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十六章插眼踢命根不要手軟(1 / 2)

第八十六章插眼踢命根不要手軟

“正當防衛。”

“懂了,緊急避險是被迫做了壞事,正當防衛就是勇敢反擊。”

“原來是這麼個迎難而上。”

……

看大家的彈幕,韓飛知道,正當防衛大家是都理解了。

但是他有必要提醒大家,正當防衛的限度。

韓飛跟著問道:“好,大家注意啊,張三現在已經昏死過去了。”

“可是李四覺得這個人太壞了,留著也是個禍害。”

“於是李四撿起地上的槍,打死了張三。”

“這個時候李四還是正當防衛嗎?”

這下大家有點拿不定注意了。

人已經昏死過去了,那李四的行為,還算迎難而上嗎?

“算吧,他不死,萬一醒過來找我麻煩怎麼辦?”

“應該是防衛過當,不法侵害已經結束了。”

“同意防衛過當。”

“那怎麼辦,跑了萬一他醒了追上來怎麼辦?”

“把人捆起來報警啊。”

……

看大家的意見不統一,等彈幕討論了一會兒後。

韓飛才分析道:“我們在判斷是否屬於正當防衛的時候,要看緊迫性和適度性。”

“什麼是緊迫性,就是不法侵害已經開始了,你不得不反抗。”

“在上述案例中,張三已經昏死過去了,不法侵害實則已經結束了。”

“你在這個時候選擇開槍,在司法實踐中很容易有爭議,可能被判斷為防衛過當。”

“當然,如果李四一板磚敲過去,張三沒有昏死過去,隻是手裏的槍掉了。”

“這個時候李四把槍撿起來,殺了張三,是屬於正當防衛。”

“因為張三很有可能當場撿起槍,再次指著李四的腦袋,再次對李四實施不法侵害。”

“至於什麼是適度性,打個比方,張三要殺李四,李四反擊誤殺沒問題。”

“但是張三如果隻是鹹豬手,想摸一摸李四的屁股,李四可以反手殺人嗎?不可以。”

“根據刑法規定,隻有嚴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比如殺人、非禮、搶劫、綁架這些。”

“在遭遇此類暴力犯罪的時候,反抗傷害了他人性命,才不用付刑事責任。”

“還有一點要注意的是,司法機關、或者當事人律師,在判定是正當防衛,還是防衛過當的時候,一定要把自己代入防衛人的視角。”

“之前有個很著名的糞坑案,是真實案例啊。”

“張三打算非禮小美,結果被小美推進了糞坑。”

“張三的手抓住了糞坑邊緣,結果小美給踩了兩腳張三的手,張三掉進糞坑死了。”

“當時這起案子就有爭議,有人說,小美都把人推進去,不法侵害已經停止了,幹嘛還要踩兩腳?”

“大家設身處地想一想,如果你是小美,你一個女孩子,你踩不踩?”

“肯定要踩嘛,不然張三爬上來了,繼續要非禮我怎麼辦?”

“我一個女孩子,打也打不過,跑也跑不過是不是?”

“所以肯定要踩,如果邊上有板磚,對著張三的頭砸下去也不過分。”

“還有我們正當防衛,是鼓勵大家見義勇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