺。側耳傾聽,蟲鳴在樹葉草叢裏此起彼伏。千日睡了一小覺醒來,一天做版的疲勞都消散去了,本來暈乎乎的腦子異常清醒,像一件掏空的、洗刷得幹幹淨淨的容器,等待重新裝進東西。
一隻蒼蠅落到對麵的牆上,冷不丁從哪裏冒出另一隻,居然落到前一隻的背上。不用說,這個家夥肯定是公的。母蒼蠅覺得很沒麵子,說幹就幹,那哪成呀?所以她不滿地“嗡”的一聲,抖擻著飛了起來,換了個地兒。公蒼蠅知難而上,在空中畫了一條優美的弧線,再次騎在她背上。這麼優雅和癡情的追求,即便是人也扛不住,更何況是隻蒼蠅。母蒼蠅也來勁了,沒有立馬反抗,而是順從地趴著不動。公蒼蠅受到鼓舞,又振翅飛起,在空中畫了個心形,再次趴到母蒼蠅背上。母蒼蠅終於被公蒼蠅的浪漫徹底擊倒了,它們就這麼騎著,同時飛起,真正達到雙飛雙宿的狀態,共同畫了個圈子後,落到牆上交配了。
愛情,如果不是一見鍾情,就靠窮追猛打。
見過蒼蠅,也吃過蒼蠅,但沒吃過情商這麼高的蒼蠅。
剛到北京的時候,先落腳在中學同學李誌家裏。李誌是個奇人,他總是在人生道路上不停地加速跑,中學六年他上了四年,就迫不及待地衝進大學,大學上了三年,就開始找工作,工作不到兩年,又準備出國了。按照這個慣性,過不了幾年,他得衝出地球去。
不過正當他全力往外衝的時候,他絆了一跤。
李誌在談戀愛,處於一個衝刺的階段,這徹底打亂了他出國的步伐。要命的是,這是他的初戀,一點經驗都沒有,不能自拔。更要命的是,千日來投奔他了。李誌是個實誠人,絕對不肯冷落了故人,把千日接過來和自己同住一間,絕口不提女朋友的事。千日很快就看出來了,自己是個大燈泡,三個人一起吃飯,一起聊天,聊完了他女朋友就回去,簡直是造孽。
千日對李誌道:“如果你要和她單獨待會兒,我可以出去散散步。”
李誌是智商極高但是情商在及格線上徘徊的那種人,一聽這話,利用智商去推理一番,紅著臉狡辯道:“我們還沒到那個階段呢,愛情這東西,跟下圍棋一樣,要一步步來,可不能走錯順序的。”
千日道:“不對,應該跟象棋一樣,能將軍就趕緊將了,哪能按部就班,你看連出國都耽誤了。”
李誌可不同意這麼下法,這不符合他預設的生活邏輯。他倆就在圍棋和象棋之間糾纏不休,誰也不能說服誰。
過了幾天,李誌突然難過地說:“我把她將了。”
千日得意道:“你看,你還是聽我的。哪裏將的?”
李誌說:“就在邊上,前進賓館。”
千日那一瞬間感動得眼淚都下來了。
千日再也不能趴在李誌的窩裏遲遲不走,於是想找個便宜的一居室的房子,不過問的價錢都太貴,跟人合租又無私密空間,折騰了許久,終於租到一個兩居室中的一間。原來這個兩居室是八十年代福利分房時分給兩家的,每家擁有一間,廚房衛生間公用。千日租了一間,另一間關著,一直沒人住過。房門上是斑駁的淺綠油漆,笨重的大鎖,屋子裏的床架是暗紅的,一張五六十年代的笨重的辦公桌,木頭倒是好木頭,沉,實,打開抽屜就像開動貨車一樣轟然作響,置身其中,好像回到過去的時代。聽牽線的同事說,屋子裏兩家人是不和的。千日想,兩家人住在兩個房間裏,共用一個廚房一個衛生間,不鬧矛盾才奇怪呢。由於價錢合適,又急著從李誌那裏搬出來,千日便住了進來。房間在一層,光線不好,千日隻能買了大瓦數的日光燈,衝淡陰森的感覺。搬過來後,千日鬆了一口氣,再住下去把李誌的愛情攪黃了都有可能。
這個房間沒有網線,也沒有電視,要說娛樂的話,也就是看看蒼蠅、蚊子、蟑螂、壁虎。它們成群結隊,談情說愛,交配,吸血,唱歌,遊戲。蒼蠅喜歡唱搖滾,蚊子有情調,燈關了就唱小夜曲。蟑螂最幸福,一大群在廚房牆壁上玩遊戲,夜裏千日肚子餓了,到廚房去煮方便麵,燈一亮,蟑螂們四散奔逃,也許是在捉迷藏吧,它們真不喜歡有人來打攪。
千日之所以經常欣賞它們的演出,實在是自己太寂寞,要不然哪有工夫陪這些小家夥耍呢!有一天,一隻蚊子停在千日的胳膊上,肆無忌憚地喝了一肚子血,等千日發覺時,它已經喝高了,肚子鼓脹,隱隱暗紅,飛起來像一架中彈的戰鬥機,踉踉蹌蹌停在牆上。千日一伸手就把蚊子翅膀捉住了,想整死它吧又於心不忍,這麼幸福的小蚊子,也許現在是一輩子最幸福的時刻,你怎麼忍心在它最幸福的時刻判它死刑呢?唉,把它關在火柴盒裏,明天執行槍決吧。第二天打開時,蚊子已經瘦了一些,千日突然想到,我有什麼權力宜判蚊子的死刑呢?它為什麼就不能過幸福的生活呢?蚊子吸我們的血,人類吃地球上幾乎所有的動物,與人相比,蚊子那一點罪過何足道哉?千日把蚊子放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