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二十四章:總有一款適合你(1 / 2)

韓飛都不知道麻雀是三有動物,網友們更不知道了。

【奇奇怪怪的知識又增加了。】

【以前的麻雀吃糧食是四害動物,現在的麻雀吃害蟲是三有動物。】

【那我打蚊子應該沒有問題吧?】

【可即使是這樣也不值1萬元呀,除非是100隻麻雀。】

正在有人為麻雀價值廉價而感到沾沾自喜的時候,韓飛說出了一段讓人驚掉下巴的話。

“關於一隻麻雀值多少錢,我查了多方資料,最後發現麻雀價值300,而且所有的野生鳥雀類最少都是300元一隻。”

“而且我還順手查了一下癩蛤蟆,大家覺得癩蛤蟆值多少錢呢?”

【雞:好家夥,麻雀那麼貴?我30也賣不上啊。】

【知道了,門前裏竹林飛過了好幾隻,我這就去打一隻。】

【癩蛤蟆能值多少錢?又醜又難看。】

【哈哈哈,我怎麼所有覺得所有的話,從韓老師嘴裏說出來都這麼搞笑呢?】

“提醒大家啊,以後也不要隨便捉癩蛤蟆,因為癩蛤蟆的基準價是100元。”

“所以這樣算起來夠34隻麻雀或者100隻癩蛤蟆,就構成非法狩獵罪。”

網友們立刻有了新的想法。

但是韓飛直接擊碎了他們的夢想。

“不要想著說我打20隻麻雀或者50隻蛤蟆。”

“因為還有禁獵期和禁獵區,還有使用工具。”

“如果你在禁獵區或者禁獵區打一支也是犯法的,而工具的話那就更比較多了,有人夜間用手電筒照明也是屬於非法的。”

網友們這算聽明白了。

【總之天上飛的地上爬的,隻要野生動物不要去碰。】

【好家夥,不能吃野味,否則總有一款適合你。】

【夜間照明狩獵也是屬於犯法?那夜釣的可都是野魚,喜歡釣魚的我瑟瑟發抖。】

看到網友們都在害怕,韓飛還煞有其事的說:“我查了我所在的城市禁獵區範圍是全區域;禁獵期是全年。”

說到這裏,韓飛自己都忍不住笑了。

“同學們,你們的城市有禁獵期嗎?禁獵期限是多久?”

【震驚,韓老師意外發現自己竟然是逃犯。】

【我們是長江流域,禁釣十年!】

【我就想嗬嗬了,我們市也是全域為禁獵區,全年為禁獵期。】

【我查了,我們城市全區全年禁獵,我捉過蠍子,這就去自首了,拜拜。】

韓飛看到大家都去查各自所在區域的禁獵規定,甚感欣慰。

“那狩獵種類和狩獵區域年限我們都知道了,那最後一種就是狩獵工具。”

“在工具這方麵其實也是有規定的,禁止使用粘網、彈弓、地弓、弩以及其他非人人為操作並危害人畜安全的捕獵裝置。”

“同時禁止使用誘捕蛙動設陷阱的獵捕裝置。甚至禁止使用食、撿野生動物的卵(蛋)”

“所以你在地上撿到一個鳥蛋,如果不還回去也是屬於犯法的。”

“我覺得同學說的對,在市區用彈弓打麻雀,隻要打一隻就可能構成非法狩獵。”

“這個知識確實很猛很行也很邢。”