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生家庭這個詞,一直都是景玥心裏,最大的痛。
和丁澤鯤談戀愛的三個月裏,景玥心裏很清楚,她並不愛丁澤鯤。
她把丁澤鯤,當作她筆下小說裏的人物,去理解,去包容,去給予最大限度的自由。
丁澤鯤和景玥一樣,在很小的年紀,就到社會上打工。
景玥是為了逃離媽媽許諾的控製欲,17歲就出來打工了。在媽媽極強的控製欲下,她完全沒有自由。
她以為,離開了媽媽,就能獲得自由。
而丁澤鯤,是因為家裏窮。每學期交學費,他都是班上最後一個。在全班58名同學目光的注視下,老師都會在上課前點他的名,一而再再而三的催他交學費。
有時甚至把他趕出教室,讓他回家找父母要學費。不交學費,就別想上課。
他隻能在全班同學的嘲笑聲中,狼狽逃掉。那可憐的自尊心,碎了一地。
小學畢業後,他就再也不願去上學了。一直待到18歲成年,和幾個同齡的老鄉,商量著一同去看看外麵的世界。
第一次出門,路費都沒有,僅帶了他媽媽金玉,給他做的一大袋燒餅、幾個烤紅薯,煮熟的玉米,二十個白煮雞蛋,兩件換洗的衣服,就出發了。
雞蛋是自家雞下的,是他媽攢了很久才得來的。
坐火車是逃票的,在半路上就被趕下了車。他和幾個兄弟,隻能走路去遠方,路上把鞋底都磨穿了。
聽著丁澤鯤這些經曆,景玥莫名覺得他很可憐。
她對他好,也許不是出於愛,而是出於同情心。
走到如今這樣的地步,景玥隻覺得可笑。
需要同情的人,哪裏是他丁澤鯤啊?分明是她。
她是全世界,最大的傻子。
可悲又可歎!
因為那點同情心,景玥結婚後知道丁澤鯤還欠著債,於是心甘情願陪著他一起吃苦,一起精打細算過日子,陪他一起還債。
那時候景玥並不清楚,那些錢是丁澤鯤和她結婚時,欠下的外債。
結婚三年,景玥從未在外麵買過早餐。
他們所在的城市,一個包子兩元錢,還沒景玥的拳頭大,要吃三個包子才管飽。要是再來杯酸梅湯,一個人就要花費九元錢。若是丁澤鯤,三個包子都吃不飽。
為了節約那點早餐錢,景玥買了麵條,趁休息的時候,再買點肉沫,炒了臊子放在冰箱裏,滿滿的一大碗。煮麵條的時候放上一大勺,不比飯館裏那小麵差。
有時候還會煎上雞蛋,臥在麵條上,撒上蔥花,真的色香味俱全。
結婚三年,幾乎每天早餐都是麵條。偶爾換個口味,煮點皮蛋瘦肉粥,或者小米粥,綠豆粥,搭配吉居香榨菜,或者烏江涪陵榨菜,白煮雞蛋,鹹鴨蛋,海帶絲等等,又是簡簡單單又一餐。
想起往事,看著眼前這一盤炒粉,景玥紅了眼眶,眼淚在眼眶裏打轉,被她給硬逼了回去。
她對自己是如此的吝嗇啊!為什麼就不能對自己好一點兒呢?
吝嗇到,讓丁澤鯤覺得她對他的付出,對自己的節省,是如此的理所應當!
吝嗇到,讓丁澤鯤從未看見過,她心裏對美食的渴望,把她從頭到尾都忽視個徹底。
吝嗇到,她連想吃一份餃子,一份炒粉,一份臭豆腐,一份肉夾饃,一串烤苕皮,都嫌貴,舍不得。
這些其實就是最基本的生活需求啊!花點錢買點自己喜歡吃的食物,也是犒勞自己上班一天的辛苦。
她那麼努力,那麼艱難的存下十萬元錢,到最後,在他嘴裏,就輕飄飄的一句話,“不過十萬元錢嘛!我們還年輕,慢慢就掙回來了。”
真是好笑!
她和丁澤鯤,都是吃了沒文憑的苦。兩人隻能在工廠裏上班,每天上12小時的班,除了上廁所和吃飯時間,一刻都不能歇。
還是倒班製,半個月一轉。白天還好,上夜班,那真是難熬。一熬夜,她皮膚就差,看起來像老了十歲。
她還能有多少個三年,能這樣慢慢熬?又要壓抑多少基本的生活需求,基本的物質需要,才能再攢這十萬元?
想著想著,眼淚又忍不住要奪眶而出。
“小姑娘,你別哭啊!我這炒粉也不難吃吧?我看你都哭了幾次了。”
餐廳老板是個四十多歲的大叔,禿頂,挺著個啤酒肚。他斜坐在廚房門口,一直盯著景玥看。
看著她眼圈紅了又紅,都有些慌了,以為是自己炒的炒粉,不合她的口味。
景玥有一張娃娃臉,加上沒有吃夜宵、零食的習慣,身材比例很好,看起來就像高中生。
景玥拿著筷子的手,停了一下,勉強笑了笑:“不是,很好吃。我隻是看到這炒粉,想起一故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