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八章我能告他們家敲詐嗎?(1 / 2)

第三十八章我能告他們家敲詐嗎?

“韓哥說的這個我深有體會,社恐開口要錢真的好難。”

“今天我張三哥直接變成法官了。”

“還是我韓哥牛,敢拿法官舉例子。”

“這個律師也是惡心,家屬說‘不是你撞的,你扶幹嘛’就算了,他一個律師,也說這種話。”

“我現在懷疑這個律師一開始就知道了什麼。”

“前麵的自信一點,這個就是黑心律師。”

……

法庭上,韓飛繼續說道:

“在我們很小的時候,就被教導過,扶老人過馬路是一件值得被表揚的事。”

“出於人類最樸素的情感,看到老人家跌倒起不來,我們上去扶一把。”

“得知老人家無法行走,我們幫忙送去醫院。”

“這都是一個人,一個有道德的人,會有的正常反應。”

“為什麼現在大家會猶豫,會害怕?”

“就是因為有血淋淋的例子告訴他們,我今天幫了你,我可能會被碰瓷,可能好心得不到好報。”

“我做了好事,連句謝謝都得不到,甚至還有可能因此傾家蕩產,付出一大筆金錢。”

“所以我害怕了,我寧願做一個自私冷漠的人。”

“我希望合議庭在裁定本案判決結果時,要慎重考慮其可能造成的社會影響。”

原告律師見韓飛開始煽情,反駁道:“我反對辯方律師的觀點。”

“我的當事人張美英女士,八級傷殘,餘生能否自理都成問題。”

“沒有任何證據可以證明,她的傷,不是被告湯成軍造成的。”

“此案誤判,讓肇事者全身而退,才是對這個社會最糟糕的影響。”

這起案件收到社會極大關注。

院長在開庭前,還特意交代了,這次一定要慎重。

既不能丟了法院的公信力,也不能造成對社會風氣的不良影響。

法官看向韓飛,“被告律師,可還有其他證據要提交?或者傳喚證人詢問?”

韓飛看向張老太。

“張美英女士,我想問您,您可否還記得,案發當日,被告的倒車時,是如何壓到你的腳趾骨的?”

這個供詞張老太已經以前背過了。

她說道:“我下車後,就站在車邊。他倒車,車輪壓到我的腳上。”

“我的腳被壓得疼,沒站穩坐到地上,然後就站不起來了。”

韓飛確認道:“也就是說,三輪沒有撞到您,是因為車輪壓到了您的腳趾,您疼得沒站穩,所以跌倒了。”

“是嗎?”

張老太點頭,“是的。”

韓飛接著問道:“您能不能說得仔細一點,是車輪是怎麼碰到的。”

韓飛抬起手,伸出手指,當成腳趾比劃。

“車輪是這樣碰到了你的大拇指,還是直接從你腳背上碾過去。”

張老太見狀又要去看女兒。

法官敲錘警告道:“原告,不要東張西望,看著被告律師,如實回答。”

張老太看著似笑非笑的韓飛,猶豫片刻說道:“直接碾過去的。”

韓飛點頭,又拿出一份文件。

“原告提交的醫院傷殘鑒定書,隻提到了張美英女士受傷的地方,並未提及身體其他部位的檢查結果。”

“這份是醫院關於張美英女士傷情的詳細描述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